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宰,一人。周武王时,周公旦始居之,掌邦治,为六卿之首。秦、汉、魏不常置。晋初依《周礼》,备置三公。三公之职,太师居首,景帝名师,故置太宰以代之。太宰,盖古之太师也。殷纣之时,箕子为太师。周武王时,太公为太师。周成王时,周公为太师。周公薨,毕公代之。汉西京初不置,平帝始复置太师官,而孔光居焉。汉东京又废。献帝初,董卓为太师,卓诛又废。魏世不置。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,以安平王孚居焉。

太傅,一人。周成王时,毕公为太傅。汉高后元年,初用王陵。

太保,一人。殷太甲时,伊尹为太保。周武王时,召公为太保。汉平帝元始元年,始用王舜。后汉至魏不置,晋初复置焉。自太师至太保,是为三公。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无其人则阙,所以训护人主,导以德义者。

相国,一人。汉高帝十一年始置,以萧何居之,罢丞相。何薨,曹参代之。参薨,罢。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。晋惠帝时赵王伦,愍帝时南阳王保,安帝时宋高祖,顺帝时齐王,并为相国。自魏、晋以来,非复人臣之位矣。

丞相,一人。殷汤以伊尹为右相,仲虺为左相。秦悼武王二年,始置丞相官。丞,奉。相,助也。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,后又置左右丞相。汉高帝初,置一丞相。十一年,更名相国。孝惠、高后置左右丞相,文帝二年,复置一丞相。哀帝元寿二年,更名大司徒。汉东京不复置。至献帝建安十三年,复置丞相。魏世及晋初又废。惠帝世,赵王伦篡位,以梁王肜为丞相。永兴元年,以成都王颖为丞相。愍帝建兴元年,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,南阳王保为右丞相。三年,以保为相国,睿为丞相。元帝永昌元年,以王敦为丞相,转司徒荀组为太尉,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,敦不受。成帝世,以王导为丞相,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,导薨,罢丞相,复为司徒府。宋世祖初,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,而司徒府如故。

太尉,一人。自上安下曰尉。掌兵事,郊祀掌亚献,大丧则告谥南郊。尧时舜为太尉官,汉因之。武帝建元二年省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罢大司马,置太尉以代之。灵帝末,以刘虞为大司马,而太尉如故。

司徒,一人。掌民事,郊祀掌省牲视濯,大丧安梓宫。少昊氏以鸟名官,而祝鸠氏为司徒。尧时舜为司徒。舜摄帝位,命契为司徒。契玄孙之孙曰微,亦为夏司徒。周时司徒为地官,掌邦教。汉西京初不置。哀帝元寿二年,罢丞相,置大司徒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去“大”。

司空,一人。掌水土事,郊祀掌扫除陈乐器,大丧掌将校复土。舜摄帝位,以禹为司空。契之子曰冥,亦为夏司空。殷汤以咎单为司空。周时司空为冬官,掌邦事。汉西京初不置。成帝绥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御史大夫。元寿二年,复为大司空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去“大”字。献帝建安十三年,又罢司空,置御史大夫。御史大夫郗虑免,不复补。魏初,又置司空。

大司马,一人。掌武事。司,主也。马,武也。尧时弃为后稷,兼掌司马。周时司马为夏官,掌邦政。项籍以曹无咎、周殷并为大司马。汉初不置,武帝元狩四年,初置大司马。始直云司马,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,故加大。及置司空,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,又加大。王莽居摄,以汉无小司徒,而定司马、司徒、司空之号并加大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省大司马,以太尉代之。魏文帝黄初二年,复置大司马,以曹仁居之,而太尉如故。

大将军,一人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周制,王立六军。晋献公作二军,公将上军。将军之名,起于此也。楚怀王遣三将入关,宋义为上将。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。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。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,位在三司上。魏明帝青龙三年,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,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。其后又在三司上。晋景帝为大将军,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,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,后还复旧。

晋武帝践阼,安平王孚为太宰,郑冲为太傅,王祥为太保,义阳王望为太尉,何曾为司徒,荀顗为司空,石苞为大司马,陈骞为大将军,凡八公同时并置,唯无丞相焉。

有苍头字宜禄。至汉,丞相府每有所关白,到阁辄传呼“宜禄”,以此为常。

丞相置三长史。丞相有疾,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,及瘳,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,上尊酒。汉景帝三公病,遣中黄门问病。魏、晋则黄门郎,尤重者或侍中也。魏武为丞相以来,置左右二长史而已。汉东京太傅府置掾、属十人,御属一人,令史十二人,不知皆何曹也。自太尉至大将军、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,皆有长史一人,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,太傅不置长史也。

太尉府置掾、属二十四人,西曹主府吏署用事,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,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,奏曹主奏议事,辞曹主辞讼事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,尉曹主卒徒转运事,贼曹主盗贼事,决曹主罪法事,兵曹主兵事,金曹主货币盐铁事,仓曹主仓谷事,黄阁主簿省录众事。御属一人,令史二十二人。御属主为公御,令史则有阁下、记室、门下令史,其余史阙。案掾、属二十四人,自东西曹凡十二曹,然则曹各置掾、属一人,合二十四人也。

司徒置掾、属三十一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五人。司空置掾二十九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一人。司空别有道桥掾。其余张减之号,史阙不可得知也。

汉东京大将军、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,掾、属二十九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人。骑、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,掾、属二十人,御属一人,令史二十四人。兵曹掾史主兵事,禀假掾史主禀假,又置外刺奸主罪法。其领兵外讨,则营有五部,部有校尉一人,军司马一人。部下有曲,曲有军候一人。曲下有屯,屯有屯长一人。若不置校尉,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。又有军假司马、军假候,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。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,府无员职,亦有部曲司马、军候以领兵焉。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,史阙不可得知。置令史、御属者,则是同三府也。其云掾史者,则是有掾而无属,又无令史、御属,不同三府也。

魏初公府职僚,史不备书。及晋景帝为大将军,置掾十人,西曹、东曹、户曹、仓曹、贼曹、金曹、水曹、兵曹、骑兵各一人,则无属矣。魏元帝咸熙中,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、骁骑将军、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主簿四人,舍人十九人,参军二十二人,参战十一人,掾、属三十三人。东曹掾、属各一人。西曹属一人,户曹掾一人,属二人。贼曹掾一人,属二人。金曹掾、属各一人。兵曹掾、属各一人,骑兵掾二人,属一人。车曹掾、属各一人。铠曹掾、属各一人。水曹掾、属各一人,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奏曹掾、属各一人,仓曹属二人,戎曹属一人,马曹属一人,媒曹属一人,合为三十三人。散属九人,凡四十二人。

晋初,凡位从公以上,置长史、西阁、东阁祭酒、西曹、东曹掾、户曹、仓曹、贼曹属各一人。加兵者又置司马、从事中郎、主簿、记室督各一人,舍人四人。为持节都督者,置参军六人。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增掾、属为十人,兵、铠、士、营军、刺奸五曹皆置属,并前为十人也。杨骏为太傅,增祭酒为四人,掾、属为二十人,兵曹分为左、右、法、金、田、集、水、戎、车、马十曹,皆置属,则为二十人。赵王伦为相国,置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参军二十人,主簿、记室督、祭酒各四人,掾、属四十人,东西曹又置属,其余十八曹皆置掾,则四十人矣。凡诸曹皆置御属、令史、学干,御属职录事也。江左以来,诸公置长史、仓曹掾、户曹属、东西阁祭酒各一人,主簿、舍人二人,御属二人,令史无定员。领兵者置司马一人,从事中郎二人,参军无定员。加崇者置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掾、属四人,则仓曹增置属,户曹置掾,江左加崇,极于此也。

长史、司马、舍人,秦官。从事中郎、掾、属、主簿、令史,前汉官,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。御属、参军,后汉官,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。本于府主无敬,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,轻慢苞,始制施敬。祭酒,晋官也,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。夫祭祀以酒为本,长者主之,故以祭酒为称。汉之侍中、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,并为祭酒焉。公府祭酒,盖因其名也。长史、从事中郎主吏,司马主将,主簿、祭酒、舍人主阁内事,参军、掾、属、令史主诸曹事。司徒若无公,唯省舍人,其府常置,其职僚异于余府。有左右长史、左西曹掾、属各一人,余则同矣。余府有公则置,无则省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从事中郎,无定员,分掌诸曹,有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、三兵中郎。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,主讽议事,晋江左初置,因军谘祭酒也。宋高祖为相,止置谘议参军,无定员。今诸曹则有录事、记室、户曹、仓曹、中直兵、外兵、骑兵、长流贼曹、刑狱贼曹、城局贼曹、法曹、田曹、水曹、铠曹、车曹、士曹、集、右户、墨曹,凡十八曹参军。参军不署曹者,无定员。江左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、记室、东曹、西曹、度支、户曹、法曹、金曹、仓曹、理曹、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典兵、兵曹、贼曹、运曹、禁防、典宾、铠曹、田曹、士曹、骑士、车曹参军。其东曹、西曹、度支、金曹、理曹、典兵、兵曹、贼曹、运曹、禁防、典宾、骑士、车曹凡十三曹,今阙所余十二曹也。其后又有直兵、长流、刑狱、城局、水曹、右户、墨曹七曹。高祖为相,合中兵、直兵置一参军,曹则犹二也。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,置禁防参军。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,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、兼行参军,后渐加长兼字。除拜则为参军事,府板则为行参军。晋末以来,参军事、行参军又各有除板。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。参军督护,江左置。本皆领营,有部曲,今则无矣。公府长史、司马,秩千石。从事中郎,六百石。东西曹掾,四百石。他掾三百石。属二百石。

特进,前汉世所置,前后二汉及魏、晋以为加官,从本官车服,无吏卒。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,骠骑将军上。

骠骑将军,一人。汉武帝元狩二年,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。汉西京制,大将军、骠骑将军位次丞相。

车骑将军,一人。汉文帝元年,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。鱼豢曰“魏世车骑为都督,仪与四征同。若不为都督,虽持节属四征者,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。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,则位次三司”晋、宋车骑、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。

卫将军,一人。汉文帝元年,始用宋昌为卫将军。三号位亚三司。汉章帝建初三年,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,班同三司自此始也。汉末奋威将军,晋江右伏波、辅国将军,并加大而仪同三司。江左以来,将军则中、镇、抚、四镇以上或加大,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,自此以下不得也。

持节都督,无定员。前汉遣使,始有持节。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始权时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。建安中,魏武帝为相,始遣大将军督军。二十一年,征孙权还,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。魏文帝黄初二年,始置都督诸州军事,或领刺史。三年,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黄钺,则总统外内诸军矣。明帝太和四年,晋宣帝征蜀,加号大都督。高贵公正元二年,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,寻加大都督。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,监诸军次之,督诸军为下。使持节为上,持节次之,假节为下。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。持节杀无官位人,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。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晋江左以来,都督中外尤重,唯王导居之。宋氏人臣则无也。江夏王义恭假黄钺。假黄钺,则专戮节将,非人臣常器矣。

征东将军,一人。汉献帝初平三年,马腾居之。征南将军,一人。汉光武建武中,岑彭居之。征西将军,一人。汉光武建武中,冯异居之。征北将军,一人。鱼豢曰“四征,魏武帝置,秩二千石。黄初中,位次三公。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”

镇东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魏武帝居之。镇南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刘表居之。镇西将军,一人。后汉初平三年,韩遂居之。镇北将军,一人。

中军将军,一人。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,时为杂号。镇军将军,一人。魏以陈群为之。抚军将军,一人。魏以司马宣王为之。中、镇、抚三号比四镇。

安东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陶谦为之。安南将军,一人。安西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段煨为之。安北将军,一人。鱼豢曰“镇北、四安,魏黄初、太和中置”

平东将军,一人。平南将军,一人。平西将军,一人。平北将军,一人。四平,魏世置。

左将军、右将军、前将军、后将军。左将军以下,周末官,秦、汉并因之,光武建武七年省,魏以来复置。

征虏将军,汉光武建武中,始以祭遵居之。冠军将军,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。冠军之名,自此始也。魏正始中,以文钦为冠军将军、扬州刺史。辅国将军,汉献帝以伏完居之。宋太宗泰始四年,改为辅师。后废帝元徽二年,复故。龙骧将军,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。

东中郎将,汉灵帝以董卓居之。南中郎将,汉献帝建安中,以临淄侯曹植居之。西中郎将。北中郎将,汉建安中,以鄢陵侯曹彰居之。凡四中郎将,何承天云,并后汉置。

建威将军,汉光武建武中,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。振威将军,后汉初,宋登为之。奋威将军,前汉世,任千秋为之。扬威将军,魏置。广威将军,魏置。建武将军,魏置。振武将军,前汉末,王况为之。奋武将军,后汉末,吕布为之。扬武将军,光武建武中,以马成为之。广武将军,晋江左置。

鹰扬将军,汉建安中,魏武以曹洪居之。折冲将军,汉建安中,魏武以乐进居之。轻车将军,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。扬烈将军,建安中,以假公孙渊。宁远将军,晋江左置。材官将军,汉武帝以李息为之。伏波将军,汉武帝征南越,始置此号,以路博德为之。

凌江将军,魏置。自凌江以下,则有宣威、明威、骧威、厉威、威厉、威寇、威虏、威戎、威武、武烈、武毅、武奋、绥远、绥边、绥戎、讨寇、讨虏、讨难、讨夷、荡寇、荡虏、荡难、荡逆、殄寇、殄虏、殄难、扫夷、扫寇、扫虏、扫难、扫逆、厉武、厉锋、虎威、虎牙、广野、横野、偏将军、裨将军,凡四十号。其威虏,汉光武以冯俊居之。虎牙,以盖延居之,为虎牙大将军。横野,以耿纯居之。荡寇,汉建安中,满宠居之。虎威,于禁居之。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,今则或置或不。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,唯四中郎将各一人,余皆无定员。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,置官如领兵。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,不置从事中郎,置功曹一人,主吏,在主簿上,汉末官也。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,如诸州治中,因其名也。功曹参军一人,主佐囗囗记室下,户曹上。监以下不置谘议、记室,余则同矣。宋太宗已来,皇子、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,又置长史,余则同也。

太常,一人。舜摄帝位,命伯夷作秩宗,掌三礼,即其任也。周时曰宗伯,是为春官,掌邦礼。秦改曰奉常,汉因之。景帝中六年,更名曰太常。应劭曰“欲令国家盛大常存,故称太常”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,后汉不必列侯也。

博士,班固云,秦官。史臣案,六国时往往有博士,掌通古今。汉武建元五年,初置《五经》博士。宣、成之世,《五经》家法稍增,经置博士一人。至东京凡十四人。《易》,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,欧阳、大小夏侯。《诗》,齐、鲁、韩。《礼》,大小戴。《春秋》,严、颜:各一博士。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。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,江左初减为九人,皆不知掌何经。元帝末,增《仪礼》、《春秋公羊》博士各一人,合为十一人。后又增为十六人,不复分掌《五经》,而谓之太学博士也。秩六百石。

国子祭酒一人,国子博士一人,国子助教十人。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官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各为一经,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为一经,合十经,助教分掌。国子,周旧名,周有师氏之职,即今国子祭酒也。晋初复置国子学,以教生徒,而隶属太学焉。晋初助教十五人,江左以来,损其员。自宋世若不置学,则助教唯置一人,而祭酒、博士常置也。

太庙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并前汉置。西京曰长,东京曰令。领斋郎二十四人。

明堂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丞,汉东京初置。令,宋世祖大明中置。

太祝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祭祀读祝迎送神。太祝,周旧官也。汉西京置太祝令、丞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曰庙祀。汉东京改曰太祝。

太史令,一人,丞一人。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,岁终则奏新历。太史,三代旧官,周世掌建邦之六典,正岁年,以序事颁朔于邦国。又有冯相氏,掌天文次序。保章氏,掌天文。今之太史,则并周之太史、冯相、保章三职也。汉西京曰太史令。汉东京有二丞,其一在灵台。

太乐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凡诸乐事。周时为大司乐。汉西京曰太乐令。汉东京曰大予乐令。魏复为太乐令。陵令,每陵各一人,汉旧官也。

乘黄令,一人。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。魏世置。自博士至乘黄令,并属太常。

光禄勋,一人。丞一人。光,明也。禄,爵也。勋,功也。秦曰郎中令,汉因之。汉武太初元年,更名光禄勋。掌三署郎,郎执戟卫宫展门户。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,有狱在殿门外,谓之光禄外部。光禄勋郊祀掌三献。魏、晋以来,光禄勋不复居禁中,又无复三署郎,唯外宫朝会,则以名到焉。二台奏劾,则符光禄加禁止,解禁止亦如之。禁止,身不得入殿省,光禄主殿门故也。宫殿门户,至今犹属。晋哀帝兴宁二年,省光禄勋,并司徒。孝武宁康元年,复置。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,岁举茂才二人,四行二人,及三署郎罢省,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,衣冠子弟充之。三署者,五官署、左署、右署也,各置中郎将以司之。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,年五十以上,属五官,其次分在左右署。凡有中郎、议郎、侍郎、郎中四等,无员,多至万人。

左光禄大夫,右光禄大夫,二大夫,晋初置。光禄大夫,秦时为中大夫,汉武太初元年,更名光禄大夫。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,而光禄大夫如故。光禄大夫银章青绶,其重者加金章紫绶,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。旧秩比二千石。

中散大夫,王莽所置,后汉因之。前汉大夫皆无员,掌论议。后汉光禄大夫三人,中大夫二十人,中散大夫三十人。魏以来复无员。自左光禄大夫以下,养老疾,无职事。中散,六百石。

卫尉,一人。丞二人。掌宫门屯兵,秦官也。汉景初,改为中大夫令。后元年,复为卫尉。晋江右掌冶铸,领冶令三十九,户五千三百五十。冶皆在江北,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,皆属扬州,不属卫尉。卫尉,江左不置,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。旧一丞,世祖增置一丞。

廷尉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刑辟。凡狱必质之朝廷,与众共之之义。兵狱同制,故曰廷尉。舜摄帝位,咎繇作士,即其任也。周时大司寇为秋官,掌邦刑。秦为廷尉。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理。武帝建元四年,复为廷尉。哀帝元寿二年,复为大理。汉东京初,复为廷尉。

廷尉正,一人。廷尉监,一人。正、监并秦官。本有左右监,汉光武省右,犹云左监。魏、晋以来,直云监。廷尉评,一人。汉宣帝地节三年,初置左右评。汉光武省右,犹云左评。魏、晋以来,直云评。正、监、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。正、监秩千石,评六百石。廷尉律博士,一人。魏武初建魏国置。

大司农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。舜摄帝位,命弃为后稷,即其任也。周则为太府,秦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,更名大农令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曰大司农。晋哀帝末,省并都水,孝武世复置。汉世丞二人,魏以来一人。

太仓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秦官也。晋江左以来,又有东仓、石头仓丞各一人。

导官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舂御米。汉东亦置。导,择也。择米令精也。司马相如《封禅书》云,导一茎六穗于庖。

籍田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耕宗庙社稷之田,于周为甸师。汉文帝初立籍田,置令、丞各一人。汉东京及魏并不置。晋武泰始十年复置。江左省,宋太祖元嘉中又置。自太仓至籍田令,并属司农。

少府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中服御之物。秦官也,汉因之。掌禁钱以给私养,故曰少府。晋哀帝末,省并丹阳尹。孝武世复置。

左尚方令、丞各一人。右尚方令、丞各一人。并掌造军器。秦官也,汉因之。于周则为玉府。晋江右有中尚方、左尚方、右尚方,江左以来,唯一尚方。宋高祖践阼,以相府作部配台,谓之左尚方,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。又以相府细作配台,即其名置令一人,丞二人,隶门下。世祖大明中,改曰御府,置令一人,丞一人。御府,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,魏、晋犹置其职,江左乃省焉。后废帝初,省御府,置中署,隶右尚方。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,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,及主织绶诸杂工。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。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,尚方令如今中署矣。

东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南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汉有铁官,晋署令,掌工徒鼓铸,隶卫尉。江左以来,省卫尉,度隶少府。宋世虽置卫尉,冶隶少府如故。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,或署丞,多是吴所置。

平准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染,秦官也,汉因之。汉隶司农,不知何世隶少府。宋顺帝即位,避帝讳,改曰染署。

将作大匠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土木之役。秦世置将作少府,汉因之。景帝中六年,更名将作大匠。光武中元二年省,以谒者领之。章帝建初元年复置。晋氏以来,有事则置,无则省。

大鸿胪,掌赞导拜授诸王。秦世为典客,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行令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大鸿胪。鸿,大也。胪,陈也。晋江左初省。有事则权置,事毕即省。

太仆,掌舆马。周穆王所置,秦因之。《周官》则校人掌马,巾车掌车,及置太仆,兼其任也。晋江左或署或省,宋以来不置。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,事毕即省。

太后三卿,各一人。应氏《汉官》曰“卫尉、少府,秦官。太仆,汉成帝置。皆随太后宫为号,在正卿上,无太后乃阙”魏改汉制,在九卿下。晋复旧,在同号卿上。

大长秋,皇后卿也。有后则置,无则省。秦时为将行,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长秋。韦曜曰“长秋者,以皇后阴官,秋者阴之始,取其终而长,欲其久也”自太常至长秋,皆置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,因其名也。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,丞一千石。

