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解质因数是将一个正整数分解为若干个质数的乘积的过程。质数是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的整数,例如2、3、5、7等。每个正整数都可以被唯一地表示为一些质数的乘积,这就是质因数分解定理。
例如,将48分解为质因数的乘积,可以先将其分解为2和24的乘积,然后再将24分解为2和12的乘积,以此类推,直到得到所有质数的乘积:
48 = 2 × 24
= 2 × 2 × 12
= 2 × 2 × 2 × 6
= 2 × 2 × 2 × 2 × 3
因此,48的质因数分解为2的四次方乘以3。需要注意的是,分解质因数的时候,先从小的质数开始除,每除一次都要更新被分解的数,直到不能再被除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