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。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,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。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,仍然有好处。
作宾语、定语、分句;指与众不同
想到我们中国人最善于人弃我取,那么大概齿咬是更近于实际罢。
——茅盾《某镇》
当魏文侯时,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
——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
"战国时期,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国,厉行改革,加强统治。李悝从商人白圭的经商原则“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”中得到启发,在经济改革中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生产的“平籴”法,从而使国家干预与调节经济,使魏国富强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