尚书,古官也。舜摄帝位,命龙作纳言,即其任也。《周官》司会,郑玄云,若今尚书矣。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,故谓之尚书。尚犹主也。汉初有尚冠、尚衣、尚食、尚浴、尚席、尚书,谓之六尚。战国时已有尚冠、尚衣之属矣。秦时有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尚书丞。至汉初并隶少府,汉东亦犹文属焉。古者重武官,以善射者掌事,故曰仆射。仆射者,仆役于射事也。秦世有左右曹诸吏,官无职事,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。汉武帝世,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昭帝即位,霍光领尚书事。成帝初,王凤录尚书事。汉东京每帝即位,辄置太傅,录尚书事,薨辄省。晋康帝世,何充让录表曰“咸康中,分置三录,王导录其一,荀嵩、陆晔各录六条事”然则似有二十四条,若止有二十条,则荀、陆各录六条,导又何所司乎。若导总录,荀、陆分掌,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。其后每置二录,辄云各掌六条事,又是止有十二条也。十二条者,不知悉何条。晋江右有四录,则四人参录也。江右张华、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,则亦不知皆何事也。后何充解录,又参关尚书。录尚书职无不总。王肃注《尚书》“纳于大麓”曰“尧纳舜于尊显之官,大录万机之政也”凡重号将军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唯不得施除及加节。宋世祖孝建中,不欲威权外假,省录。大明末复置。此后或置或省。汉献帝建安四年,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,卫臻为右仆射。二仆射分置,自此始也。汉成帝建始四年,初置尚书,员四人,增丞亦为四人。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,主公卿事。其二曰二千石曹,主郡国二千石事。其三曰民曹,主吏民上书事。其四曰客曹,主外国夷狄事。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,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改常侍曹为吏曹,凡六尚书。减二丞,唯置左右二丞而已。应劭《汉官》云“尚书令、左丞,总领纲纪,无所不统。仆射、右丞,掌禀假钱谷。三公尚书二人,掌天下岁尽集课。吏曹掌选举、斋祠。二千石曹掌水、火、盗贼、词讼、罪法。客曹掌羌、胡朝会,法驾出,护驾。民曹掌缮治、功作、盐池、苑囿。吏曹任要,多得超迁”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。魏世有吏部、左民、客曹、五兵、度支五曹尚书。晋初有吏部、三公、客曹、驾部、屯田、度支六曹尚书。武帝咸宁二年,省驾部尚书,四年又置。太康中,有吏部、殿中、五兵、田曹、度支、左民六尚书。惠帝世,又有右民尚书。尚书止于六曹,不知此时省何曹也。江左则有祠部、吏部、左民、度支、五兵,合不五曹尚书。宋高祖初,又增都官尚书。若有右仆射,则不置祠部尚书。世祖大明二年,置二吏部尚书,而省五兵尚书,后还置一吏部尚书。顺帝升明元年,又置五兵尚书。

尚书令,任总机衡。仆射、尚书,分领诸曹。左仆射领殿中、主客二曹。吏部尚书领吏部、删定、三公、比部四曹。祠部尚书领祠部、仪曹二曹。度支尚书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起部四曹。左民尚书领左民、驾部二曹。都官尚书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曹。五兵尚书领中兵、外兵二曹。昔有骑兵、别兵、都兵,故谓之五兵也。五尚书、二仆射、一令,谓之八坐。若营宗庙宫室,则置起部尚书,事毕省。

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,无置郎之文。《汉仪》,尚书郎四人,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,一人主羌夷吏民,一人主户口垦田,一人主财帛委输。匈奴单于,宣帝之世,保塞内附。成帝世,单于还北庭矣。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,则置郎疑是光武时,所主匈奴,是南单于也。《汉官》云,置郎三十六人,不知是何帝增员。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。主作文书,起立事草。初为郎中,满岁则为侍郎。尚书寺居建礼门内。尚书郎入直,官供青缣白绫被,或以绵緤为之。给帷帐、毡褥、通中枕,太官供食物,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,给尚书伯使一人,女侍二人,皆选端正妖丽,执香炉,护衣服,奏事明光殿。殿以胡粉涂壁,画古贤烈士。以丹朱色地,谓之丹墀。尚书郎口含鸡舌香,以其奏事答对,欲使气息芬芳也。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。黄门侍郎称已闻,乃出。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,而丞、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,隃麋墨一丸。魏世有殿中、吏部、驾部、金部、虞曹、比部、南主客、祠部、度支、库部、农部、水部、仪曹、三公、仓部、民曹、二千石、中兵、外兵、别兵、都兵、考功、定科,凡二十三郎。青龙二年有军事,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、骑兵二曹郎,合为二十五曹。晋西朝则直事、殿中、祠部、仪曹、吏部、三公、比部、金部、仓部、度支、都官、二千石、左民、右民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、水部、左主客、右主客、驾部、车部、库部、左中兵、右中兵、左外兵、右外兵、别兵、都兵、骑兵、左士右士、北主客、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。后又置运曹,凡三十五曹。晋江左初,无直事、右民、屯田、车部、别兵、都兵、骑兵、左士、右士、运曹十曹郎,而主客、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,所余十七曹也。康、穆以来,又无虞曹、二千石二郎,犹有殿中、祠部、吏部、仪曹、三公、比部、金部、仓部、度支、都官、左民、起部、水部、主客、驾部、库部、中兵、外兵十八曹郎。后又省主客、起部、水部,余十五曹。宋高祖初,加置骑兵、主客、起部、水部四曹郎,合为十九曹。太祖元嘉十年,又省仪曹、主客、比部、骑兵四曹郎。十一年,又并置。十八年,增删定曹郎,次在左民曹上,盖魏世之定科郎也。三十年,又置功论郎,次都官之下,在删定之上。太宗世,省骑兵。今凡二十曹郎。以三公、比部主法制。度支主算。支,派也。度,景也。都官主军事刑狱。其余曹所掌,各如其名。

汉制,公卿御史中丞以下,遇尚书令、仆、丞、郎,皆辟车豫相回避,台官过,乃得去。今尚书官上朝及下,禁断行人,犹其制也。汉又制,丞、郎见尚书,呼曰明时。郎见二丞,呼曰左君、右君。郎以下则有都令史、令史、书令史、书吏干。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,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,书令史百三十人。自晋至今,或减或益,难以定言。《汉仪》有丞相令史。令史,盖前汉官也。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,则都令史其来久矣。分曹所掌如尚书也。

晋西朝八坐丞郎,朝晡诣都坐朝,江左唯旦朝而已。八坐丞郎初拜,并集都坐,交礼。迁,又解交。汉旧制也。今唯八坐解交,丞郎不复解交也。尚书令千石,仆射尚书六百石,丞郎四百石。

武库令,一人。掌军器,秦官。至二汉,属执金吾。晋初罢执金吾,至今隶尚书库部。

车府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秦官也。二汉、魏、晋并隶太仆。太仆既省,隶尚书驾部。

上林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、十二尉、十池监。丞、尉属水衡都尉。池监隶少府。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,隶少府。晋江左阙。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,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。

材官将军,一人。司马一人。主工匠土木之事。汉左右校令,其任也。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,主天下材木事。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,又罢左校令。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。

侍中,四人。掌奏事,直侍左右,应对献替。法驾出,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。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。周公戒成王《立政》之篇所云“常伯”,即其任也。侍中本秦丞相史也,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,故谓之侍中。汉西京无员,多至数十人,入侍禁中,分掌乘舆服物,下至亵器虎子之属。武帝世,孔安国为侍中,以其儒者,特听掌御唾壶,朝廷荣之。久次者为仆射。汉东京又属少府,犹无员。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答。法驾出,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,操斩白蛇剑,参乘。余皆骑,在乘舆车后。光武世,改仆射为祭酒焉。汉世,与中官俱止禁中。武帝时,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,由是侍中出禁外,有事乃入,事毕即出。王莽秉政,侍中复入,与中官共止。章帝元和中,侍中郭举与后宫通,拔佩刀惊御,举伏诛,侍中由是复出外。魏、晋以来,置四人,别加官不主数。秩比二千石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《五行传》曰“弃法律,逐功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”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“视之不明,是谓不哲。厥咎舒,厥罚恒燠,厥极疾。时则有草妖,时则有裸虫之孽,时则有羊祸,时则有目疴,时则有赤眚、赤祥。惟水沴火”裸虫,刘歆传以为羽虫。

火不炎上:

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灾。初,帝为平原王,纳河南虞氏为妃。及即位,不以为后,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,是为悼皇后。后本仄微,非所宜升。以妾为妻之罚也。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,洛阳宫鞠室灾。二年四月,崇华殿灾,延于南阁。缮复之。至三年七月,此殿又灾。帝问高堂隆“此何咎也。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”对曰“夫灾变之发,皆所以明教诫也。唯率礼修德,可以胜之。《易传》曰:上不俭,下不节,孽火烧其室。又曰:君高其台,天火为灾。此人君苟饰宫室,不知百姓空竭,故天应之以旱,火从高殿起也。案旧占,灾火之发,皆以台榭宫室为诫。今宜罢散民役,务从节约,清扫所灾之处,不敢于此有所营造。萐莆嘉禾,必生此地,以报陛下虔恭之德”不从。遂复崇华殿,改曰九龙。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,故以为名。多弃法度,疲民逞欲,以妾为妻之应也。

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,武昌端门灾。改作端门,又灾内殿。案《春秋》鲁雉门及两观灾,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,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僭者也。汉武帝世,辽东高庙灾,其说又同。今此与二事颇类也。且门者,号令所出。殿者,听政之所。是时诸恪属秉政,而矜慢放肆。孙峻总禁旅,而险害终著。武昌,孙氏尊号所始,天戒若曰,宜除其贵耍之首者。恪果丧众殄民,峻授政于綝,綝废亮也。或曰孙权毁彻武昌,以增太初宫,诸葛恪有迁都意,更起门殿,事非时宜,故见灾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”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,建业火。人火之也。是秋,孙綝始秉政,矫以亮诏杀吕据、滕胤。明年,又辄杀朱异。弃法律、逐功臣之罚也。

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,白虎门北楼灾。六年十月,石头小城火,烧西南百八十丈。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,多行无礼,而韦昭、盛冲终斥不用,兼遣察战等为使,惊扰州郡,致使交趾反乱。是其咎也。

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,大火,烧万余家,死者七百人。案《春秋》,齐火,刘向以为桓公好内,听女口,妻妾数更之罚也。皓制令诡暴,荡弃法度,劳臣名士,诛斥甚众。后宫万余,女谒数行,其中隆宠佩皇后玺者又多矣。故有大火。

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,震灾西阁、楚王所止坊,及临商观窗。十年四月癸丑,崇贤殿灾。十月庚辰,含章鞠室、修成堂前庑、内坊东屋、辉章殿南阁火。时有上书者曰“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,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,天变屡见,窃为陛下忧之”杨珧由是乞退。是时帝纳冯紞之间,废张华之功。听杨骏之谗,离卫瓘之宠。此逐功臣之罚也。明年,宫车晏驾。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,戮害二公,身亦不免。震灾其坊,又天意乎。

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,武库火。张华疑有乱,先固守,然后救灾。是以累代异宝,王莽头,孔子履,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,一时荡尽。是后愍怀见杀,杀太子之罚也。天戒若曰,夫设险击柝,所以固其国。储积戎器,所以戒不虞。今冢嗣将倾,社稷将泯,禁兵无所复施,皇旅又将谁卫。帝后不悟,终丧四海,是其应也。张华、阎纂皆曰,武库火而氐、羌反,太子见废,则四海可知矣。元康八年十一月,高原陵火。是时贾后凶恣,贾谧擅朝,恶积罪稔,宜见诛绝。天戒若曰,臣妾之不可者,虽亲贵莫比,犹宜忍而诛之,如吾燔高原陵也。帝既眊弱,而张华又不纳裴頠、刘卞之谋,故后遂与谧诬杀太子也。干宝云“高原陵火,太子废,其应也。汉武帝世,高园便殿火,董仲舒对与此占同”

晋惠帝永康元年,帝纳皇后羊氏。后将入宫,衣中忽有火,众咸怪之。太安二年,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,忧死。永兴元年,成都遂废后,处之金墉城,而杀其叔父同之。是后还立,立而复废者四,又诏赐死,荀藩表全之。虽末还在位,然忧逼折辱,终古未闻。此孽火之应。晋惠帝永兴二年七月甲午,尚书诸曹火,延崇礼闼及阁道。夫百揆王化之本,王者弃法律之应也。清河王覃入为晋嗣,不终于位,又杀太子之罚也。

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,襄阳火,死者三千余人。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、司雍二州牧,众四五万,攻略郡县,以为己邑。都督力屈,婴城自守,贼遂攻逼襄阳。此下陵上,阳失节,火灾出也。

晋元帝太兴中,王敦镇武昌。武昌火起,兴众救之。救于此而发于彼,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,数日不绝。班固所谓滥炎妄起,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。干宝曰“此臣而君行,亢阳失节之灾也”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,京都大火。三月,饶安、东光、安陵三县火,烧七千余家,死者万五千人。

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,京都火。是时王敦威侮朝廷,多行无礼,内外臣下,咸怀怨毒。极阴生阳,故有火灾。与董仲舒说《春秋》陈火同事也。

晋穆帝永和五年六月,震灾石虎太武殿及两厢、端门,光烂照天,金石皆尽,火月余乃灭。是年四月,石虎死矣。其后胡遂灭亡。

晋海西太和中,郗愔为会稽。六月,大旱灾,火烧数千家,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。炎烟蔽天,不可扑灭。

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,京都风,火大起。是时桓温入朝,志在陵上。少主践位,人怀忧恐。此与太宁火同事。晋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,立国子学。学生多顽嚚,因风放火,焚房百余间。是后考课不厉,赏黜无章,有育才之名,无收贤之实。《书》云“知人则哲”此不哲之罚先兆也。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,延贤堂灾。丙申,螽斯、则百堂及客馆、骠骑库皆灾。于时朝多弊政,衰陵日兆。不哲之罚,皆有象类。主相不悟,终至乱亡云。

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,龙舟二乘灾。是水沴火也。晋安帝元兴元年八月庚子,尚书下舍曹火。元兴三年,卢循攻略广州,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。是年十月壬戌夜,大火起。时民人避寇,盈满城内。隐之惧有应贼,但务严兵,不先救火,由是府舍焚烧荡尽,死者万余人,因遂散溃,悉为贼擒。殆与襄阳火同占也。

晋安帝义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书殿中吏部曹火。义熙十一年,京都所在大行火灾,吴界尤甚。火防甚峻,犹自不绝。王弘时为吴郡,白日在听事上,见天上有一赤物下,状如信幡,径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即复大发。弘知天为之灾,不罪火主。

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,京邑大火。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,京邑火,延烧太社北墙。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,京邑大火,风雷甚壮。

后废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,京邑大火。元徽三年三月戊辰,京邑大火,烧二岸数千家。恒燠:

庶征之恒燠,刘向、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。京房《易传》又曰“夏则暑杀人,冬则物华实”

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,桃李华。孙权世,政烦赋重,民雕于役。是时诸葛恪始辅政,息校官,原逋责,除关梁,崇宽厚。此舒缓之应也。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,或属华孽。

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,桃李华。自高贵弑死之后,晋文王深树恩德,事崇优缓,此其应也。

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,桃李华。是时简文辅政,事多弛略,舒缓之应也。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,於潜桃、李、柰结实。草妖:

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,魏武帝在洛阳,将起建始殿,伐濯龙祠树而血出。又掘徙梨,根伤亦血出。帝恶之,遂寝疾,是月崩。盖草妖,又赤祥也。是岁,魏文帝黄初元年也。

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,交趾稗草化为稻。昔三苗将亡,五谷变种。此草妖也。其后亮废。

蜀刘禅景耀五年,宫中大树无故自折。谯周忧之,无所与之言,乃书柱曰“众而大,其之会,具而授,若何复”言曹者众也。魏者大也。众而大,天下其当会也。具而授,如何复有立者乎。蜀果亡,如周言。此草妖也。

吴孙皓天玺元年,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,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。长老相传,此湖塞,天下乱。此湖开,天下平。吴寻亡,而九服为一。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,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,依缘枣树,长丈余,茎广四寸,厚三分。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,高四尺,如枇杷形,上圆径一尺八寸,下茎广五寸,两边生叶绿色。东观案图,名鬼目作芝草,荬菜作平虑。遂以狗为侍芝郎,平为平虑郎,皆银印青绶。干宝曰“明年晋平吴,王浚止船,正得平渚,姓名显然,指事之征也。黄狗者,吴以土运承汉,故初有黄龙之瑞,及其季年,而有鬼目之妖,托黄狗之家,黄称不改,而贵贱大殊。天道精微之应也”

晋惠帝元康二年春,巴西郡界竹生花,紫色,结实如麦,外皮青,中赤白,味甘。元康九年六月庚子,有桑生东宫西厢,日长尺余。甲辰,枯死。此与殷太戊同妖。太子不能悟,故至废戮也。班固称“野木生朝而暴长,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,危亡国家,象朝将为墟也”。是后孙秀、张林寻用事,遂至大乱。

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,立皇孙臧为皇太孙。五月甲子,就东宫。桑又生于西厢。明年,赵伦篡位,鸩杀臧。此与愍怀同妖也。永康元年四月,壮武国有桑化为柏。是月,张华遇害。

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冬,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,民谓之桑林哭。案刘向说,桑者丧也,又为哭声,不祥之甚。是时京师虚弱,胡寇交逼,司马越无卫上国之心。四年冬,委而南出,至五年春,薨于此城。石勒邀其众,围而射之,王公以下至庶人,死者十余万人,又剖越棺焚其尸。是败也,中原无所请命,洛京寻没。桑哭之应也。

永嘉六年五月,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,相樛而生,状若连理。先是,郭景纯筮延陵偃鼠,遇《临》之《益》,曰“后当复有妖树生,若瑞而非,辛螫之木也。傥有此,东南数百里必有作逆者”其后徐馥作乱。此草妖也,郭以为木不曲直。永嘉六年七月,豫章郡有樟树久枯,是月忽更荣茂,与昌邑枯社复生同占。怀帝不终其祚,元帝由支族兴之应也。

晋明帝太宁元年九月,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。是后王敦称兵作逆,祸败无成。汉哀、灵之世,并有此妖,而人貌备具,故其祸亦大。今此但人面而已,故其变亦轻。

晋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,曲阿有柳树倒地六载,是月忽复起生。咸和九年五月甲戌,吴雄家有死榆树,是日因风雨起生。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。初,康帝为吴王,于时虽改封琅邪,而犹食吴郡为邑。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。曲阿先亦吴地,象见吴邑雄舍,又天意也。

晋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,庐陵西昌县修明家有死栗树,是日忽起生。时孝武年四岁,而简文居蕃,四海宅心。及得位垂统,则祚隆孝武。识者窃曰,西昌修明之祥,帝讳实应之矣。是与汉宣帝颇同象也。

晋海西太和元年,凉州杨树生松。天戒若曰,松不改柯易叶,杨者柔脆之木,此永久之业,将集危亡之地。是后张天锡降氐。

晋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,建宁同乐县枯木断折,忽然自立相属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弃正作淫,厥妖木断自属。妃后有专,木仆反立”是时治道方僻,多失其正。其后张夫人专宠,及帝崩,兆庶归咎张氏焉。

晋安帝元兴三年,荆、江二界生竹实如麦。晋安帝义熙二年九月,扬州营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,茎高四尺六寸,广三尺二寸。此殆与吴终同象也。义熙中,宫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,草妖也。蒺藜有刺,不可践而行,生宫墙及驰道,天戒若曰,人君拱默不能听政,虽居宸极,犹若空宫。虽有御道,未尝驰骋,皆生蒺藜若空废也。义熙八年,太社生薰树于坛侧。薰于文尚黑,宋水德将王之符也。

羽虫之孽:

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青祥也。诏曰“此诗人所谓污泽者也。《曹诗》刺恭公远君子,近小人。今岂有贤智之士,处于下位,否则斯鸟胡为而至哉。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,独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”于是杨彪、管宁之徒,咸见荐举。此谓睹妖知惧者也。虽然不能优容亮直,而多溺偏私矣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辟退有德,厥妖水鸟集于国井”黄初末,宫中有<燕鸟>生鹰,口爪俱赤。此与商纣、宋隐同象。

景初元年,又有<燕鸟>生钜彀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,形若鹰,吻似燕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赤眚也。高堂隆曰“此魏室之大异,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”其后晋宣王起,遂有魏室。

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。明年,魏武王薨。

魏文帝黄初三年,又集雒阳芳林园池。七年,又集。其夏,文帝崩。景初末,又集芳林园池。前世再至,辄有大丧,帝恶之。其年,明帝崩。

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,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,不能达,堕水死者以千余。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,志吞中夏,而终死渭南,所图不遂。又诸将分争,颇丧徒旅。鸟北飞不能达,堕水死者,皆有其象也。亮竟不能过渭,又其应乎。此与汉、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。

