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:舍弃;逐:追求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他事业。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,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。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本末倒置
珽独不赞成散乐,奏言:“弃弃本逐末,有碍盛治。”
——蔡东蕃《南北史演义》第九十二回
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,奸邪不可禁,原起于钱。
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