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作谓语、定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
如有白拒捕等事,格杀勿论。
——《负曝闲谈》第三回
诸卿皆老傭也。今日设君臣之礼,反更殽乱,儿戏尚不如此,皆可格杀。
——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