魏明帝青龙三年,戴頠巢钜鹿人张臶家。臶博学有高节,不应袁绍、高干之命,魏太祖辟亦不至,优游嘉遁,门徒数百,太守王肃雅敬焉。时年百余岁,谓门人曰“戴頠阳鸟,而巢于门阴,此凶祥也”乃援琴歌咏,作诗一首,旬日而卒。按占,羽虫之孽也。魏明帝景初元年,陵霄阁始构,有鹊巢其上。鹊体白黑杂色。此羽虫之孽,又白黑祥也。帝以问高堂隆,对曰“《诗》云:惟鹊有巢,惟鸠居之。今兴起宫室,而鹊来巢,此宫室未成,身不得居之之象。天意若曰,宫室未成,将有它姓制御之,不可不深虑”于是帝改容动色。

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四月,有两乌衔鹊堕东馆。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。案刘歆说,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视不明,听不聪之罚也。是时权意溢德衰,信谗好杀,二子将危,将相俱殆。睹妖不悟,加之以燎,昧道之甚者也。明年,太子和废,鲁王霸赐死,朱据左迁,陆议忧卒,是其应也。东馆,典教之府。鹊堕东馆,又天意乎。

吴孙权太元二年正月,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,遣之长沙。有鹊巢其帆樯。和故宫僚闻之,皆忧惨,以为樯末倾危,非久安之象。是后果不得其死。

吴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,大鸟五见于春申。吴人以为凤凰,明年,改元为五凤。汉桓帝时,有五色大鸟。司马彪云“政治衰缺,无以致凤,乃羽虫孽耳”孙亮未有德政,孙峻骄暴方甚,此与桓帝同事也。案《瑞应图》,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,疑皆是也。吴孙皓建衡三年,西苑言凤凰集,以之改元。义同于亮。

晋武帝泰始四年八月,翟雉飞上阊阖门。赵伦既篡,洛阳得异鸟,莫能名。伦使人持出,周旋城邑匝以问人。积日,宫西有小儿见之,逆自言曰“服留鸟翳”持者即还白伦。伦使更求小儿。至,又见之,将入宫,密笼鸟,闭儿户中。明日视,悉不见。此羽虫之孽,又妖之甚者也。

赵伦篡位,有鹑入太极殿,雉集东堂。按太极、东堂,皆朝享听政之所。而鹑、雉同日集之者,天意若曰,不当居此位也。《诗》云“鹊之疆疆,鹑之奔奔。人之无良,我以为君”其此之谓乎。昔殷宗感雉雊,惧而修德。伦睹二物,曾不知戒,故至灭亡也。

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,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,有鹅出,苍色者飞翔冲天,白者止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白祥也。董养曰“步广,周之狄泉,盟会地也。白者金色,苍为胡象,其可尽言乎”是后刘渊、石勒相继擅华,怀、愍二帝沦灭非所。晋孝怀帝世,周玘家有鹅在笼中,而头断笼外。玘亡后家诛。

晋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,有鸟二,苍黑色,翼广一丈四尺。其一集司徒府,射而杀之。其一集市北家人舍,亦获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闰月戊子,帝崩。后有苏峻、祖约之乱。

晋成帝咸和二年正月,有五鸥鸟集殿庭。此又白祥也。是时庾亮苟违众谋,将召苏峻,有言不从之咎,故白祥先见也。三年二月,峻果作乱,宫室焚毁,化为污莱,其应也。晋成帝咸康八年七月,白鹭集殿屋。是时康帝始即位,此不永之祥也。后涉再期而帝崩。刘向曰“野鸟入处,宫室将空”张瓘在凉州正朝,放隹雀诸鸟,出手便死。左右放者悉飞去。

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,鹊巢太极东头鸱尾,又巢国子学堂西头。十八年,东宫始成。十九年正月,鹊又巢其西门。此殆与魏景初同占。学堂,风教所聚。西门,金行之祥也。

晋安帝义熙三年,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。婢炊饭,忽有群乌集灶,竞来啄啖,婢驱逐不去。有猎狗咋杀乌鹊,余者因共啄狗即死,又啖其肉,唯余骨存。五年六月,猗死。

宋武帝永初三年,临轩拜徐羡之为司空,百僚陪位,有二野鹳集太极鸱尾鸣呼。少帝景平二年春,鹳巢太庙西鸱尾,驱去复还。

文帝元嘉二年春,有江鸥鸟数百,集太极殿前小阶内。明年,诛徐羡之等。羊祸:

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,司徒王导厩,羊生无后足。此羊祸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足少者,下不胜任也”明年,苏峻入京都,导与成帝俱幽石头,仅乃免身。是其应也。

宋孝武帝大明七年,永平郡献三角羊。羊祸也。赤眚赤祥:

公孙渊时,襄平北市生肉,长围各数尺,有头目口喙,无手足,而动摇。此赤眚也。占曰“有形不成,有体无声,其国灭亡”渊寻为魏所诛。

吴戍将邓嘉杀猪祠神,治毕县之,忽见一人头往食肉。嘉引弓射中之,咋咋作声,绕屋三日。近赤祥也。后人白嘉谋北叛,阖门被诛。京房《易妖》曰“山见葆,江于邑,邑有兵,状如人头赤色”吴诸葛恪将见诛,盥洗水血臭。侍者授衣,衣亦臭。此近赤祥也。

晋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,河阴有赤雪二顷。此赤祥也。后涉四载而帝崩,王宫遂乱。

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,吕县有流血,东西百余步。此赤祥也。元康末,穷凶极乱,僵尸流血之应也。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,杀伤数万人,是其应也。晋惠帝永康元年三月,尉氏雨血。夫政刑舒缓,则有常燠赤祥之妖。此岁正月,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。天戒若曰,不宜缓恣奸人,将使太子冤死。惠帝愚眊不悟,是月愍怀遂毙。于是王室衅成,祸流天下。淖齿杀齐闵王日,天雨血沾衣,天以告也,此之谓乎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咎天雨血,兹谓不亲,民有怨心,不出三年,无其宗人”又曰“佞人禄,功臣戮,天雨血”

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丙寅,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,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。此赤祥也。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,丞相扬声北伐,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臧罪,依征军法戮之。其息诉称“伯督运事讫,无所稽乏,受赇役使,罪不及死。兵家之势,先声后实,实是屯戍,非为征军。自四年以来,运漕稽停,皆不以军兴法论”僚佐莫之理。及有此变,司直弹劾众官,元帝又无所问。于是频旱三年。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。郭景纯曰“血者水类,同属于《坎》,《坎》为法家。水平润下,不宜逆流。此政有咎失之征也”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帝祖母号太皇太后,母号皇太后,妃号皇后,汉旧制也。晋武帝采汉、魏之制,置贵嫔、夫人、贵人,是为三夫人,位视三公。淑妃、淑媛、淑仪、修华、修容、修仪、婕妤、容华、充华,是为九嫔,位视九卿。其余有美人、才人、中才人,爵视千石以下。高祖受命,省二才人,其余仍用晋制。贵嫔,魏文帝所制。夫人,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。贵人,汉光武所制。淑妃,魏明帝所制。淑媛,魏文帝所制。淑仪、修华,晋武帝所制。修容,魏文帝所制。修仪,魏明帝所制。婕妤、容华,前汉旧号。充华,晋武帝所制。美人,汉光武所制。世祖孝建三年,省夫人、修华、修容,置贵妃,位比相国。进贵嫔,位比丞相。贵人,位比三司,以为三夫人。又置昭仪、昭容、昭华,以代修华、修仪、修容。又置中才人、充衣,以为散位。昭仪,汉元帝所制。昭容,世祖所制。昭华,魏明帝所制。中才人,晋武帝所制。充衣,前汉旧制。太宗泰始元年,省淑妃、昭华、中才人、充衣,复置修华、修仪、修容、才人、良人。三年,又省贵人,置贵姬,以备三夫人之数。又置昭华,增淑容、承徽、列荣。以淑媛、淑仪、淑容、昭华、昭仪、昭容、修华、修仪、修容为九嫔。婕妤、容华、充华、承徽、列荣凡五职,班亚九嫔。美人、中才人、才人三职为散役。其后太宗留心后房,拟外百官,备位置内职。列其名品于后。

后宫通尹,准录尚书,紫极户主,光兴户主。官品第一〔各置一人,并铨六宫〕。

后宫列叙,准尚书令,铨六宫。紫极中监尹,铨六宫。光兴中监尹,铨六宫。宣融户主,铨六宫。紫极房帅,置一人。光兴房帅,置一人。官品第二〔各置一人〕。

后宫司仪,准左仆射,铨人士。后宫司政,准右仆射,铨人士。参议女林,准银青光禄,铨人士。中台侍御尹,铨六宫。宣融便殿中监尹,铨六宫。采艺房主,铨六宫。南房主,铨六宫。中藏女典,铨六宫。典坊,铨六宫。乐正,铨六宫。内保,铨人士。学林祭酒,铨人士。昭阳房帅,置一人。徽音房帅,置一人。宣融房帅,置一人。官品第三〔各置一人〕。

后宫都掌治职,置二人〔准左右丞,位比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殿中治职,置一人〔准左民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源典治职,置一人〔准祠部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谷帛治职,置一人〔准度支尚书〕。中傅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后宫校事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紫极中监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光兴中监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紫极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。有限外〕。宣融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。有限外〕。中台侍御奏案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赞乐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中训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女祝史,置一人。紫极中监典,置一人。光兴中监典,置一人。典乐帅,置人无定数〔有限外〕。紫极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光兴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宣融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官品第四。

后宫通关参事,置一人。景德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采艺房参事。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南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内房参事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校学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后宫中房帅,置二人。后宫源典帅,置二人。后宫谷帛帅,置二人。中台帅,置一人。中台侍御起居帅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诏诰帅,置二人。斯男房帅,置一人。宣豫房帅,置一人。景德房帅,置一人。采艺房帅,置一人。中藏帅,置一人。内坊帅,置一人。南房帅,置一人。外华房帅,置一人。招庆房帅,置一人。紫极诸房廉帅,置人无定数〔有限外〕。紫极中监省帅,置一人。紫极殿帅,置六人。光兴殿帅,置四人。徽音监帅,置一人。徽章监帅,置一人。宣融便殿中监典,置一人。清商帅,置人无定数。总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左西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右西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中厨师,置一人。官品第五。

中台侍御执卫,置人无定数。中台侍御监闺帅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监司帅,置二人。宣融便殿帅,置一人。永巷帅,置一人。后宫都掌内史,置二人。后宫殿中内史,置一人。后宫源典内史,置一人。后宫谷帛内史,置二人。后宫监临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执法内史,置一人。中台侍御典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节度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应内史,置六人。紫极房内史,置一人。光兴房内史,置一人。助教,置一人。彩制帅,置人无定数。装饰帅,置人无定数。绣帅,置人无定数。织帅,置人无定数。学林馆帅,置一人。宫闺帅,置一人。教堂帅,置人无定数,〔有限外〕。监解帅,置人无定数。累室帅,置人无定数。行病帅,置人无定数。官品第六。

合堂帅,置二人。御清帅,置一人。监夜帅,置一人。诸房禁防,置人无定数。三厢禁防,置三人。诸房厨帅,各置一人。中厨廉,置三人。应闺,置六人。诸应阁,置人无定数。宫闺史,置一人。官品第七。

诸房中掾,各置一人。中藏掾,各置二人。比五品敕吏。

紫极供殿直伥。光兴供殿直伥。总章伎伥。侍御扶持。主衣。准二卫五品,敕吏比六品。供殿左右。〔紫极置二十人。光兴置十人。〕左右守藏,置四人。

典乐人。比诸房禁防。作伥。比王官。供殿给使。〔紫极置二十人。光兴置十人〕。典殿,置人无定数。比官人。

紫极三厢给事,置十人。全堂给使,置五人。宫闺给使,置六人。比房。

孝穆赵皇后,讳安宗,下邳僮人也。祖彪,字世范,治书侍御史。父裔,字彦胄,平原太守。后以晋穆帝升平四年嫔孝皇,晋哀帝兴宁元年四月二日生高祖。其日,后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,时年二十一。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璧里雩山。宋初追崇号谥,陵曰兴宁。

永初二年,有司奏曰“大孝之德,盛于荣亲。一人有庆,光被万国。是以灵文宠于西京,寿张显于隆汉。故平原太守赵裔、故洮阳令萧卓,并外属尊戚,不逮休宠。臣等仰述圣思,远稽旧章,并可追赠光禄大夫,加金章紫绥。裔命妇孙可豫章郡建昌县君,卓命妇赵可吴郡寿昌县君”孙氏,东莞人也。其年,又诏曰“推恩之礼,在情所同。故内树宗子,外崇后属,爰自汉、魏,咸遵斯典。外祖赵光禄、萧光禄,名器虽隆,茅土未建,并宜追封开国县侯,食邑五百户”于是追封裔临贺县侯。裔长子宣之,仕至江乘令。蚤卒,无子,以弟孙袭之继宣之绍封。袭之卒,子祖怜嗣。齐受禅,国除。宣之弟伦之,自有传。

孝懿萧皇后,讳文寿,兰陵兰陵人也。祖亮,字保祚,侍御史。父卓,字子略,洮阳令。孝穆后殂,孝皇帝娉后为继室,生长沙景王道怜、临川烈武王道规。义熙七年,拜豫章公太夫人。高祖为宋王,又加太妃之号。高祖以十二年北伐,仍停彭城、寿阳,至元熙二年入朝,因受晋禅。在外凡五年,后常留东府。高祖践阼,有司奏曰“臣闻道积者庆流,德洽者礼备。故祗敬表于崇高,嘉号彰于盛典。伏惟太妃母仪之德,化穆不言,保翼之训,光被洪业。虽幽明同庆,而称谓未穷。稽之前代,礼有恒准,宜式遵旧章,允副群望。臣等请上宋王太后号皇太后”故有司奏犹称太妃也。

上以恭孝为行,奉太后素谨,及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入朝太后,未尝失时刻。

少帝即位,加崇曰太皇太后。景平元年,崩于显阳殿,时年八十一。遗令曰“孝皇背世五十余年,古不祔葬。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,今可于茔域之内,别为一圹。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,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,妇人礼有所从,可一遵往式”乃开别圹,与兴宁陵合坟。初,高祖微时,贫约过甚。孝皇之殂,葬礼多阙。高祖遗旨,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。至是故称后遗旨施行。

卓,初与赵裔俱赠金紫光禄大夫,又追封封阳县侯,妻下邳赵氏封吴郡寿昌县君。卓子源之袭爵,源之见子《思话传》。

武敬臧皇后,讳爱亲,东莞人也。祖汪,字山甫,尚书郎。父俊,字宣乂,郡功曹。后适高祖,生会稽宣长公主兴弟。高祖以俭正率下,后恭谨不违。及高祖兴复晋室,居上相之重,而后器服粗素,不为亲属请谒。义熙四年正月甲午,殂于东城,时年四十八。追赠豫章公夫人,还葬丹徒。高祖临崩,遗诏留葬京师,于是备法驾,迎梓宫祔葬初宁陵。

宋初,追赠俊金紫光禄大夫,妻高密叔孙氏封迁陵永平乡君。俊子焘,焘弟熹,熹子质,自有传。

武帝张夫人,讳阙,不知何郡县人也。义熙初,得幸高祖,生少帝,又生义兴恭长公主惠媛。永初元年,拜为夫人。少帝即位,有司奏曰“臣闻严亲敬始,所因者本,充孝之道,由中被外。伏惟夫人德并坤元,徽音光劭,发祥兆庆,诞启圣明。宜崇极徽号,允备盛则。从《春秋》母以子贵之义,遵汉、晋推爱之典,谨上尊号为皇太后,宫曰永乐”少帝既废,太后还玺绂,随居吴县。太祖元嘉元年,拜营阳王太妃。三年,薨。

少帝司马皇后,讳茂英,河内温人,晋恭帝女也。初封海盐公主,少帝以公子尚焉。宋初,拜皇太子妃。少帝即位,立为皇后。元嘉元年,降为营阳王妃,又为南丰王太妃。十六年薨,时年四十七。

武帝胡婕妤,讳道安,淮南人。义熙初,为高祖所纳,生文帝。五年,被谴赐死,时年四十二。葬丹徒。高祖践阼,追赠婕妤。太祖即位,有司奏曰“臣闻德厚者礼尊,庆深者位极。故閟宫既构,咏歌先妣。园陵崇卫,聿追来孝。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,光备六列,德昭坤范,训洽母仪。用能启祚圣明,奄宅四海。严亲莫逮,天禄永违。臣等远准《春秋》,近稽汉、晋。谨上尊号曰章皇太后,陵曰熙宁”立庙于京师。

太后兄子元庆,位至奉朝请。

文帝袁皇后,讳齐妫,陈郡阳夏人,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。母本卑贱,后年五六岁,方见举。后适太祖,初拜宜都王妃。生子劭、东阳献公主英娥。上待后恩礼甚笃,袁氏贫薄,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。上性节俭,所得不过三五万、三五十匹。后潘淑妃有宠,爱倾后宫,咸言所求无不得。后闻之,欲知信否,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,以观上意,信宿便得。因此恚恨甚深,称疾不复见上。上每入,必他处回避。上数掩伺之,不能得。始兴王浚诸庶子问讯,后未尝视也。后遂愤恚成疾。元嘉十七年,疾笃,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,后视上良久,乃引被覆面。崩于显阳殿,时年三十六。上甚相悼痛,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,文甚丽。其辞曰:

龙輁纚綍,容翟结骖。皇涂昭列,神路幽严。皇帝亲临祖馈,躬瞻宵载。饰遗仪于组旒,想徂音乎珩佩。悲黼筵之移御,痛翚褕之重晦。降舆客位,撤奠殡阶。乃命史臣,诔德述怀。其辞曰:

伦昭俪升,有物有凭。圆精初铄,方只始凝。昭哉世族,祥发庆膺。秘仪景胄,图光玉绳。昌辉在阴,柔明将进。率礼蹈和,称诗纳顺。爰自待年,金声夙振。亦既有行,素章增绚。象服是加,言观惟则。俾我王风,始基嫔德。蕙问川流,芳猷渊塞。方江泳汉,再谣南国。伊昔不造,洪化中微。用集宝命,仰陟天机。释位公宫,登耀紫闱。钦若皇姑,允迪前徽。孝达宁亲,敬行宗祀。进思才淑,傍综图史。发音在咏,动容成纪。壶政穆宣,房乐昭理。坤则顺成,星轩润饰。德之所届,惟深必测。下节震腾,上清朓侧。有来斯雍,无思不极。谓道辅仁,司化莫晰。

象物方臻,眡祲告沴。太和既融,收华委世。兰殿长阴,椒涂弛卫。呜呼哀哉。戒凉在律,杪秋即穸。霜夜流唱,晓月升魄。八神警引,五辂迁迹。噭々储嗣,哀哀列辟。洒零玉墀,雨泗丹掖,抚存悼亡,感今怀昔。呜呼哀哉。南背国门,北首山园。仆人案节,服马顾辕。遥酸紫盖,眇泣素轩。灭彩清都,夷体寿原。邑野沦蔼,戎夏悲沄。来芳可述,往驾弗援。呜呼哀哉。

策既奏,上自益“抚存悼亡,感今怀昔”八字,以致其意焉。有司奏谥宣皇后,上特诏曰“元”。

初,后生劭,自详视之,驰白太祖“此儿形貌异常,必破国亡家,不可举”便欲杀之。太祖狼狈至后殿户外,手拨幔禁之,乃止。后亡后,常有小小灵应。沈美人者,太祖所幸也。尝以非罪见责,应赐死。从后昔所住徽音殿前度。此殿有五间,自后崩后常闭。美人至殿前,流涕大言曰“今日无罪就死,先后若有灵,当知之”殿诸窗户应声豁然开。职掌遽白太祖,太祖惊往视之。美人乃得释。

大明五年,世祖诏曰“昔汉道既灵,博平辉绝,魏国方安,嘉宪启策,皆因心所弘,酌典沿诰。亡外祖亲王夫人柔德淑范,光启坤载。属内位阙正,摄馈闺庭,仪被芳闱,闻宣戚里。永言感远,思追荣秩,宜式傍鸿则,敬登徽序”乃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乡君。后之所生母也。又诏“赵、萧、臧光禄、袁敬公、平乐郡君墓,先未给茔户。加世数已远,胤嗣衰陵,外戚尊属,不宜使坟茔芜秽。可各给蛮户三,以供洒扫”后父湛,自有传。

文帝路淑媛,讳惠男,丹阳建康人也。以色貌选入后宫,生孝武帝,拜为淑媛。年既长,无宠,常随世祖出蕃。世祖入讨元凶,淑媛留寻阳。上即位,遣建平王宏奉迎。有司奏曰“臣闻历集周邦,徽音克嗣,气淳汉国,沙麓发祥。昔在上代,业隆祚远,未有不敷阴教以阐洪基,膺淑庆以载圣哲者也。伏惟淑媛柔明内昭,徽仪外范,合灵初迪,则庶姬仰耀。引训蕃阃,则家邦被德。民应惟和,神属惟祉,故能诞钟睿躬,用集大命,固灵根于既殒,融盛烈乎中兴。载厚化深,声咏允缉,宜式谐旧典,恭享极号。谨奉尊号曰皇太后,宫曰崇宪”太后居显阳殿。

