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:打;格杀:打死;不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
高阳《胡雪岩全传·红顶商人》:“王履谦便下令包围活捉,格杀不论。”
诸卿皆老傭也。今日设君臣之礼,反更殽乱,儿戏尚不如此,皆可格杀。
——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