杨天瑞府判平冤诗

赵孟頫·元·诗

至元年间岁辛卯,建宁总管有马谋。

间因盗起建阳县,欲引镇军肆诛屠。

闻民张氏有女子,小名月娘美且姝。

思得此女恣淫逸,乃诬张氏与贼俱。

月娘逃匿不可得,旁及邻女遭奸污。

既得月娘欲灭口,父母亲戚皆囚俘。

一家九人一时毙,痛入骨髓天难呼。

其馀五人亦濒死,身被榜掠无完肤。

人家不幸产尤物,破家灭族真无辜。

杨侯天瑞为府判,深疑此事皆虚诞。

奋髯仗义以死争,力谓马谋当并按。

月娘得脱为良人,待尽残囚出狱犴。

沉冤极枉一旦伸,台省交章同论荐。

圣神天子甚明察,诏下天门发英断。

马谋竟以罪伏诛,行路闻之亦咨叹。

邑人为侯生立祠,牲酒缤纷勤荐祼。

杨侯平反世希有,宜有升迁示旌劝。

政事固因才德美,岁月难将资品算。

即今已过二十年,那抛朱绂换青衫。

皋夔在位方进贤,请为诵我平冤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