上于闺房之内,礼敬甚寡,有所御幸,或留止太后房内,故民间喧然,咸有丑声。宫掖事秘,莫能辨也。孝建二年,追赠太后父兴之散骑常侍,兴之妻徐氏余杭县广昌乡君。大明四年,太后弟子抚军参军琼之上表曰“先臣故怀安令道庆赋命乖辰,自违明世。敢缘卫戍请名之典,特乞云雨,微垂洒润”诏付门下。有司承旨奏赠给事中。琼之及弟休之、茂之并超显职。太后颇豫政事,赐与琼之等财物,家累千金。居处服器,与帝子相侔。

琼之宅与太常王僧达并门。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,僧达不为之礼。琼之以诉太后,太后大怒,告上曰“我尚在,而人皆陵我家。死后,乞食矣”欲罪僧达。上曰“琼之年少,自不宜轻造诣。王僧达贵公子,岂可以此事加罪”

大明五年,太后随上巡南豫州,妃主以下并从。废帝即位,号太皇太后。

太宗践阼,号崇宪太后。初,太宗少失所生,为太后所摄养,太宗尽心祗事,而太后抚爱亦笃。及上即位,供奉礼仪,不异旧日。有司奏曰“夫德敷于内,典章必远。化覃于外,徽号宜宣。伏惟皇太后懿圣自天,母仪允著,义明八远,道变九围。圣明登御,景胙攸改,皇太后宜即前号,别居外宫”诏曰“朕备丁艰罚,蚤婴孤苦,特蒙崇宪太后圣训抚育。昔在蕃阃,常奉药膳,中迫凶威,抱怀莫遂。今泰运初启,情典获申,方欲亲奉晨昏,尽欢闺禁。不得如所奏”寻崩,时年五十五。迁殡东宫,门题曰宗宪宫。上又诏曰“朕幼集荼蓼,夙凭德训,龛虣定业,实资仁范,恩著屯夷,有兼常慕。夫礼沿情施,义循事立,可特齐衰三月,以申追仰之心”谥曰昭皇太后,葬世祖陵东南,号曰修宁陵。

先是,晋安王子勋未平,巫者谓宜开昭太后陵以为厌胜。修复仓卒,不得如礼。上性忌,虑将来致灾。泰始四年夏,诏有司曰“崇宪昭太后修宁陵地,大明之世,久所考卜。前岁遭诸蕃之难,礼从权宜。奉营仓卒,未暇营改。而茔隧之所,山原卑陋。顷年颓坏,日有滋甚,恒费修整,终无永固。且详考地形,殊乖相势。朕蚤蒙慈遇,情礼兼常,思使终始之义,载彰幽显。史官可就岩山左右,更宅吉地。明审龟筮,须选令辰,式遵旧典,以礼创制。今中宇虽宁,边虏未息,营就之功,务在从简。举言寻悲,情如切割”有司奏“北疆未缉,戎役是务,礼之详略,各沿时宜。臣等参议,修宁陵玄宫补治毁坏,权施油殿,暂出梓宫,事毕即窆,于事为允”诏可。

琼之为衡阳内史,先后卒。废帝景和中,以休之为黄门侍郎,茂之左军将军,并封开国县侯,邑千户。又追赠兴之侍中、金紫光禄大夫,谥曰孝侯。道庆散骑常侍、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,谥曰敬侯。立道庆女为皇后,以休之为侍中,茂之黄门郎。太宗废幼主,欲说太后之心,乃下令书曰“太皇太后蚤垂爱遇,沿情即事,同于天属。前车骑谘议参军路休之、前丹阳丞路茂之,崇宪密戚,蚤延荣贵,并怀所勋,宜殊恒饰。休之可黄门侍郎,领步兵校尉。茂之可中书侍郎”太宗未即位,故称令书。茂之又迁司徒从事中郎,休之桂阳王休范镇北谘议参军。太宗杀世祖诸子,因此陷休之等,宥其诸子。

孝武文穆王皇后,讳宪嫄,琅邪临沂人。元嘉二十年,拜武陵王妃。生废帝、豫章王子尚、山阴公主楚玉、临淮康哀公主楚佩、皇女楚琇、康乐公主修明。世祖在蕃,后甚有宠。上入伐凶逆,后留寻阳,与太后同还京都,立为皇后。

大明四年,后率六宫躬桑于西郊,皇太后观礼。上下诏曰“朕卜祥大昕,测辰拂羽,爰诏六宫,亲蚕川室。皇太后降銮从御,伫跸观礼。绿蘧既具,玄紞方修,庶仪发椒,闱化动中。县妃主以下,可量加班锡”废帝即位,尊曰皇太后,宫曰永训。其年,崩于含章殿,时年三十八。祔葬景宁陵。

后父偃,字子游,晋丞相导玄孙,尚书嘏之子也。母晋孝武帝女鄱阳公主,宋受禅,封永成君。偃尚高祖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,少历显官,黄门侍郎,秘书监,侍中。元嘉末,为散骑常侍、右卫将军。世祖即位,以后父,授金紫光禄大夫,领义阳王师,常侍如故。迁右光禄大夫,常侍、王师如故。偃谦虚恭谨,不以世事关怀。孝建二年卒,时年五十四。追赠开府仪同三司,本官如故,谥曰恭公。

长子藻,位至东阳太守。尚太祖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。公主性妒,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。前废帝景和中,主谗之于废帝,藻坐下狱死,主与王氏离婚。泰始初,以主适豫章太守庾冲远,未及成礼而冲远卒。

宋世诸主,莫不严妒,太宗每疾之。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赐死,使近臣虞通之撰《妒妇记》。左光禄大夫江湛孙斅当尚世祖女,上乃使人为斅作表让婚,曰:

伏承诏旨,当以临汝公主降嫔,荣出望表,恩加典外。顾审輶蔽,伏用忧惶。臣寒门顇族,人凡质陋,闾阎有对,本隔天姻。如臣素流,室贫业寡,年近将冠,皆已有室,荆钗布裙,足得成礼。每不自解,无偶迄兹,媒访莫寻,素族弗问。自惟门庆,属降公主,天恩所覃,容及丑末。怀忧抱惕,虑不获免,征命所当,果膺兹举。虽门泰宗荣,于臣非幸,仰缘圣贷,冒陈愚实。

自晋氏以来,配上王姬者,虽累经美胄,亟有名才,至如王敦慑气,桓温敛威,真长佯愚以求免,子敬灸足以违诏,王偃无仲都之质,而倮露于北阶,何瑀阙龙工之姿,而投躯于深井,谢庄殆自同于蒙叟,殷冲几不免于强锄。彼数人者,非无才意,而势屈于崇贵,事隔于闻览,吞悲茹气,无所逃诉。制勒甚于仆隶,防闲过于婢妾。往来出入,人理之常。当宾待客,朋从之义。而令扫辙息驾,无窥门之期。废筵抽席,绝接对之理。非唯交友离异,乃亦兄弟疏阔。第令受酒肉之赐,制以动静。监子荷钱帛之私,节其言笑。姆妳争媚,相劝以严。妮媪竞前,相谄以急。第令必凡庸下才,监子皆葭萌愚竖,议举止则未闲是非,听言语则谬于虚实。姆妳敢恃耆旧,唯赞妒忌。尼媪自倡多知,务检口舌。其间又有应答问讯,卜筮师母,乃至残余饮食,诘辩与谁,衣被故敝,必责头领。又出入之宜,繁省难衷,或进不获前,或入不听出。不入则嫌于欲疏,求出则疑有别意,召必以三晡为期,遣必以日出为限,夕不见晚魄,朝不识曙星。至于夜步月而弄琴,昼拱袂而披卷,一生之内,与此长乖。又声影裁闻,则少婢奔迸。裾袂向席,则老丑丛来。左右整刷,以疑宠见嫌。宾客未冠,以少容致斥。礼则有列媵,象则有贯鱼,本无嫚嫡之嫌,岂有轻妇之诮。况今义绝傍私,虔恭正匹,而每事必言无仪适,设辞辄言轻易我。又窃闻诸主集聚,唯论夫族。缓不足为急者法,急则可为缓者师,更相扇诱,本其恒意,不可贷借,固实常辞。或言野败去,或言人笑我,虽家曰私理,有甚王宪,发口所言,恒同科律。王藻虽复强佷,颇经学涉,戏笑之事,遂为冤魂。褚暧忧愤,用致夭绝。伤理害义,难以具闻。

夫螽斯之德,实致克昌。专妒之行,有妨繁衍,是以尚主之门,往往绝嗣。驸马之身,通离衅咎。以臣凡弱,何以克堪。必将毁族沦门,岂伊身眚。前后婴此,其人虽众,然皆患彰遐迩,事隔天朝,故吞言咽理,无敢论诉。臣幸属圣明,矜照由道,弘物以典,处亲以公,臣之鄙怀,可得自尽。如臣门分,世荷殊荣,足守前基,便预提拂,清官显宦,或由才升,一叨婚戚,咸成恩假。是以仰冒非宜,披露丹实。非唯止陈一己,规全身愿。实乃广申诸门忧患之切。伏愿天慈照察,特赐蠲停,使燕雀微群,得保丛蔚,蠢物含生,自己弥笃。若恩诏难降,披请不申,便当刊肤剪发,投山窜海。

太宗以此表遍示诸主。于是临川长公主上表曰“妾遭随奇薄,绝于王氏,私庭嚣戾,致此分异。今孤疾茕然,假息朝夕,情寄所钟,唯在一子。契阔荼炭,持兼怜愍,否泰枯荣,系以为命。实愿申其门衅,还为母子。推迁黾勉,未及自闻。先朝慈爱,鉴妾丹衷。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,仰揆天旨,或有可寻。今事迫诚切,不顾典宪,敢缘恩焘,触冒披闻。特乞还身王族,守养弱嗣,虽死之日,实甘于生”许之。

藻弟懋,升明末贵达。懋弟攸,太宰从事中郎,蚤卒,追赠黄门侍郎。弟臻,升明末显宦。

前废帝何皇后,讳令婉,庐江灊人也。孝建三年,纳为皇太子妃。大明五年,薨于东宫徽光殿,时年十七。葬囗囗,谥曰献妃。上更为太子置内职二等,曰保林,曰良娣。纳南中郎长史太山羊瞻女为良娣,宜都太守袁僧惠女为保林。废帝即位,追崇献妃曰献皇后。太宗践阼,迁后与废帝合葬龙山北。

后父瑀,字稚玉,晋尚书左仆射澄曾孙也。祖融,大司农。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欣男。公主先适徐乔,美容色,聪敏有智数。太祖世,礼待特隆。瑀豪竞于时,与平昌孟灵休、东海何勖等,并以舆马骄奢相尚。公主与瑀情爱隆密,何氏外姻疏戚,莫不沾被恩纪。瑀历位清显,至卫将军。大明八年,公主薨,瑀墓开,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,加散骑常侍。

子迈,尚太祖第十女新蔡公主讳英媚。迈少以贵戚居显宦,好犬马驰逐,多聚才力之士。有墅在江乘县界,去京师三十里。迈每游履,辄结驷连骑,武士成群。大明末,为豫章王子尚抚军谘议参军,加宁朔将军、南济阴太守。废帝纳公主于后宫,伪言薨殒,杀一婢送出迈第嫔葬行丧礼。常疑迈有异图,迈亦招聚同志,欲因行幸废立。事觉,废帝自出讨迈诛之。太宗即位,追封建宁县侯,食邑五百户。子曼倩嗣,齐受禅,国除。

瑀兄子亮,孝建初,为桂阳太守。丞相南郡王义宣为逆,遣参军王师寿断桂阳道,以防广州刺史宗悫,亮收斩之。官至新安内史。亮弟恢,废帝元徽初,为广州刺史,未之镇,坐国哀期晦不到,免官。复起为都官尚书,未拜,卒。恢弟诞,司徒右长史。诞弟衍,最知名。性躁动。太宗初,为建安王休仁司徒从事中郎,仍除黄门郎,未拜竟,求转司徒司马。得司马,复求太子右率。拜右率一二日,复求侍中。旬日之间,求进无已。不得侍中,以怨詈赐死。

文帝沈婕妤,讳容姬,不知何许人也。纳于后宫,为美人。生明帝,拜为婕妤。元嘉三十年卒,时四十。葬建康之莫府山。世祖即位,追赠湘东国太妃。太宗即位,有司奏曰“昔豳都追远,正邑缠哀,缅慕德义,敬奉园陵。先太妃德履端华,徽景明峻,风光宸掖,训流国闱,鞠圣诞灵,蚤捐鸿祚。臣等远模汉册,近仪晋典,谨上尊号为皇太后”下礼官议谥,谥曰宣太后,陵号曰崇宁。

以太后弟道庆为给事中,泰始三年卒,追赠通直散骑常侍,赐爵县侯。又追赠太后父散骑常侍,母王氏成乐乡君。

明恭王皇后,讳贞风,琅邪临沂人也。元嘉二十五年,拜淮阳王妃。太宗改封,又为湘东王妃。生晋陵长公主伯姒、建安长公主伯媛。太宗即位,立为皇后。上常宫内大集,而瑀妇人观之,以为欢笑。后以扇障面,独无所言。帝怒曰“外舍家寒乞,今共为笑乐,何独不视”后曰“为乐之事,其方自多。岂有姑姊妹集聚,而瑀妇人形体。以此为乐,外舍之为欢适,实与此不同”帝大怒,遣后令起。后兄扬州刺史景文以此事语从舅陈郡谢纬曰“后在家为儜弱妇人,不知今段遂能刚正如此”

废帝即位,尊为皇太后,宫曰弘训。废帝失德,太后每加勖譬,始者犹见顺从,后狂慝转甚,渐不悦。元徽五年五月五日,太后赐帝玉柄毛扇,帝嫌其毛柄不华,因此欲加鸩害,已令太医煮药,左右人止之曰“若行此事,官便应作孝子,岂复得出入狡狯”帝曰“汝语大有理”乃止。

顺帝即位,齐王秉权,宗室刘晃、刘绰、卜伯兴等有异志,太后颇与相关。顺帝禅位,太后与帝逊于东邸,因迁居丹阳宫,拜汝阴王太妃。顺帝殂于丹阳,更立第京邑。建元元年,薨于第,时年四十四。追加号谥,葬以宋后礼。父僧朗,事别见《景文传》。

明帝陈贵妃,讳妙登,丹阳建康人,屠家女也。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。太妃家在建康县界,家贫,有草屋两三间。上出行,问尉曰“御道边那得此草屋,当由家贫”赐钱三万,令起瓦屋。尉自送钱与之,家人并不在,唯太妃在家,时年十二三。尉见其容质甚美,即以白世祖,于是迎入宫。在路太后房内,经二三年,再呼,不见幸。太后因言于上,以赐太宗。始有宠,一年许衰歇,以乞李道儿。寻又迎还,生废帝,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。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,或自谓李统。

太宗即位,拜贵妃,礼秩同皇太子妃。废帝践阼,有司奏曰“臣闻河龙启圣,理浃民神。郊电基皇,庆烁天地。故资敬之道,粹古铭风。沿贵之谊,眇代凝则。伏惟贵妃含和日晷,表淑星枢,徽音峻古,柔光照世,声华帝掖,轨秀天嫔,景发皇明,祚昌睿命。而备物之章,未焕彝策。远酌前王,允陟鸿典。臣等参议,谨上尊号曰皇太妃。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。置家令一人。改诸国太妃曰太妃〔妃音怡〕。宫曰弘化”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,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。升明初,降为苍梧王太妃。

伯父照宗,中书通事舍人。叔佛念,步兵校尉。兄敬元,通直郎,南鲁郡太守。佛念大通货贿,侵乱朝政。升明初,赐死。

后废帝江皇后,讳简珪,济阳考城人,北中郎长史智渊孙女。泰始五年,太宗访求太子妃,而雅信小数,名家女多不合。后弱小,门无强荫,以卜筮最吉,故为太子纳之。讽朝士州郡令献物,多者将直百金。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,其外无余物。上大怒,封药赐死,既而原之。太子即帝位,立为皇后。帝既废,降为苍梧王妃。智渊自有传。

明帝陈昭华,讳法容,丹阳建康人也。太宗晚年,痿疾不能内御,诸弟姬人有怀孕者,辄取以入宫。及生男,皆杀其母,而以与六宫所爱者养之。顺帝,桂阳王休范子也,以昭华为母焉。明帝崩,昭华拜安成王太妃。顺帝即位,进为皇太妃。顺帝禅位,去皇太妃之号。

顺帝谢皇后,讳梵境,陈郡阳夏人,右光禄大夫庄孙女也。升明二年,立为皇后。顺帝禅位,降为汝阴王妃。庄自有传。

史臣曰: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故圣人顺民情而为之度,王宫六列,士室二等,皆司事设防,典文曲立。若夫义笃阃闱,化形邦国,古先哲王有以之致治者矣。夫后妃专夕,配以德升。姬嫱并御,进非色幸。欲使情有覃被,爱罔偏流,专贞内表,妖蛊外息。至于降班在四,簪珥成行。同列者三,环佩系响,乃可以燮理阴教,辅佐君德。宋氏藉晋世令典,娉纳有章,伣天作俪,必四岳之后。虽正位天闺,礼亢尊极,而衰恹易兆,恩宴难留,一谢属车之尘,永隔青蒲之地。是故元后愤终,良有以也。自元嘉以降,内职稍繁,椒庭绮观,千门万户,而淫妆怪饰,变炫无穷。自汉氏昭阳之轮奂,魏室九华之照曜,曾不能概其万一。徒以所选止于军署之内,征引极乎厮皂之间,非晋氏采择滥及冠冕也。且爱止帷房,权无外授,戚属饩赉,岁时不过肴浆,斯为美矣。及太祖之倾惑潘妪,谋及妇人。大明之沦溺殷姬,并后匹嫡,至使多难起于肌肤,并命行于同产,又况进于此者乎。以斯言之,三代、二汉之亡于淫嬖,非不幸也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给事黄门侍郎,四人,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。郊庙临轩,则一人执麾。《汉百官表》秦曰给事黄门,无员,掌侍从左右,汉因之。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,亦无员,掌侍从左右,关通中外,诸王朝见,则引王就坐。应劭曰“每日莫向青琐门拜,谓之夕郎”史臣按,刘向与子歆书曰“黄门郎,显处也”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。董巴《汉书》曰“禁门曰黄闼,中人主之,故号曰黄门令”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,故曰黄门郎也。魏、晋以来员四人,秩六百石。

公车令,一人。掌受章奏。秦有公车司马令,属卫尉,汉因之,掌宫南阙门。凡吏民上章,四方贡献,及征诣公车者,皆掌之。晋江左以来,直云公车令。

太医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《周官》为医师,秦为太医令,至二汉属少府。太官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《周官》为膳夫,秦为太官令,至汉属少府。

骅骝厩丞,一人。汉西京为龙马长,汉东京为未央厩令,魏为骅骝令。自公车令至此,隶侍中。

散骑常侍,四人。掌侍左右。秦置散骑,又置中常侍,散骑并乘舆车后。中常侍得入禁中。皆无员,并为加官。汉东京初省散骑,而中常侍因用宦者。魏文帝黄初初,置散骑,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,始以孟达补之。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,秩比二千石。

通直散骑常侍,四人。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,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,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。晋江左置五人。员外散骑常侍,魏末置,无员。

散骑侍郎,四人。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。魏、晋散骑常侍、侍郎,与侍中、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,江左乃罢。通直散骑侍郎,四人。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,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,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,后增为四人。员外散骑侍郎,晋武帝置,无员。

给事中,无员。汉西京置。掌顾问应对,位次中常侍。汉东京省,魏世复置。

奉朝请,无员,亦不为官。汉东京罢省三公、外戚、宗室、诸侯,多奉朝请。奉朝请者,奉朝会请召而已。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、驸马、骑都尉,而奉朝请焉。元帝为晋王,以参军为奉车都尉,掾、属为驸马都尉,行参军、舍人为骑都尉,皆奉朝请。后省奉车、骑都尉,唯留驸马都尉、奉朝请。永初已来,以奉朝请选杂,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。三都尉并汉武帝置。孝建初,奉朝请省。驸马都尉、三都尉秩比二千石。

中书令,一人。中书监人,一人。中书侍郎,四人。中书通事舍人,四人。汉武帝游后廷,始使宦者典尚书事,谓之中书谒者,置令、仆射。元帝时,令弘恭,仆射石显,秉势用事,权倾内外。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,罢仆射。汉东京省中谒者令,而有中宫谒者令,非其职也。魏武帝为王,置秘书令,典尚书奏事,又其任也。文帝黄初初,改为中书令,又置监,及通事郎,次黄门郎。黄门郎已署事过,通事乃奉以入,为帝省读书可。晋改曰中书侍郎,员四人。晋江左初,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,寻复为中书侍郎。晋初置舍人一人,通事一人。江左初,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,掌呈奏案章。后省通事,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,又掌诏命。宋初又置通事舍人,而侍郎之任轻矣。舍人直閤内,隶中书。其下有主事,本用武官,宋改用文吏。

秘书监,一人。秘书丞,一人。秘书郎,四人。汉桓帝延熹二年,置秘书监。皇甫规与张奂书云“从兄秘书它何动静”是也。应劭《汉官》曰“秘书监一人,六百石”后省。魏武帝为魏王,置秘书令、秘书丞。秘书典尚书奏事。文帝黄初初,置中书令,典尚书奏事,而秘书改令为监。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,而秘书先自有丞,乃以桢为秘书右丞。后省。掌艺文图籍。《周官》外史掌四方之志、三皇五帝之书,即其任也。汉西京图籍所藏,有天府、石渠、兰台、石室、延阁、广内之府是也。东京图书在东观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,省监,谓丞为中书秘书丞。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,佐郎八人,掌国史。周世左史记事,右史记言,即其任也。汉东京图籍在东观,故使名儒硕学,著作东观,撰述国史。著作之名,自此始也。魏世隶中书。晋武世,缪征为中书著作郎。元康中,改隶秘书,后别自为省,而犹隶秘书。著作郎谓之大著作,专掌史任。晋制,著作佐郎始到职,必撰名臣传一人。宋氏初,国朝始建,未有合撰者,此制遂替矣。

领军将军,一人。掌内军。汉有南北军,卫京师。武帝置中垒校尉,掌北军营。光武省中垒校尉,置北军中候,监五校营。魏武为丞相,相府自置领军,非汉官也。文帝即魏王位,魏始置领军,主五校、中垒、武卫三营。晋武帝初省,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,即领军之任也。祜迁罢,复置北军中候。北军中候置丞一人。怀帝永嘉中,改曰中领军。元帝永昌元年,复改曰北军中候。寻复为领军。成帝世,复以为中候,而陶回居之。寻复为领军。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。

护军将军,一人。掌外军。秦时护军都尉,汉因之。陈平为护军中尉,尽护诸将。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。武帝元狩四年,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,于时复为都尉矣。《汉书•李广传》,广为骁骑将军,属护军将军。盖护军护诸将军。哀帝元寿元年,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。平帝元始元年,更名护军都尉。东京省,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,隶将军莫府,非汉朝列职。魏武为相,以韩浩为护军,史奂为领军,非汉官也。建安十二年,改护军为中护军,领军为中领军,置长史、司马。魏初因置护军,主武官选,隶领军,晋世则不隶也。晋元帝永昌元年,省护军并领军。明帝太宁二年,复置。魏、晋江右领、护各领营兵。江左以来,领军不复别置营,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,护军犹别有营也。领、护资重者为领军、护军将军,资轻者为中领军、中护军。官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受命出征,则置参军。

左卫将军,一人。右卫将军,一人。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。二汉、魏不置。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。武帝初,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,以羊琇为左卫,赵序为右卫。二卫江右有长史、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江左无长史。

骁骑将军,汉武帝元光六年,李广为骁骑将军。魏世置为内军,有营兵,高功者主之。先有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后省。游击将军,汉武帝时,韩说为游击。是为六军。

左军将军、右军将军、前军将军、后军将军。魏明帝时,有左军将军,然则左军魏官也。晋武帝初,置前军、右军。泰始八年,又置后军。是为四军。

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,秦官,汉因之。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,魏无三署郎,犹置其职。晋武帝省。宋世祖大明中,又置。

屯骑校尉、步兵校尉、越骑校尉、长水校尉、射声校尉。五校并汉武帝置。屯骑、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。越骑掌越人来降,因以为骑也。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。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。长水,胡部落名也。胡骑屯宣曲观下。韦曜曰“长水校尉,典胡骑,厩近长水,故以为名。长水,盖关中小水名也”射声掌射声士,闻声则射之,故以为名。汉光武初,改屯骑为骁骑,越骑为青巾。建武十五年,复旧。汉东京五校,典宿卫士。自游击至五校,魏、晋逮于江左,初犹领营兵,并置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后省。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。五营校尉,秩二千石。

虎贲中郎将,《周官》有虎贲氏。汉武帝建元三年,始微行出游,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,期之诸门,故名期门。无员,多至千人。平帝元始元年,更名曰虎贲郎,置中郎将领之。虎贲旧作虎奔,言如虎之奔走也。王莽辅政,以古有勇士孟贲,故以奔为贲。比二千石。

冗从仆射,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,非其职也。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。

羽林监,汉武帝太初元年,初置建章营骑,亦掌从送次期门,后更名羽林骑,置令、丞。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,谓之羽林中郎将。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、羽林右监,至魏世不改。晋罢羽林中郎将,又省一监,置一监而已。自虎贲至羽林,是为三将。哀帝省。宋高祖永初初,复置。江右领营兵,江左无复营兵。羽林监六百石。

积射将军、强弩将军。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李沮为强弩将军。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。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,前汉至魏无积射。晋太康十年,立射营、弩营,置积射、强弩将军主之。自骁骑至强弩将军,先并各置一人。宋太宗泰始以来,多以军功得此官,今并无复员。

殿中将军、殿中司马督。晋武帝时,殿内宿卫,号曰三部司马,置此二官,分隶左右二卫。江右初,员十人。朝会宴飨,则将军戎服,直侍左右,夜开城诸门,则执白虎幡监之。晋孝武太元中,改选,以门阀居之。宋高祖永初初,增为二十人。其后过员者,谓之殿中员外将军、员外司马督。其后并无复员。

武卫将军,无员。初,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,文帝践阼,改为卫将军,主禁旅,如今二卫,非其任也。晋氏不常置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,代殿中将军之任,比员外散骑侍郎。

武骑常侍,无员。汉西京官。车驾游猎,常从射猛兽。后汉、魏、晋不置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比奉朝请。

御史丞,一人。掌奏劾不法。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曰御史丞,其二曰御史中丞。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,而中丞居之。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时中丞亦受奏事,然则分有所掌也。成帝绥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置长史,而中丞官职如故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御史大夫。元寿二年,复为大司空。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,名御史长史。光武还曰中丞,又属少府。献帝时,更置御史大夫,自置长史一人,不复领中丞也。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,则中丞止车执版揖,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。不知此制何时省。中丞每月二十五日,绕行宫垣白壁。史臣按《汉志》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,疑是省金吾,以此事并中丞。中丞秩千石。

治书侍御史,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。汉宣帝斋居决事,令御史二人治书,因谓之治书御史。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,天下谳疑事,则以法律当其是非。魏、晋以来,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,若尚书二丞也。

侍御史,于周为柱下史。《周官》有御史,掌治令,亦其任也。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。二汉员并十五人。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,有违失者举劾之。凡有五曹,一曰令曹,掌律令。二曰印曹,掌刻印,三曰供曹,掌斋祠。四曰尉马曹,掌官厩马。五曰乘曹,掌护驾。魏置御史八人,有治书曹,掌度支运,课第曹,掌考课,不知其余曹也。晋西朝凡有吏曹、课第曹、直事曹、印曹、中都督曹、外都督曹、媒曹、符节曹、水曹、中旗曹、营军曹、算曹、法曹,凡十三曹,而置御史九人。晋江左初,省课第曹,置库曹,掌厩牧牛马市租。后复分库曹,置外左库、内左库二曹。宋太祖元嘉中,省外左库,而内左库直云左库。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废帝景和元年又省。顺帝初,省营军并水曹,省算曹并法曹,吏曹不置御史,凡十御史焉。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,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。晋西朝四人,江左二人。秦、汉有符节令,隶少府,领符玺郎、符节令史。盖《周礼》典瑞、掌节之任也。汉至魏别为一台,位次御史中丞,掌授节、铜虎符、竹使符。晋武帝泰始九年,省并兰台,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。

谒者仆射,一人。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。领谒者十人。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。盖秦官也。谒,请也。应氏《汉官》曰,尧以试舜,宾于四门,是其职也。秦世谒者七十人,汉因之。后汉《百官志》,谒者仆射掌奉引。和帝世,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,赞拜殿中,音动左右。然则又掌唱赞。有常侍谒者五人,谒者则置三十五人,半减西京也。二汉并隶光禄勋。魏世置谒者十人。晋武帝省仆射,以谒者隶兰台。江左复置仆射,后又省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秩比千石。

都水使者,一人。掌舟航及运部。秦、汉有都水长、丞,主陂池灌溉,保守河渠,属太常。汉东京省都水,置河堤谒者,魏因之。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,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。晋武帝省水衡,置都水使者,而河堤为都水官属。有参军二人,谒者一人,令史减置无常员。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,谒者则江左置也。怀帝永嘉六年,胡入洛阳,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。然则武帝置职,便掌运矣。江左省河堤。

太子太傅,一人。丞一人。太子少傅,一人。丞一人。傅,古官也。《文王世子》曰“凡三王教世子,太傅在前,少傅在后,并以辅导为职”汉高帝九年,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,位次太常。二汉并无丞。魏世无东宫,然则晋氏置丞也。晋武帝泰始五年,诏太子拜太傅、少傅,如弟子事师之礼。二傅不得上疏曲敬。二傅并有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太傅中二千石,少傅二千石。

太子詹事,一人。丞一人。职比台尚书令、领军将军。詹,省也。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属二傅,率更令、家令、仆、卫率属詹事。皆秦官也。后汉省詹事,太子官属悉属少傅,而太傅不复领官属。晋初,太子官属通属二傅。咸宁元年,复置詹事,二傅不复领官属。詹事,二千石。

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晋世置。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,家令主之。又主刑狱饮食,职比廷尉、司农、少府。汉东京主食官令。食官令,晋世自为官,不复属家令。

率更令,一人。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,职如光禄勋、卫尉。汉东京掌庶子、舍人,晋世则不也。自汉至晋,家令在率更下。宋则居上。

仆,一人。汉世太子五日一朝,非入朝日,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,主车马、亲族,职如太仆、宗正。自家令至仆,为太子三卿。三卿,秩千石。

门大夫,二人。汉东京置,职如中郎将,分掌远近表笺。秩六百石。

中庶子,四人。职如侍中。汉东京员五人,晋减为四人。秩六百石。

中舍人,四人。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,在中庶子下,洗马上,疑若今中书舍人矣。中舍人,晋初置,职如黄门侍郎。食官令,一人。职如太官令。汉东京官也。今属中庶子。

庶子,四人。职比散骑常侍、中书监令。晋制也。汉西京员五人,汉东京无员,职如三署中郎。古者诸侯世子,有庶子之官,秦因其名也。秩四百石。

舍人,十六人。职如散骑、中书侍郎。晋制也。二汉无员,掌宿卫如三署中郎。

洗马,八人。职如谒者、秘书郎也。二汉员十六人。太子出,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。秩比六百石。

太子左卫率,七人。太子右卫率,二人。二率职如二卫。秦时直云卫率,汉因之。主门卫。晋初曰中卫率,泰始分为左右,各领一军。惠帝时,愍怀太子在东宫,加置前后二率。成都王颖为太弟,又置中卫,是为五率。江左初,省前后二率。孝武太元中又置。皆有丞,晋初置。宋世止置左右二率。秩旧四百石。

太子屯骑校尉。太子步兵校尉。太子翊军校尉。三校尉各七人,并宋初置。屯骑、步兵,因台校尉。翊军,晋武帝太康初置,始为台校尉,而以唐彬居之,江左省。

太子冗从仆射,七人。宋初置。

太子旅贲中郎将,十人。职如虎贲中郎将。宋初置。《周官》有旅贲氏。汉制,天子有虎贲,王侯有旅贲。旅,众也。

太子左积弩将军,十人。太子右积弩将军,二人。汉东京积弩将军,杂号也,无左右之积弩。魏世至晋江左,左右积弩为台职,领营兵。宋世度东宫,无复营矣。

殿中将军,十人。殿中员外将军,二十人。宋初置。平越中郎将,晋武帝置,治广州,主南越。

南蛮校尉,晋武帝置,治襄阳。江左初省。寻又置,治江陵。宋世祖孝建中省。西戎校尉,晋初置,治长安。安帝义熙中又置,治汉中。宁蛮校尉,晋武帝置,治襄阳,以授鲁宗之。

南夷校尉,晋武帝置,治宁州。江左改曰镇蛮校尉。四夷中郎校尉,皆有长史、司马、参军。魏、晋有杂号护军,如将军,今犹有镇蛮、安远等护军。镇蛮以加庐江、晋熙、西阳太守。安远以加武陵内史。

刺史,每州各一人。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,唐、虞世十二牧,是其职也。周改曰典,秦曰监御史,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,谓之刺史。刺之为言,犹参觇也。写书亦谓之刺。汉制,不得刺尚书事是也。刺史班行六条诏书,其一条曰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陵弱,以众暴寡。其二条曰,二千石不奉诏书,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旁诏守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。其三条曰,二千石不恤疑狱,风厉杀人,怒则加罚,喜则任赏,烦扰苛暴,剥戮黎元,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妖详讹言。其四条曰,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其五条曰,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托所监。其六条曰,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。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。成帝绥和元年,改为牧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刺史。前汉世,刺史乘传周行郡国,无适所治。后汉世,所治始有定处,止八月行部,不复奏事京师。晋江左犹行郡县诏,枣据《追远诗》曰“先君为钜鹿太守,迄今三纪。忝私为冀州刺史,班诏次于郡传”是也。灵帝世,天下渐乱,豪桀各据有州郡,而刘焉、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、幽州牧,其任渐重矣。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,从刺史行部。治中从事史一人,主财谷簿书。兵曹从事史一人,主兵事。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,主察非法。主簿一人,录阁下众事,省署文书。门亭长一人,主州正门。功曹书佐一人,主选用。《孝经》师一人,主试经。月令师一人,主时节祠祀。律令师一人,平律。簿曹书佐一人,主簿书。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,主一郡文书:汉制也。今有别驾从事史、治中从事史、主簿、西曹书佐、祭酒从事史、议曹从事史、部郡从事史,自主簿以下,置人多少,各随州,旧无定制也。晋成帝咸康中,江州又有别驾祭酒,居僚职之上,而别驾从事史如故,今则无也。别驾、西曹主吏及选举事,治中主众曹文书事。西曹,即汉之功曹书佐也。祭酒分掌诸曹兵、贼、仓、户、水、铠之属。扬州无祭酒,而主簿治事。荆州有从事史,在议曹从事史下,大较应是魏、晋以来置也。今广州、徐州有月令从事,若诸州之曹史,汉旧名也。汉武元封四年,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。后汉避光武讳,改茂才。魏复曰秀才。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,诸州举一人,或三岁一人,随州大小,并对策问。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,牧置长史、参军,庾凯为长史,谢鲲为参军,此为牧者则无也。牧,二千石。刺史,六百石。

郡守,秦官。秦灭诸侯,随以其地为郡,置守、丞、尉各一人。守治民,丞佐之。郡当边戍者,丞为长史。晋江左皆谓之丞。尉典兵,备盗贼。汉景帝中二年,更名守曰太守,尉为都尉。光武省都尉,后又往往置东部、西部都尉。有蛮夷者,又有属国都尉。汉末及三国,多以诸部都尉为郡。晋成帝咸康七年,又省诸郡丞。宋太祖元嘉四年,复置。郡官属略如公府,无东西曹,有功曹史,主选举,五官掾,主诸曹事,部县有都邮、门亭长,又有主记史,催督期会,汉制也,今略如之。诸郡各有旧俗,诸曹名号,往往不同。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,元光元年,始令郡国举孝廉,制郡口二十万以上,岁察一人。四十万以上,二人。六十万,三人。八十万,四人。百万,五人。百二十万,六人。不满二十万,二岁一人。不满十万,三岁一人。限以四科,一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。二曰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。三曰明习法令,足以决疑,能案章覆问,文中御史。四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决断,材任三辅县令。魏初,更制口十万以上,岁一人,有秀异,不拘户口。江左以丹阳、吴、会稽、吴兴并大郡,岁各举二人。汉制,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,条上郡内众事,谓之阶簿,至今行之。太守,二千石。丞,六百石。

县令、长,秦官也。大者为令,小者为长,侯国为相。汉制,置丞一人,尉大县二人,小县一人。五家为伍,伍长主之。二五为什,什长主之。十什为里,里魁主之。十里为亭,亭长主之。十亭为乡,乡有乡佐、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游徼各一人。乡佐、有秩主赋税,三老主教化,啬夫主争讼,游徼主奸非。其余诸曹,略同郡职。以五官为廷掾,后则无复丞,唯建康有狱丞,其余众职,或此县有而彼县无,各有旧俗,无定制也。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,余大县置二人,次县、小县各一人。宋太祖元嘉十五年,县小者又省之。诸官府至郡,各置五百者,旧说古君行师从,卿行旅从。旅,五百人也。今县令以上,古之诸侯,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,依古义也。韦曜曰,五百字本为伍伯。伍,当也。伯,道也。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。周制,五百为旅,帅皆大夫,不得卑之如此说也。又《周礼》秋官有条狼氏,掌执鞭以趋辟,王出入则八人夹道,公则六人,侯伯则四人,子男则二人,近之矣,名之异尔。又《汉官》中有伯使,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,故言伯使,此其比也。县令,千石至六百石。长,五百石。

汉初,王国置太傅,掌辅导。内史主治民。丞相统众官。中尉掌武职。分官置职,略同京师。至景帝惩七国之乱,更制诸王不得治国,汉为置吏,改丞相曰相,省御史大夫、廷尉、少府、宗正、博士官,其大夫、谒者、诸官长丞,皆损其员数。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,中尉为执金吾,郎中令为光禄勋,而王国如故。又太仆为仆,司农为大农。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,省内史。其中尉如郡尉,太傅但曰傅。汉东京亦置傅一人,王师事之。相一人,主治民。中尉一人,主盗贼。郎中令一人,掌郎中宿卫。仆一人,治书一人,治书本曰尚书,后更名治书。中大夫,无员,掌奉使京师及诸国。谒者及礼乐、卫士、医工、永巷、祀礼长各一人。郎中,无员。魏氏谒者官属,史阙不知次第。晋武帝初置师、友、文学各一人。师即傅也,景帝讳师,改为傅。宋世复改曰师。其文学,前汉已置也。友者,因文王、仲尼四友之名也。改太守为内史,省相及仆。有郎中令、中尉、大农为三卿。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,省郎中,置侍郎二人。大国又置上军、中军、下军三将军。次国上军将军、下军将军各一人。小国上军而已。典书、典祠、典卫、学官令、典书令丞各一人,治书四人,中尉、司马、世子庶子陵庙、牧长各一人,谒者四人,中大夫六人,舍人十人,典医丞、典府丞各一人。宋氏以来,一用晋制,虽大小国,皆有三军。晋制,典书令在常侍下,侍郎上。江左则侍郎次常侍,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。江左以来,公国则无中尉、常侍、三军,侯国又无大农、侍郎,伯子男唯典书以下,又无学官令矣。吏职皆以次损省焉。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,随国小大,无定制也。晋江左诸国,并三分食一。元帝太兴元年,始制九分食一

太傅,太保,太宰,太尉,司徒,司空,大司马,大将军,诸位从公。右第一品。

特进,骠骑,车骑,卫将军,诸大将军,诸持节都督。右第二品。

侍中,散骑常侍,尚书令,仆射,尚书,中书监,令,秘书监,诸征、镇至龙骧将军,光禄大夫,诸卿,尹,太子二傅,大长秋,太子詹事,领、护军,县侯。右第三品。

二卫至五校尉,宁朔至五威、五武将军,四中郎将,刺史领兵者,戎蛮校尉,御史中丞,都水使者,乡侯。右第四品。

给事中,黄门、散骑、中书侍郎,谒者仆射,三将,积射、强弩将军,太子中庶子,庶子,三卿,率,鹰扬至陵江将军,刺史不领兵者,郡国太守,内史,相,亭侯。右第五品。

尚书丞,郎,治书侍御史,侍御史,三都尉,博士,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,司马,公府从事中郎将,廷尉正,监,评,秘书著作丞,郎,王国公三卿,师,友,文学,诸县署令千石者,太子门大夫,殿中将军,司马督,杂号护军,阙内侯。右第六品。

谒者,殿中监,诸卿尹丞,太子傅詹事率丞,诸军长史、司马六百石者,诸府参军,戎蛮府长史,司马,公府掾,属,太子洗马,舍人,食官令,诸县令六百石者。右第七品。

内台正令史,郡丞,诸县署长,杂号宣威将军以下。右第八品。

内台书令史,外台正令史,诸县署丞,尉。右第九品。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,随秩位所视,盖囗囗右所定也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益州刺史,汉武帝分梁州立,所治别见梁州,领郡二十九,县一百二十八,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,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。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。

蜀郡太守,秦立。晋武帝太康中,改曰成都国,后复旧。领县五,户一万一千九百二,口六万八百七十六。成都令,汉旧县。郫令,汉旧县。

繁县令,汉旧县。

鞞县令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曰牛鞞,属犍为,何志晋穆帝度此。永昌令,孝建二年,以侨户立。

广汉太守,汉高帝六年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梁州。领县六,户四千五百八十六,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。去州陆六百。去京都水九千九百。雒县令,汉旧县。

什邡令,汉旧县。郪县令,汉旧县。新都令,汉旧县,晋武帝为王国,太康六年省为县。属广汉。阳泉令,蜀分绵竹立。

伍城令,晋武帝咸宁四年立,太康六年省,七年又立。何志刘氏立。

巴西太守,谯周《巴记》,建安六年,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。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,寓入蜀汉,晋武帝立,非也。本属梁州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。何志梁、益二州无此郡。领县九,户四千九百五十四,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。

阆中令,汉旧县,属巴郡。

西充国令,《汉书地理志》,巴郡有充国县。《续汉郡国志》,和帝永元二年,分阆中立充国县。二志不同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有西南二充国,属巴西。

南充国令,谯周《巴记》,初平六年,分充国为南充国。安汉令,旧县,属巴郡。汉昌令,和帝永元中立。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

平州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,以野民归化立。怀归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益昌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

梓潼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刘氏分广汉立。本属梁州,文帝元嘉十六年,度益州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汉德、新兴,徐同。徐云,新兴,义熙九年立。汉德,旧县。案二汉并无汉德县,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并有,疑是刘氏所立。何益、梁二州无此郡。领县四,户三千三十四,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。

涪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梓潼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西浦令,徐志义熙九年立。万安令,徐志旧县。二汉、晋并无。

巴郡太守,秦立。领县四,户三千七百三十四,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。去州内水一千八百,陆五百,外水二千二百。去京都水六千。江州令,汉旧县。

临江令,汉旧县。垫江令,汉旧县,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,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。枳令,汉旧县。

遂宁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云旧立。领县四,户三千三百二十。巴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,疑是李氏所立。德阳令,前汉无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广汉。

广汉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宁蜀郡复有此县,未知孰是。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

江阳太守,刘璋分犍为立。中失本土,寄治武阳。领县四,户一千五百二十五,口八千二十七。江阳令,汉旧县,属犍为。绵水令。〔别见〕

汉安令。〔别见〕常安令,晋孝武立。

怀宁太守,秦、雍流民,晋安帝立。本属南秦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百一十五,口五千九百五十。寄治成都。始平令。〔别见〕

西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直云西。何志故属天水,名西县。万年令,汉旧名,属冯翊。

宁蜀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有而何无,徐云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及徐并有西垫江县,今无。领县四,户一千六百四十三。广汉令〔别见〕,遂宁郡复有此县。

广都令,汉旧县,属蜀郡。升迁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汶山。西乡令,本名南乡,属汉中,晋武太康三年更名。

越巂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,故邛都国。何志无。领县八,户一千三百四十九。邛都令,汉旧县。新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

台登长,汉旧县。晋兴长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会无长,汉旧县。卑水长,汉旧县。

定莋长,汉旧县。苏利长,汉县曰苏示,囗曰苏利。

汶山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汉武帝立,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,刘氏又立。领县二,户一千一百七,口六千一百五。去州陆一百。去京都水一万。都安侯相,蜀立。

晏官令,何志魏平蜀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南阴平太守〔阴平郡别见〕,永嘉流寓来属,寄治苌阳。领县二。户一千二百四十,口七千五百九十七。阴平令。〔别见〕绵竹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

犍为太守,汉武帝建元六年,开夜郎国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三百九十,口四千五十七。去州陆九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武阳令,汉旧县。

南安令,汉旧县。资中令,汉旧县。僰道令,汉旧县。治官令,晋安帝义熙十年立。

始康太守,关陇流民,晋安帝立。领县四,户一千六十三,口四千二百二十六。寄治成都。始康令,晋安帝立。新城子相,晋安帝立。

谈令,晋安帝立。晋丰令,晋安帝立。

晋熙太守,秦州流民,晋安帝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八十五,口三千九百二十五。晋熙令,晋安帝立。苌阳令,晋安帝立。

晋原太守,李雄分蜀郡为汉原,晋穆帝更名。领县五,户一千二百七十二,口四千九百六十。去州陆一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江原男相,汉旧县,属蜀郡。

临邛令,汉旧县,属蜀郡。晋乐令,何志故属沈黎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沈黎郡及晋乐县。

徙阳令,前汉徙县属蜀郡,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有徙阳县,属汉嘉。

汉嘉令,前汉青衣县属蜀郡,顺帝阳嘉二年更名。刘氏立为汉嘉郡,晋江右犹为郡,江左省为县。

宋宁太守,文帝元嘉十年,免吴营侨立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十六,口八千三百四十二。寄治成都。欣平令,与郡俱立。宜昌令,与郡俱立。

永安令,与郡俱立。

安固太守,张氏于凉州立。晋哀帝时,民流入蜀,侨立此郡,本属南秦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。领县六,户一千一百二十,口六千五百五十七。去州一百三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

略阳令。〔别见〕桓陵令,张氏立。临渭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略阳。清水令。〔别见〕。

下邽令,何志汉旧县。案二汉、晋并无此县。兴固令,何志新立。

南汉中太守,晋地记,孝武太元十五年,梁州刺史周琼表立。徐志,北汉中民流寓,孝武大明三年立。《起居注》,本属梁州,元嘉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属梁州,领县与此同。以《永初郡国》及《起居》检,则是太元所立,而何志无此郡,当是永初以后省,大明三年复立也。领县五,户一千八十四,口五千二百四十六。

南长乐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郑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苞中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沔阳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

南城固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

北阴平太守,徐志本属秦州,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,秦、梁、益并无。领县四,户一千五十三,口六千七百六十四。阴平令。〔已见〕

南阳令,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。桓陵令,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。顺阳令,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。

武都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益州并无此郡。徐志本属秦州,流寓立。领县五。户九百八十二,口四千四百一。武都令,汉旧名。

下辩令。〔别见〕汉阳令,汉旧名。略阳令,汉属略阳郡,流寓配。安定令,旧安定郡,流寓配。

新城太守,何志新分广汉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五十三,口五千九百七十一。去州〔阙〕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。北五城令,何志新分五城立。怀归令,何志新立。

南新巴太守〔新巴郡别见〕,《起居注》新巴民流寓,文帝元嘉十二年,于剑南立。何志新立,新巴民先属梁州,既立害配。领县六,户一千七十,口二千六百八十三。

新巴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晋城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晋安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汉昌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

桓陵令,何志晋哀帝立。按《起居注》,南新巴,元嘉十二年立。何云新立,则非先有此郡,而云此诸县晋哀帝、安帝立,不详。绥归令,何无此。徐有,不注置立。

南晋寿太守,梁州元有晋寿,文帝元嘉十二年,于剑南以侨流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五十七,口一千九百四十三。去州一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晋寿令。〔别见〕

兴安令。〔别见〕

兴乐令,二汉、魏无。《晋太康地记》云“元年更名。本曰白马,属汶山”何志,汉旧县。检二汉益部,无白马县。邵欢令。〔别见〕

白马令。〔别见〕

宋兴太守,文帝元嘉十年,免建平营立。领南陵、建昌二县。何志无复南陵,有南汉、建忠。徐无建忠,有永川,何云建忠新立。领县三,户四百九十六,口一千九百四十三。寄治成都。

南汉令,何志晋穆帝立。故属汉中,流寓来配。建昌令,何志新立。永川令,徐志新立。

南宕渠太守,徐志本南中民,蜀立。《起居注》,本属梁州,元嘉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梁州有宕渠郡,领县三,与此同。而无“南”字,何同。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,则何志应在益部,不详。领县三,户五百四,口三千一百二十七。

宕渠令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巴郡。汉兴令,二汉、魏无,晋地志有,属兴古郡。宣汉令,前汉无,后汉属巴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天水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益州无此郡。徐志与今同。领县三,户四百六十一。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上邽令。〔别见〕

西县长。〔别见〕

东江阳太守,何志晋安帝初,流寓入蜀,今新复旧土为郡。领县二,户一百四十二,口七百四十。去州一千五百八十。去京都水八千九十。汉安令,前汉无,后汉属犍为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江阳。

绵水令,何志晋孝武立。

沈黎太守,《蜀记》云“汉武元鼎十一年,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,十四年罢”案元鼎至六年,云十一年,非也。又二汉、晋并无此郡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云旧郡。领县四,户六十五。

城阳令,徐不注置立。兰令,汉旧县,属越巂,作“阑”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旄牛令,前汉属蜀郡,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汉嘉。

宁州刺史,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、兴古、云南、永昌四郡立。太康三年省,立南夷校尉。惠帝太安二年复立,增牂牁、越巂、朱提三郡。成帝咸康四年,分牂牁、夜郎、朱提、越巂四郡为安州,寻罢并宁州。越巂复还益州。今领郡十五,县八十一,户一万二百五十三。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。

建宁太守,汉益州郡滇王国,刘氏更名。领县十三,户二千五百六十二。味县令,汉旧县。同乐令,晋武帝立。谈槁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晋武帝立。

牧麻令,汉旧县,作牧靡。漏江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晋武帝立。同濑长,汉旧县。“同”作“铜”。昆泽长,汉旧县。

新定长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存邑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同并长,汉旧县,前汉作同并,属牂牁。晋武帝咸宁五年省,哀帝复立。万安长,江左立。毋单长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新兴长,江左立。

晋宁太守,晋惠帝太安二年,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,晋怀帝更名。领县七,户六百三十七。去州七百三十。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。建伶令,旧汉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

连然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滇池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谷昌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

秦臧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〔阙〕〔俞元长,汉旧县,属益州,《晋太康地志》〕双柏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

牂牁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领县六,户一千九百七十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二千。万寿令,晋武帝立。且兰令,汉旧县云故且兰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故毋敛令,汉旧县。晋乐令,江左立。丹南长,江左立。新宁长,何、徐不注置立。

平蛮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、朱提、建宁立平夷郡,后避桓温讳改。领县二,户二百四十五。去京都水一万三千。平蛮令,汉旧县,属牂牁,故名平夷。

鄨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

夜郎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、朱提、建宁立。领县四,户二百八十八。去州一千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。夜郎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

广谈长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牂牁。谈乐长,江左立。谈柏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

朱提太守,刘氏分犍为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一十。去州七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。朱提令,前汉属犍为,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。

堂狼令,前汉属犍为,“狼”作“琅”。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临利长,江左立。汉阳长,前汉属犍为,后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

南秦长,本名南昌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南广太守,晋怀帝分朱提立。领县四,户四百四十。去州水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百。南广令,汉旧县,属犍为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新兴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

晋昌令,江左立。常迁长,江左立。

建都太守,晋成帝分建宁立。领县六,户一百七。去州二千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十。新安令,晋成帝立。经云令,晋成帝立。

永丰令,晋成帝立。临江令,晋成帝立。麻应长,晋成帝立。遂安长,晋成帝立。

西平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。何志晋成帝立,非也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有西宁县,何云晋成帝立,今无。领县五,户一百七十六。去州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。

西平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温江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

都阳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案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,疑是。晋绥长,何志晋成帝立。义成长,何志晋成帝立。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。

西河阳太守,晋成帝分河阳立。领县三,户三百六十九。去州二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。

芘苏令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永昌。“芘”作“比”。成昌令,晋成帝立。建安长,晋成帝立。

东河阳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、云南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西河阳,领楪榆、遂段、新丰三县,何、徐无。〔遂段、新丰二县,二汉、晋并无。〕领县二,户一百五十二。去州二千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。

东河阳令,何不注置立,疑与郡俱立。

楪榆长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属永昌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《前汉》“楪”作“叶”。

云南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云,故属永昌。何志刘氏分建宁、永昌立。领县五,〔疑〕户三百八十一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。云南令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属永昌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

云平长,晋武帝咸宁五年立。

东古复长,汉属越巂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,并云姑复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云东古复,何不注置立。西古复长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何不注置立。

兴宁太守,晋成帝分云南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五十三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。梇栋令,汉旧县,属益州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

青蛉令,汉旧县,属越巂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

兴古太守,汉旧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故牂牁。何志刘氏分建宁、牂牁立,则是后汉末省也。领县六,户三百八十六。去州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六千。

漏卧令,汉旧县。属牂牁。宛暖令,汉旧,属牂牁。本名宛温,为桓温改。

律高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后省。晋武帝咸宁元年,分建宁郡修云、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。修云、俞元二县,二汉无。西安令,江左立。

句町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南兴长。江左立。

梁水太守,晋成帝分兴古立。领县七,户四百三十一。去州水三千。去京都水一万六千。梁水令,与郡俱立。

腾休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,何志故属建宁,晋武帝从兴古治之,遂以属焉。

西隋令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并作“随”。

毋棳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刘氏改曰西丰,晋武帝泰始五年,复为毋棳。新丰长,何志不注置立。建安长,何志不注置立。

镡封长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

广州刺史,吴孙休永安七年,分交州立。领郡十七,县一百三十六,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,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。去京都水五千二百。

南海太守,秦立。秦败,尉他王此地,至汉武帝元鼎六年,开属交州。领县十,户八千五百七十四,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。番禺男相,汉旧县。

熙安子相,文帝立。增城令,前汉无,后汉有。

博罗男相,汉旧县。二汉皆作“傅”字,《晋太康地志》作“博”。酉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龙川令,旧县。怀化令,晋安帝立。

绥宁男相,文帝立。高要子相,汉旧县,属苍梧,文帝废。始昌令,文帝立。

苍梧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高要、建陵、宁新、都罗、端溪、抚宁六县。建陵、宁新,吴立。都罗,晋武分建陵立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改新宁曰宁新。端溪〔别见〕、抚宁始见《永初郡国》。高要,何志无,余与《永初郡国》同。徐志无建陵、宁新、抚宁三县。何、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。思安、封兴、荡康、侨宁四县,疑是宋末度此也。今领县十一,户六千五百九十三,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。去州水八百。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。

广信令,汉旧县。猛陵令,汉旧县。怀熙令,文帝立。思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

封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荡康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侨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

遂成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

丁留令,晋武帝太康七年,以苍梧蛮夷宾服立,囗作“丁溜”。溜音留。广陵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武化令,徐志以前无,疑是宋末所立。

晋康太守,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,治元溪。《永初郡国》治龙乡。何志无复龙乡县,当是晋末立。元嘉二十年前,以龙乡并端溪也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封兴、荡康、思安、辽安、开平县。何志无辽安、开平二县,余与《永初郡国》同。封兴、荡康、思安〔别见〕、辽安、开平,应是晋末立,元嘉二十年前省。今领县十四,户四千五百四十七,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。去州水五百,去京都水五千八百。

端溪令,汉旧县,何志属苍梧,徐志属此。晋化令,何志不注置立,疑是晋末所立。

都城令,何志晋初分建陵立,今无建陵县。按《太康地志》唯有都罗、武城县。乐城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宾江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

说城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元溪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苍梧。夫阮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

侨宁令,何志云汉旧县,检二汉《地理》《郡国》,无。苍梧又有侨宁县。安遂令,文帝立。永始令,文帝立。

武定令,文帝立。文招令,何志无,徐志有二文招,一属绥建,一属晋康。熙宁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

新宁太守,晋穆帝永和七年,分苍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平兴、永城县,何、徐志有永城,无平兴。此二县当是晋末立。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,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。何志又有熙宁县,云新立,当是文帝所立。徐志无,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。今领县十四,户二千六百五十三,口一万五百一十四。去州水六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六百。

南兴令,何志汉旧县。检二汉《地理》《郡国》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无。《永初郡国》有。

临允令,汉旧县,属合浦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苍梧。何志,吴度苍梧。新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博林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

甘东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单牒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威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龙潭令,文帝立。

平乡令,文帝立。城阳令,文帝立。威化令,文帝立。初兴令,文帝立。

抚纳令,徐志有。归顺令,徐志有。

永平太守,晋穆帝升平五年,分苍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有雷乡、卢平、员乡、逋宁、开城五县,当是与郡俱立。何、徐志无雷乡、员乡,又有熙平,云新立,疑是文帝所立。雷乡、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。卢平、逋宁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。今领县七,〔疑〕户一千六百九,口一万七千二百二。去州水一千二百。去京都水五千四百。

安沂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

丰城令,吴立,属苍梧。《永初郡国》并安沂,当是宋初并。何志有,当是元嘉中复立。苏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徐曰藉平。叔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

夫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武林令,文帝立。

郁林太守,秦桂林郡,属尉他,武帝元鼎六年复,更名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安远、程安、威定〔三县别见〕、中胄、归化五县。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。归化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无,疑是是江左所立。何志无中胄、归化,余三县属桂林,徐志同。今领县十七,户一千一百二十一,口五千七百二十七。去州水一千六百。去京都水七千九百。

布山令,汉旧县。领方令,汉旧县,吴改曰临浦,晋武复旧。阿林令,汉旧县。郁平令,吴立曰阴平,晋武太康元年更名。

新邑令,吴立。建初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,徐同。宾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威化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

新林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龙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安始令,吴立曰建始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怀安令,何志吴改,未知先何名。《吴录》地理无怀安县名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永初郡国》有。晋平令,吴立曰长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绥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并领方,何无徐有。

归代令,徐志有。中胄令,徐志有。建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有。

桂林太守,本县名,属郁林。吴孙皓凤皇三年,分郁林,治武熙县,不知何时徙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常安、夹阳二县。夹阳,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。常安,《太康地志》有而王隐无。何、徐并无此二县。今领县七,户五百五十八,口二千二百五。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。去京都水六千八百。

中溜令,汉旧县,属郁林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龙定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,疑是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云龙定。

武熙令,本曰武安,应是吴立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故属郁林。

阳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。何云新置。按晋武帝太康元年,立桂林之洋平县,疑是。

安远令,晋武帝太康六年立,属郁林。《永初郡国》犹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程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疑是江左立。威定令,《永初郡国》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疑是江左立。

高凉太守,二汉有高凉县,属合浦。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吴分立,治思平县,不知何时徙。吴又立高熙郡,太康中省并高凉,宋世又经立,寻省。《永初郡国》高凉又有石门、广化、长度、宋康四县。何、徐并无宋康,当是宋初所立,元嘉二十年以前省,其余当是江左所立。领县七,户一千四百二十九,口八千一百二十三。去州水一千一百。去京都水六千六百。

思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莫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属高兴。平定令,何志有,不注置立。安宁令,吴立。

罗州令,何志新立。西巩令,何志新立。禽乡令,何志新立。

新会太守,晋恭帝元熙二年,分南海立。《广州记》云“永初元年,分新宁立,治盆允”未详孰是。领县十二,户一千七百三十九,口万五百九。去州三百五十。

宋元令,《永初郡国》无,文帝元嘉九年,割南海、新会、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、新熙、永昌、始成、招集五县。二十七年,改宋安为宋元。新熙令。

永昌令。始成令。招集令。盆允令,《永初郡国》故属南海,何、徐同。

新夷令,吴立曰平夷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,故属南海。封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云故属新宁,何云故属南海,徐同。封乐令,文帝元嘉十二年,以盆允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。

初宾令,何志新立。义宁令,何志新立。始康令,何志新立。

东官太守,何志故司盐都尉,晋成帝立为郡。《广州记》,晋成帝咸和六年,分南海立。领县六,户一千三百三十二,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。去州水三百七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。

宝安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安怀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兴宁令,江左立。海丰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

海安男相,吴曰海宁,晋武改名。《太康地志》属高兴。欣乐男相,本属南海,宋末度。

义安太守,晋安帝义熙九年,分东官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一百一十九,口五千五百二十二。去州三千五百。去京都水八千九百。海阳令,何志晋初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

绥安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海宁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潮阳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义招令,晋安帝义熙九年,以东官五营立。

宋康太守,本高凉西营,文帝元嘉九年立。领县九,户一千五百一十三,口九千一百三十一。去州水九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。广化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属高兴,《永初郡国》属高凉。

单城令,何志新立。逐度令,何志新立。海邻令,何志新立。化隆令,何志新立。

开宁令,何志新立。绥定令,何志新立。石门长,何志故属高凉。威覃长,徐志有。

绥建太守,文帝元嘉十三年立。孝武孝建元年,有司奏化注、永固、绥南、宋昌、宋泰五县,旧属绥建,中割度临贺,相去既远,疑还绥建。今唯有绥南,余并无。何、徐又有新招县,云本属苍梧,元嘉十九年改配。徐志晋康复有此县,疑误。今领县七,〔疑〕户三千七百六十四,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。去州〔阙〕。

新招令,本四会之官细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化蒙令,本四会古蒙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怀集令,本四会之银屯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四会男相,汉旧县,属南海。

化穆令,何志新立。绥南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徐并无。

海昌太守,文帝元嘉十六年立。何有覃化县,徐无。领县五,户一千七百二十四,口四千七十四。去州水六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。宁化令,徐志新立。

威宁令,徐志新立。永建令,徐志新立。招怀令,徐志新立。兴定令,文帝元嘉九年立,属新会,后度此。

宋熙太守,文帝元嘉十八年,以交州流寓立昌国、义怀、绥宁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,今无此四县。二十七年,更名宋隆。孝武孝建中,复改为宋熙。领县七,户二千八十四,口六千四百五十。去州水三百四十五。去京都水五千二百。

平兴令,徐志新立。初宁令,徐志新立。建宁令,徐志新立。招兴令,徐志新立。

崇化令,徐志新立。熙穆令,徐志新立。崇德令,徐志新立。

宁浦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,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。《广州记》,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吴分郁林立,治平山县。《吴录》孙休永安三年,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,领平山、兴道、宁浦三县。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,宁浦为涧阳,未详孰是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安广县,无始定县。何、徐并无此郡。领县六。

涧阳令,晋武帝太康七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作“简阳”。

兴道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,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。《吴录》有此县,未详。

宁浦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本名昌平,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《吴录》有此县,未详。吴安令,《吴录》无。平山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有。

始定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有,《永初郡国》无。晋兴太守,晋元帝太兴元年,分郁林立。晋兴。熙注。

桂林。增翊。安广。广郁。

晋城。郁阳。乐昌郡。乐昌令。

始昌令。宋元令。乐山令。义立令

安乐令。

交州刺史,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,交趾刺史治龙编。汉献帝建安八年,改曰交州,治苍梧广信县。十六年,徙治南海番禺县。及分为广州,治番禺。交州还治龙编。领郡八,县五十三,户一万四百五十三。去京都水一万。

交趾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开。领县十二,户四千二百三十三。龙编令,汉旧县。句漏令,汉旧县。朱涘令,汉旧县。

吴兴令,吴立。西于令,汉旧县。定安令,汉旧县。望海令,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。

海平令,吴立曰军平,晋武改名。武宁令,吴立。羸〔力知反〕娄令,汉旧县。曲敭音阳〕令,汉旧县。

南定令,吴立曰武安,晋武改。何志无。

武平太守,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,以其地立。领县六。〔上阙〕户一千四百九十。去州水二百一十,陆〔下阙〕。〔上阙〕《吴录》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吴定长,吴立。新道长,江左立。晋化长,江左立。

九真太守,汉武元鼎六年立。领县十二,〔疑〕户二千三百二十八。去州水八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。移风令,汉旧县。故名居风,吴更名。胥浦令,汉旧县。

松原令,晋武帝分建初立。

高安令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吴录》晋分常乐立。建初令,吴立。常乐令,吴立。

军安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此县,而交趾有军平县。武宁令,吴立,何志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此县,而交趾有。都庞〔音龙〕长,汉旧县。《吴录》有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宁夷长,何志晋武帝立,《太康地志》无。津梧长,晋武帝分移风立。

九德太守,故属九真,吴分立。何志领县七,今领县十一,户八百九。去州水九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九百。

浦阳令,晋武帝分阳远立。阳远,吴立曰阳成,太康二年更名,后省。九德令,何志吴立。咸欢令,汉旧县。都禋长,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。

西安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吴录》亦无。南陵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,王隐有。越常长,何志吴立,《太康地志》无。

宋泰令,宋末立。宋昌令,宋末立。希平令,宋末立。

日南太守,秦象郡,汉武元鼎六年更名,吴省,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。领县七,户四百二。去州水二千四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。西卷令,汉旧县作“卷”。

卢容令,汉旧县。象林令,汉旧县。寿泠令,晋武太康十年,分西卷立。朱吾令,汉旧县。

无劳长,晋武分北景立。北景长,汉旧县。义昌郡,宋末立。宋平郡,孝武世,分日南立宋平县,后为郡。

越州刺史,明帝泰始七年立。百梁太守,新立。忄龙苏太守,新立。永宁太守,新立。

安昌太守,新立。富昌太守,新立。南流太守,新立。临漳太守,先属广州。

合浦太守,汉武帝立,孙权黄武七年,更名珠官,孙亮复旧。先属交州。领县七,户九百三十八。去京都水一万八百。合浦令,汉旧县。

徐闻令,故属朱崖。晋平吴,省朱崖,属合浦。朱官长,吴立,“朱”作“珠”。荡昌长,晋武分合浦立。朱卢长,吴立。

晋始长,晋武帝立。新安长,江左立。

宋寿太守,先属交州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南豫州刺史,晋江左胡寇强盛,豫部歼覆,元帝永昌元年,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。成帝咸和四年,侨立豫州,庾亮为刺史,治芜湖。咸康四年,毛宝为刺史,治邾城。六年,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,领豫州。八年,庾怿为刺史,又镇芜湖。穆帝永和元年,刺史赵胤镇牛渚。二年,刺史谢尚镇芜湖。四年,进寿春。九年,尚又镇历阳。十一年,进马头。升平元年,刺史谢奕戍谯。哀帝隆和元年,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。简文咸安元年,刺〔史桓熙戍历阳。孝武宁康元年,刺〕史桓冲戍姑孰。太元十年,刺史朱序戍马头。十二年,刺史桓石虔戍历阳。安帝义熙二年,刺史刘毅戍姑孰。宋武帝欲开拓河南,绥定豫土,九年,割扬州大江以西、大雷以北,悉属豫州,豫基址因此而立。十三年,刺史刘义庆镇寿阳。永初三年,分淮东为南豫州,治历阳。淮西为豫州。文帝元嘉七年〔合二豫州为一,十六年又分,二十二年又合,考武大明三年〕,又分。五年,割扬州之淮南、宣城又属焉。徙治姑孰。明帝泰始二年又合,而以淮南、宣城还扬州。九月又分,还治历阳。三年五月,又合。四年,以扬州之淮南、宣城为南豫州,治宣城,五年罢。时自淮以西,悉没寇矣。七年,复分历阳、淮阴、南谯、南兖州之临江立南豫州。泰豫元年,以南汝阴度属豫州,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。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,便为南豫,虽乍有离合,而分立居多。爰自泰始甫失淮西,复于淮东分立两豫。今南豫以淮东为境,不复于此更列二州,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,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。徐志领郡十三,县六十一,户三万七千六百二,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。今领郡十九,县九十一。去京都水一百六十。

历阳太守,晋惠帝永兴元年,分淮南立,属扬州,安帝割属豫州。《永初郡国》唯有历阳、乌江、龙亢三县,何、徐又有酂、雍丘二县。今领县五,户三千一百五十六,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。

历阳令,汉旧县,属九江。乌江令,二汉无,《晋书》有乌江,《太康地志》属准南。龙亢令,汉旧名,属沛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江左流寓立。

雍丘令,汉旧名,属陈留。流寓立,先属泰山郡,文帝元嘉八年度。

酂令,汉属沛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流寓立,文帝元嘉八年度。

南谯太守〔谯郡别见〕,晋孝武太元中,于淮南侨立郡县,后割地志咸实土。《郡国》又有酂县,何、徐无。今领县六,户四千四百三十二,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。去州水五百四十,陆一百七十。去京都水七百,陆五百。

山桑令,前汉属沛,后汉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谯令,汉属沛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铚令,汉属沛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扶阳令,前汉属沛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无。

蕲令。〔别见〕城父令,前汉属沛,后汉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谯。

庐江太守,汉文帝十六年,分淮南国立。光武建武十三年,又省六安国以并焉。领县三,户一千九百九,口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七。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,陆四百七十。去京都水一千一百,陆六百三十一。

灊令,汉旧县。舒令,汉旧县。

始新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无,徐有始新左县,明帝泰始三年立。

南汝阴太守〔汝阴郡别见〕,江左立。领县五,户二千七百一,口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五。去州陆三百。去京都水一千,陆五百三十。汝阴令〔别见〕,所治即二汉、晋合肥县,后省。

慎令,汉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汝阴。宋令。〔别见〕

阳夏令,前汉属淮阳,后汉属陈。《晋太康地志》陈令属梁,无复此县。又晋地志,惠帝永康中复立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属南梁,徐志属此。安阳令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属南梁,徐属此。

南梁太守〔梁郡别见〕,晋孝武太元中,侨立于淮南,安帝始有淮南故地,属徐州。武帝永初二年,还南豫,孝武大明六年废属西豫,改名淮南,八年复旧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虞、阳夏、安丰三县〔并别见〕。何、徐无安丰。又有义昌而并无宁陵县。今领县九,户六千二百一十二,口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四。去州水一千八百,陆五百。去京都水一千七百,陆七百。

睢阳令,汉旧名。孝武大明六年,改名寿春,八年复旧。前废帝永光有义宁、宁昌二县并睢阳。所治即二汉、晋寿春县,后省。蒙令。〔别见〕

虞令,汉旧名。谷熟令,汉旧名。陈令,前汉属淮阳,后汉属陈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梁。义宁长,何无,徐有,宋末又立。

新汲令,汉旧名,属颍川。崇义令,《永初郡国》羌人始立。宁陵〔别见〕,徐志后所立。

晋熙太守,晋安帝分庐江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五百二十一,口七千四百九十七。去州陆八百,无水。去京都水一千二百,无陆。怀宁令,晋安帝立。

新冶令,晋安帝立。阴安令,汉旧名,属魏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顿丘。南楼烦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志无。

太湖左县长,文帝元嘉二十五年,以豫部蛮民立太湖、吕亭二县,属晋熙,后省,明帝太始二年复立。

弋阳太守,本县名,属汝南,魏文帝分立。领县六,户三千二百七十五,口二万四千二百六十二。去州陆一千一百,去京都水〔阙〕。期思令,汉旧县。

弋阳令,汉旧县。安丰令,旧郡,晋安帝并为县。乐安令,新立。茹由令,新立。

安丰太守,魏文帝分庐江立。江左侨立,晋安帝省为县,属弋阳,宋末复立。安丰令,《前汉地理志》无,后汉属庐江。松滋令。〔别见〕

汝南太守。〔别见〕上蔡侯相。〔别见〕平舆令。〔别见〕北新息令。〔别见〕

真阳令。〔别见〕安城令。〔别见〕南新息令。〔别见〕临汝令,汉旧名。〔别见〕

阳安令。〔别见〕西平令。〔别见〕瞿阳令。〔别见〕安阳令。〔别见〕

新蔡太守。〔别见〕鲖阳令。〔别见〕固始令。〔别见〕新蔡令。〔别见〕

东苞信令。〔别见〕西苞信令,徐志南豫唯一苞信,疑是后侨立所分。

东郡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无苌平、父阳而有扶沟〔别见〕。何无阳夏、扶沟,徐无阳夏。项城令。〔别见〕西华令。〔别见〕

阳夏令。〔别见〕苌平令。〔别见〕谷阳令。〔别见〕南顿太守〔别见〕,帖治陈郡。

南顿令。〔别见〕和城令。〔别见〕颍川太守。〔别见〕邵陵令。〔别见〕

临颍令。〔别见〕曲阳令。〔别见〕西汝阴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无此郡。汝阴令。〔别见〕

安城令。〔别见〕楼烦令。〔别见〕宋令。〔别见〕汝阳太守。〔别见〕

汝阳令。〔别见〕武津令。

陈留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无浚仪、封丘,而有酸枣,何、徐无封丘、尉氏。浚仪令。〔别见〕小黄令。〔别见〕

雍丘令。〔别见〕白马令。〔别见〕襄邑令。〔别见〕封丘令,汉旧名。

尉氏令。〔别见〕

南陈左郡太守,少帝景平中省此郡,以宋民度属南梁、汝阴郡,而《永初郡国》无,未详。孝建二年以蛮户复立。分赤官左县为蓼城左县。领县二。乐〔疑〕大明八年,省郡,即名为县,属陈左县。

边城左郡太守,文帝元嘉二十五年,以豫部蛮民立茹由、乐安、光城、雩娄、史水、开化、边城七县,属弋阳郡。徐志有边城郡,领雩娄、史水、开化、边城两县。大明八年,复省为县,属弋阳,后复立。领县四,户四百一十七,口二千四百七十九。

雩娄令,二汉属庐江,《晋太康地志》云属安丰。开化令。史水令。边城令。

光城左郡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无。按《起居注》,大明八年,省光城左郡为县,属弋阳,疑是大明中分弋阳所立。八年复省,后复立。乐安令。

茹由令。光城令。此三县,徐志属弋阳。

豫州刺史,后汉治谯,魏治汝南安成,晋平吴后治陈国,晋江左所治,已列于前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寄治睢阳,而郡县在淮西。徐又有边城,别见南豫州。何又有初安、绥城二郡,初安领新怀、怀德二县,绥城领安昌、招远二县,并云新立。徐无,则是徐志前省也。领郡十,县四十三,户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九,口一十五万八百三十九。

汝南太守,汉高帝立。领县十一,户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一,口八万九千三百四十九。去州水一千,陆七百。去京都水三千,陆一千五百。上蔡令,汉旧县。

平乐令,汉旧县。北新息令,汉旧县。慎阳令,汉旧县。《永初郡国》及徐并作真阳。安成令,汉旧县。

南新息令,汉旧县。朗陵令,汉旧县。阳安令,汉旧县。西平令,汉旧县。

瞿阳令,汉旧县,作灈阳。安阳令,汉旧县。晋武太康元年,改为南安阳。

新蔡太守,晋惠帝分汝阴立,今帖治汝南。领县四,户二千七百七十四,口一万九千八百八十。去州陆六百。去京都水二千五百,陆一千四百。鲖阳令,汉旧县。晋成帝咸康二年,省并新蔡,后又立。

固始令,故名寝丘之地也。汉光武更名。晋成帝咸康二年,并新蔡,后又立。新蔡令,汉旧县。

苞信令,前汉无,后汉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汝阴。后汉《郡国》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作“褒”。

谯郡太守,何志故属沛,魏明帝分立。按王粲诗“既入谯郡界,旷然消人忧”粲是建安中亡,非明帝时立明矣。《永初郡国》无长垣县。今领县六,户一千四百二十四,口七千四百四。去州陆道三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二千,陆一千二百。

蒙令,汉旧县,属沛。蕲令,汉旧县,属沛。宁陵令,前汉属陈留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梁。魏令,故魏郡,流寓配属。

襄邑令。

长垣令,汉旧县,属陈留。《永初郡国》无。何故属陈留,徐新配。

梁郡太守,秦砀郡,汉高更名。孝武大明元年度徐州,二年还豫。领县二,户九百六十八,口五千五百。去州陆一百六十。去京都水九百。下邑令,汉旧县。何云魏立,非也。

砀令,汉旧县。

陈郡太守,汉高立为淮阳国,章帝元和三年更名。晋初并,梁王肜薨,还为陈。《永初郡国》有扶沟〔前汉属淮阳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陈留。〕、阳夏〔别见〕,而无谷阳、长平。领县四,户六百九十三,口四千一百一十三。去州陆七百六十。去京都水一千四百五十。

项城令,汉旧县,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陈郡。

西华令,汉旧县,属汝南,晋初省,惠帝永康元年复立,属颍川。江左度此。

谷阳令,本苦县,前汉旧淮阳,后汉属陈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梁,成帝咸康三年更名长平令,前汉属汝南,后汉属陈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颍川。

南颍太守,故属汝南,晋惠帝分立。领县二,户五百二十六,口二千三百六十五。去州七百六十。去京都陆一千四百五十。

南顿令,汉旧县,何故属汝阳,晋武帝改属汝南。按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《地道》无汝阳郡。和城令,何江左立。

颍川太守,秦立。魏分颍川为襄城郡,晋成帝咸康二年,省襄城还并颍川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许昌〔本名许,汉旧县。魏曰许昌〕、新汲〔别见〕、鄢陵、长社、颍阴、阳翟〔四县并汉旧县。阳翟,魏、晋属河南。〕六县,而无曲阳。领县三,户六百四十九,口三千五百七十九。去州一千。去京都陆一千八百。

邵陵令,汉旧县,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颍川。临颍令,汉旧县。曲阳令,前汉属东海,后汉属下邳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汝阳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《地道》无此郡,应是江左分汝南立。晋成帝咸康三年,省并汝南,后又立。领县二,户九百四十一,口四千四百九十五。去州二百。去京都陆一千四百,水三千五百。

汝阳令,汉旧县,属汝南。何故属汝阴,晋武改属汝南。按晋武分汝南为汝阴,何所言非也。武津令,何不注置立。

汝阴太守,晋武帝分汝南立,成帝咸康二年,省并新蔡,后复立。领县四,户二千七百四十九,口一万四千三百三十五。汝阴令,汉旧县。

宋令,前汉名新郪。章帝建初四年,徙宋公国于此,改曰宋。宋城令,汉旧县。楼烦令,汉旧县,属雁门。流寓配属。

陈留太守,汉武帝元狩元年立,属兖州,中原乱废。晋成帝咸康四年复立,《永初郡国》属兖州,何、徐属豫州。《永初郡国》无浚仪,有酸枣〔别见〕。今领县四,户百九十六,口二千四百一十三。寄治谯郡长垣县界。

浚仪令,汉旧名。小黄令,汉旧名。白马令,汉属东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濮阳。雍丘令,汉旧名。

江州刺史,晋惠帝元康元年,分扬州之豫章、鄱阳、庐陵、临川、南康、建安、晋安,荆州之武昌、桂阳、安成十郡为江州。初治豫章,成帝咸康六年,移治寻阳。庾翼又治豫章,寻还寻阳。领郡九,县六十五,户五万二千三十三,口二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。去京都水一千四百。

寻阳太守,寻阳本县名,因水名县,水南注江。二汉属庐江,吴立蕲春郡,寻阳县属焉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省蕲春郡,以寻阳属武昌,改蕲春之安丰为高陵及邾县,皆属武昌。二年,以武昌之寻阳复属庐江郡。惠帝永兴元年,分庐江、武昌立寻阳郡。寻阳县后省。领县三,户二千七百二十,口一万六千八。

柴桑男相,二汉属豫章,晋属武昌。郡既立,治此。鼓泽子相,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豫章,立寻阳郡后,割度。

松滋伯相,前汉属庐江,后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安丰。安丰县名,前汉无,后汉属庐江,晋武帝立为安丰郡。江左流民寓寻阳,侨立安丰、松滋二郡,遥隶扬州,安帝省为松滋县。寻阳又有弘农县流寓。文帝元嘉十八年,省并松滋。

豫章太守,汉高帝立,本属扬州。《永初郡国》有海昏〔汉旧县〕,何志无。今领县十二,户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九,口一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三。去州水六百,陆三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一千九百,陆二千一百。

南昌侯相,汉旧县。新淦侯相,汉旧县。丰城侯相,吴立曰富城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建城侯相,汉旧县。

望蔡子相,汉灵帝中平中,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,立县名曰上蔡。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吴平侯相,汉灵帝中平中立汉平,吴更名。永修男相,汉灵帝中平中立。

建昌公相,汉和帝永元十六年,分海昏立。豫宁侯相,汉献帝建安中立,吴曰西安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康乐侯相,吴孙权黄武中立,曰阳乐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新吴令,汉灵帝中平中立。艾侯相,汉旧县。

鄱阳太守,汉献帝建安十五年,孙权分豫章立,治鄱阳县。赤乌八年,徙治吴芮故城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历陵县〔汉旧县〕,何志无。领县六,户三千二百四十二,口一万九百五十。去州水四百四十。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四十,陆二千六十。

广晋令,吴立曰广昌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鄱阳侯相,汉旧县。余干令,汉旧县。上饶男相,吴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有,王隐《地道》无。

葛阳令,吴立。乐安男相,吴立。

临川内史,吴孙亮太平二年,分豫章东部都尉立。领县九,户八千九百八十三,口六万四千八百五。去州水一千一百,陆一千二十。去京都水二千八百三十,陆三千。

临汝侯相,汉和帝永元八年立。西丰侯相,吴立曰西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新建侯相,吴立。永城男相,吴立。

宜黄侯相,吴立。南城男相,汉旧县,晋武帝太康元年,更曰新南城,江左复旧。南丰令,吴立。东兴侯相,吴立。

安浦男相,吴立。

庐陵太守,庐陵本县名,属豫章,汉献帝兴平元年,孙策分豫章立。领县九,户四千四百五十五,口三万一千二百七十一。去州水二千,陆一千六百。去京都水三千六百。

石阳子相,前汉无,后汉有。西昌侯相,吴立。东昌子相,吴立。吉阳男相,吴立。

己丘男相,吴立。兴平侯相,吴立。阳丰男相,吴曰阳城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高昌男相,吴立。

遂兴男相,吴立曰新兴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《永初郡国》无比县,何、徐并有。

安成太守,孙皓宝鼎二年,分豫章、庐陵、长沙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荆州。领县七,户六千一百一十六,口五万三百二十三。去州水三千三百,陆三千六百。去京都水三千七百,无陆。

平都子相,前汉曰安平,后汉更名,属豫章。新喻侯相,吴立。宜阳子相,汉旧县,本名宜春,属豫章,晋孝武改名。永新男相,吴立。

安复侯相,汉旧县,本名安成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,属长沙。萍乡侯相,吴立。广兴侯相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此县,何云江左立,非也。

南康公相,晋武帝太康三年,以庐陵南部都尉立。领县七,户四千四百九十三,口三万四千六百八十四。去州水三千七百四十。去京都水三千八十。

赣侯相,汉旧县,属豫章。宁都子相,吴立曰杨都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雩都侯相,汉旧县,属豫章。平固侯相,吴立曰平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南康公相,吴立曰安南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陂阳男相,吴立曰揭阳,晋武帝太康五年,以西康揭阳移治故陂阳县,改曰陂县,然则陂阳先已为县矣。后汉《郡国》无,疑是吴所立而改曰揭阳也。

南野伯相,汉旧县,属豫章。虔化男相,孝武大明五年,以虔化屯立。

南新蔡太守,江左立。领县四,户一千七百三十,口八千八百四十八。去州水二百。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七十,陆一千八百八十。苞信令〔别见〕,本作褒信,《永初郡国》作苞信。

慎令,汉旧名,本属汝南。宋令〔别见〕,徐志云宋乐,后复旧。阳唐左县令,孝武大明八年立。

建安太守,本闽越,秦立为闽中郡。汉武帝世,闽越反,灭之,徙其民于江、淮间,虚其地。后有遁逃山谷者颇出,立为冶县,属会稽。司马彪云,章安是故冶,然则临海亦冶地也。张勃《吴录》云“闽越王冶铸地,故曰安闽王冶。此不应偏以受名,盖句践冶铸之所,故谓之冶乎。闽中有山名湛,疑湛山之炉铸剑为湛炉也”后分冶地为会稽东、南二部都尉。东部,临海是也。南部,建安是也。吴孙休永安三年,分南部立为建安郡。领县七。〔疑〕户三千四十二,口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。去州水二千三百八十。去京都水三千四十,并无陆。

吴兴子相,汉末立曰汉兴,吴更名。将乐子相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邵武子相,吴立曰昭武,晋武帝更名。建阳男相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绥成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。何、徐不注置立。沙村长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。何、徐不注置立。

晋安太守,晋武帝太康三年,分建安立。领县五,户二千八百四十三,口一万九千八百三十八。去州水三千九百九十。去京都水三千五百八十。侯官囗相,前汉无,后汉曰东侯官,属会稽。

原丰令,晋武帝太康三年,省建安典船校尉立。晋安男相,吴立曰东安,晋武帝更名。罗江男相,吴立,属临海。晋武帝立晋安郡,度属。

温麻令,晋武帝太康四年,以温麻船屯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无,何、徐并有。

青州刺史,治临淄。江左侨立,治广陵。安帝义熙五年,平广固,北青州刺史治东阳城,而侨立南青州如故。后省南青州,而北青州直曰青州。孝武孝建二年,移治历城。大明八年,还治东阳。明帝失淮北,于郁洲侨立青州,立齐、北海、西海郡。旧州领郡九,县四十六,户四万五百四,口四十万二千七百二十九。去京都陆二千。

齐郡太守,秦立。领县七,户七千三百四十六,口万四千八百八十九。临淄令,汉旧县。西安令,汉旧县。

安平令,六国时其地曰安平,二汉、魏、晋曰东安平。前汉属淄川,后汉属北海,魏度属齐。般阳令,前汉属济南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齐。广饶令,汉旧县。

昌国令,汉旧县。益都令,魏立。

济南太守,汉文帝十六年,分齐立。晋世济岷郡,云魏平蜀,徙蜀豪将家于济、河,故立此郡。安帝义熙中土断,并济南。案《晋太康地志》无济岷郡。《永初郡国》济南又有祝阿〔二汉属平原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〕、於陵县〔汉旧县〕,而无朝阳、平陵二县。领县六,户五千五十六,口三万八千一百七十五。去州陆四百。去京都二千四百。

历城令,汉旧县。

朝阳令,前汉曰朝阳,后汉、晋曰东朝阳。二汉属济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乐安。著令,汉旧县。土鼓令,汉旧县,晋无。

逢陵令,二汉、晋无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有。平陵令,汉旧县,至晋并曰东平陵。

乐安太守,汉高立,名千乘,和帝永元七年更名。领县三,户二千二百五十九,口一万四千九百九十一。去州陆一百八十。去京都陆一千八百。千乘令,汉旧县。

临济令,前汉曰狄,安帝永初二年更名。博昌令,汉旧名。

高密太守,汉文帝分齐为胶西,宣帝本始元年,更名高密。光武建武十三年,并北海,晋惠帝又分城阳立〔城阳郡,前汉有,后汉无,魏复分北海立。〕。宋孝武并北海。领县六,户二千三百四,口一万三千八百二。去州陆二百。去京都陆一千六百。

黔陬令,前汉属琅邪,后汉属东莱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淳于令,二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高密令,前汉属高密,后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

夷安令,前汉属高密,后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营陵令,二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

昌安令,汉安帝延光元年立,属高密,后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

平昌太守,故属城阳,魏文帝分城阳立,后省,晋惠帝又立。领县五,户二千二百七十,口一万五千五十。去州陆二百。去京都陆千七百。安丘令,二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琅邪。

平昌令,前汉属琅邪,后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东武令,二汉属琅邪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东莞。琅邪令,二汉属琅邪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朱虚令,前汉属琅邪,安帝永初元年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城阳。

北海太守,汉景帝中二年立。领县六,户三千九百六十八,口三万五千九百九十五。寄治州下。都昌令,汉旧县。寄治州下,余依本治。胶东令,本胶东国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北海。

剧令,二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琅邪。即墨令,前汉属胶东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北海。下密令,前汉属胶东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北海。

平寿令,汉旧县。

东莱太守,汉高帝立。领县七,户一万一百三十一,口七万五千一百四十九。去州陆五百。去京都二千一百。曲城令,汉旧县。掖令,汉旧县。

扌弦令,汉旧县。卢乡令,汉旧县。牟平令,汉旧县。当利令,汉旧县。

黄令,汉旧县。

太原太守,秦立,属并州。文帝元嘉十年,割济南、太山立。领县三,户二千七百五十七,口二万四千六百九十四。去州陆五百。去京都一千八百。

山茌令,汉旧县,属泰山。孝武孝建元年,度济北。太原令,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,属泰山。祝阿令。〔别见〕

长广太守,本长广县,前汉属琅邪,后汉属东莱,《晋太康地志》云故属东莱。《起居注》,咸宁三年,以齐东部县为长广郡。领县四,户二千九百六十六,口二万二十三。去州五百。去京都一千九百五十。

不其令,前汉属琅邪,后汉属东莱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长广。长广令,前汉属琅邪,后汉属东莱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长广。昌阳令,晋惠帝元康八年,分长广县立。

挺令,前汉属胶东,后汉属北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长广。

冀州刺史,江左立南冀州,后省。义熙中更立,治青州,又省。文帝元嘉九年,又分青州立,治历城,割土置郡县。领郡九,县五十,户三万八千七十六,口一十八万一千一。去京都陆二千四百。

广川太守,本县名,属信都,《地理志》不言始立。景帝二年,以为广川国,宣帝甘露三年复。明帝更名乐安,安帝延光中,改曰安平。晋武帝太康五年,又改为长乐。广川县,前汉属信都,后汉属清河,魏属勃海,晋还清河。何志,广川江左所立。又有蓚县〔前汉属信都,后汉、晋属勃海。〕,而无广川。孝武大明元年,省广川之枣强〔前汉属清河,后汉、晋江左无。〕、勃海之浮阳、高城〔并汉旧县〕,立广川县,非旧广川县也。属广川郡。领县四,户三千二百五十,口二万三千六百一十四。去州陆一百六十。去京都陆一千九百八十。

广川令。〔巳前见〕。

中水令,前汉属涿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间。孝武大明七年,自河间割度。武强令,何江左立。索卢令,何江左立。

平原太守,汉高帝立。旧属青州,魏、晋属冀州。领县八,户五千九百一十三,口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七。

广宗令,前汉无,后汉属钜鹿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安平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无。孝武大明元年复立。平原令,汉旧县。鬲令,汉旧县。

安德令,汉旧县。平昌令,汉旧县。后汉无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曰西平昌。般县令,汉旧县。茌平令,前汉属东郡,后汉属济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平原。

高唐令,汉旧县。

清河太守,汉立,桓帝建和二年,改曰甘陵,魏复旧。何有重合县〔别见〕。领县七,户三千七百九十四,口二万九千二百七十四。去州一百一十。去京都陆一千八百。

清河令,二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武城令,汉旧县,并曰东武城。绎幕令,汉旧县。贝丘令,汉旧县。

零令,汉旧县,作灵。鄃令,汉旧县。

安次令,前汉旧县,属勃海,后汉属广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燕国。

乐陵太守,晋武帝分平原立。旧属青州,今来属。领县五,户三千一百三,口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一。去州一百四十。去京都陆一千八百。乐陵令,汉旧县,故属平原。

阳信令,二汉属勃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乐陵。新乐令。〔别见〕

厌次令,前汉曰富平,明帝更名,属平原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乐陵。

泾沃令,前汉属千乘,后汉无。何云魏立,当是魏复立也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乐陵。

魏郡太守,汉高帝立。二汉属冀州,魏、晋属司隶,江左屡省置。宋孝武又侨立,何无。领县八,户六千四百五,口三万三千六百八十二。魏令,汉旧县。

安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聊城令,汉属东郡,晋属平原。博平安,汉属东郡,晋属平原。肥乡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广平。

蠡吾令,前汉属涿,后汉属中山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高阳。孝武始立,属高阳,大明七年度此。

顿丘令〔别见〕,文帝元嘉二十八年,流民归顺,孝武孝建二年立。临邑令,汉属东郡,晋属济北。孝武孝建二年,与顿丘同立。

河间太守,汉文帝二年,分赵立。江左屡省置,宋孝武又侨立,何无。领县六,户二千七百八十一,口一万七千七百七。乐城令,汉旧县。

城平令,前汉属勃海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间。武垣令,前汉属涿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间。

章武令,二汉属勃海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章武。江左立,属广川,孝武大明七年度此。南皮令,汉旧县,属勃海。孝武始立,属勃海,大明七年度此。

阜城令,前汉勃海有阜城县,《续汉》安平有阜城县,注云“故昌城”。汉信都有昌城,未详孰是。

顿丘太守〔别见〕,江左屡省置,孝武又侨立,何无。领县四,户一千二百三十八,口三千八百五十一。顿丘令。〔别见〕卫国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肥阳令,何志以前无。阴安令,二汉属魏。魏属阳平,晋属顿丘。

高阳太守,高阳,前汉县名,属涿,后汉属河间。晋武帝泰始元年,分涿为范阳,又属焉。后又分范阳为高阳。江左屡省置,孝武又侨立,何无。领县五,户二千二百九十七,口一万四千七百二十五。

安平令,前汉属涿,后汉属安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博陵。

饶阳令,前汉属涿,《续汉》安平有饶阳县,注云“故名饶,属涿”按《地理》,涿唯有饶阳县,无饶县。

邺令,汉旧县,属魏郡。江左避愍帝讳,改曰临漳。孝武始立,属魏郡,大明七年度此。高阳令。〔已见〕

新城令,前汉属中山,后汉属涿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高阳,并曰北新城。

勃海太守,汉高帝立,属幽州。后汉、晋属冀州。江左省置,孝武又侨立,何无。领县三,户一千九百五,口万二千一百六十六。长乐令,晋之长乐郡也。疑是江左省为县,至是又立。

蓚令。〔别见。何志属广川。徐志属此。〕重合令,汉旧县。

司州刺史,汉之司隶校尉也。晋江左以来,沦没戎寇,虽永和、太元王化暂及,太和、隆安还复湮陷。牧司之任,示举大纲而已。县邑户口,不可具知。武帝北平关、洛,河南底定,置司州刺史,治虎牢,领河南〔汉旧郡〕、荥阳〔晋武帝泰始元年,分河南立。〕、弘农〔汉旧郡〕实土三郡。河南领洛阳、河南、巩、缑氏、新城、梁〔并汉旧县〕、河阴〔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〕、陆浑〔汉旧县,属弘农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南。〕、东垣〔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、何有垣县〕、新安〔二汉属弘农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东。〕、西东垣〔新立〕凡十一县。荥阳领京、密、荥阳、卷、阳武、苑陵、中牟、开封、成皋〔并汉旧县。属河南。〕凡九县。弘农领弘农、陕、宜阳、黾池、卢氏〔并汉旧县〕、曲阳〔前汉属东海,后汉属下邳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〕凡七县。三郡合二十七县,一万六千三百六户。又有河内〔汉旧郡〕、东京兆〔京兆别见雍州,东京兆新立。〕二侨郡。河内寄治河南,领温、野王、轵、河阳、沁水、山阳、怀、平皋、〔并汉旧名。〕、朝歌〔二汉属河内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汲郡。晋武太康元年始立。〕凡十县。东京兆寄治荥阳,领长安〔汉旧县〕、万年〔别见〕、新丰〔别见〕、蓝田〔别见〕、蒲阪〔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河东。〕凡六县。合十六县,一千九百九十二户。少帝景平初,司州复没北虏。文帝元嘉末,侨立于汝南,寻亦省废。明帝复于南豫州之义阳郡立司州,渐成实土焉。领郡四,县二十,去京都水二千七百,陆一千七百。

义阳太守,魏文帝立,后省,晋武帝又立。《太康地志》、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属荆州,徐则南豫也。明帝泰始五年,度郢州,后废帝元徽四年,属司州。领县七。户八千三十二,口四万一千五百九十七。

平阳侯相,前汉无,后汉属江夏曰平春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义阳,晋孝武改。

鄳令,二汉属江夏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义阳,并作鄳,音盲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作鄳。

钟武令,前汉属江夏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无,《永初郡国》属义阳。宝城令,孝武孝建三年,分鄳立。义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后省。孝武孝建三年,分平阳立。

平春令,孝武孝建三年,分平阳立。

环水长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无。明帝泰始三年,度属宋安郡,后省宋安,还此。宋安,本县名,孝武大明八年,省义阳郡所统东随二左郡立为宋安县,属义阳。明帝立为郡。

随阳太守,晋武帝分南阳义阳立义阳国,太康年,又分义阳为随国,属荆州。孝武孝建元年度属郢,前废帝永光元年度属雍。明帝泰始五年还属郢,改为随阳。后废帝元徽四年,度属司州。徐志又有革音县,今无。领县四,户四千六百。去京都三千四百八十。

随阳子相,汉随县属南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义阳。后随国与郡俱改。永阳男相,徐志有。关西令〔别见荆州,作厥西。〕,宋末新立。西平林令,宋末新立。

安陆太守,孝武孝建元年,分江夏立,属郢州。后废帝元徽四年度司州。徐志有安蛮县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无,当是何志后所立。寻为郡,孝武大明八年,省为县,属安陆。明帝泰始初,又立为左郡,宋末又省。领县二,户六千四十三,口二万五千八十四。去京都水二千三百。

安陆公相,汉旧县,属江夏。江夏又有曲陵县,本名石阳,吴立。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元年,改江夏石阳曰曲陵。明帝泰始六年,并安陆。南汝南太守。〔汝南郡别见〕

平舆令。北新息令。真阳令。安城令。

南新息令。安阳令。〔并别见〕

临汝令,新立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荆州刺史,汉治武陵汉寿,魏、晋治江陵,王敦治武昌,陶侃前治沔阳,后治武昌,王暠治江陵,庾亮治武昌,庾翼进襄阳,复还夏口。桓温治江陵,桓冲治上明,王忱还江陵,此后遂治江陵。宋初领郡三十一,后分南阳、顺阳、襄阳、新野、竟陵为雍州。湘川十郡为湘州,江夏、武陵属郢州,随郡、义阳属司州,北义阳省,凡余十一郡。文帝世,又立宋安左郡,领拓边、绥慕、乐宁、慕化、仰泽、革音、归德七县,后省改。汶阳郡又度属。今领郡十二,县四十八,户六万五千六百四。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。

南郡太守,秦立。汉高帝元年,为临江国,景帝中二年复故。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,寻复故。宋初领县九,后州陵、监利度属巴陵。旌阳,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。二汉无旌阳,见《晋太康地志》,疑是吴所立。凡余六县,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,口七万五千八十七。

江陵公相,汉旧县。华容公相,汉旧县,晋武太康元年省,后复立。当阳男相,汉旧县。临沮伯相,汉旧县。《晋太康》、《永守地志》属襄阳,后度。

编县男相,汉旧县。枝江侯相,汉旧县。

南平内史,吴南郡治江南,领江陵、华容诸县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,治作唐,后治江安。领县四,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,口四万五千四十九。去州水二百五十,去京都水三千五百,无陆。

江安侯相,晋武帝太康元年立。孱陵侯相,二汉旧县,属武陵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南平。作唐侯相,前汉无,后汉属武陵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南平。

南安令,晋武帝分江安立。

天门太守,吴孙休永安六年,分武陵立。充县有松梁山,山有石,石开处数十丈,其高以努仰射不至,其上名“天门”,因此名郡。充县后省。孝武孝建元年,度郢州。明帝泰始三年,复旧。领县四,户三千一百九十五。去州水一千二百,陆六百。去京都水三千五百。

澧阳令,晋武帝太康四年立。临澧令,晋武帝太康四年立。零阳令,汉旧县,属武陵。溇中令,二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疑是吴立。

宜都太守,《太康地志》、王隐《地道》、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。张勃《吴录》云刘备立。按《吴志》,吕蒙平南郡,据江陵,陆逊别取宜都,获秭归、枝江、夷道县。初权与刘备分荆州,而南郡属备,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,非吴立也。习凿齿云,魏武平荆州,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。建安十五年,刘备改为宜都。领县四,户一千八百四十三,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。去州水三百五十,无陆。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。

夷道令,汉旧县。

佷山男相,前汉属武陵,后汉属南郡,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,后复旧。

宜昌令,何志晋武帝立。按《太康》、《永宁地志》并无,疑是此后所立。夷陵令,汉旧县,吴改曰西陵,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。

巴东公相,谯周《巴记》云,初平元年,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。建安六年,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,以涪陵县分立丹兴、汉葭二县,立巴东属国都尉,后为涪陵郡。《晋太康地志》,巴东属梁州,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。穆帝永和初平蜀,度属荆州。《永初郡国志》无巴渠、黾阳二县。领县七,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,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。去州水一千三百。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。

鱼复侯相,汉旧县,属巴郡,刘备章武二年,改为永安,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。朐忍令,汉旧县,属巴郡。新浦令,何志新立。

南浦令,刘禅建兴八年十月,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。羊渠不详,何志吴立。汉丰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《太康地志》巴东有汉昌县,疑是。巴渠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

黾阳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晋末平吴时,峡中立武陵郡,有黾阳、黔阳县,咸宁元年并省。

汶阳太守,何志新立。先属梁州,文帝元嘉十一年度。宋初有四县,后省汶阳县。今领三县,户九百五十八,口四千九百一十四。去州水七百,陆四百。去京都四千一百。

僮阳令,何志新立。沮阳令,何志新立。高安令,何志新立。

南义阳太守〔义阳郡别见〕,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。宋初有四县,孝武孝建二年,以平阳县并厥西。平阳本为郡,江左侨立。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,晋末省为县。今领县二,户一千六百七,口九千七百四十一。

厥西令,二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义阳。平氏令,汉旧名,属南阳。

新兴太守,《魏志》建安二十年,省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四郡,郡立一县,合为此郡,属并州。晋江左侨立。宋初六县,后省云中〔汉旧名,属云中。〕。孝武孝建二年,又省九原县〔汉旧名,属五原。〕并定襄,宕渠〔流寓立。〕并广牧。凡今领县三,户二千三百一,口九千五百八十四。

定襄令,汉旧名。广牧男相,汉旧名,属朔方。新丰令,汉旧名,属京兆。侨流立。

南河东太守,河东郡,秦立。晋成帝咸康三年,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。宋初八县,孝武孝建二年,以广戚〔前汉属沛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彭城。江左流寓立。〕并闻喜,弘农〔江左立侨郡,后并省为县。〕、临汾并松滋,安邑并永安。〔临汾、安邑,汉旧名。临汾后属平阳。〕今领县四,户二千四百二十三,口一万四百八十七。去州水一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三千五百。

闻喜令,故曲沃,秦改为左邑。汉武帝元鼎六年,行幸至此,闻南越破,改名闻喜。永安令,前汉彘县,顺帝阳嘉二年更名,后属平阳。

松滋令,前汉属庐江,后汉无,晋属安丰。疑是有流民寓荆土,故立。谯县令〔别见〕,谯流民寓立。

建平太守,吴孙休永安三年,分宜都立,领信陵、兴山、秭归、沙渠四县。晋又有建平都尉,领巫、北井、泰昌、建始四县。晋武帝咸宁元年,改都尉为郡,于是吴、晋各有建平郡。太康元年吴平,并合。五年,省建始县,后复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南陵、建始、信陵、兴山、永新、永宁、平乐七县,今并无。按《太康地志》无南陵、永新、永宁、平乐、新乡五县,疑是江左所立。信陵、兴山、沙渠,疑是吴立。建始,晋初所立也。领县七,户一千三百二十九,口二万八百一十四。去州水陆一千。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。

巫令,汉旧县。秭归侯相,汉旧县。

归乡公相,何志,故属秭归,吴分。按《太康地志》云,秭归有归乡,故夔子国,楚灭之,而无归乡县,何志所言非也。

北井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先属巴东,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。泰昌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沙渠令,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元年立。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,吴平不应方立,不详。新乡令。

永宁太守,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。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,改为永宁。宋初五县,后省绥安〔晋安帝立〕。孝武孝建二年后,以僮阳〔晋安帝立〕并长宁,绥宁〔晋安帝立〕并上黄。今领县二,户一千一百五十七,口四千二百七十四。去州陆六十。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。

长宁侯相,晋安帝立。上黄男相,宋初属襄阳,后度。二汉、晋并无此县。

武宁太守,晋安帝隆安五年,桓玄以沮、漳降蛮立。领县二,户九百五十八,口四千九百一十四。乐乡令,晋安帝立。长林男相,晋安帝立。

郢州刺史,魏文帝黄初三年,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,其年罢并荆,非今地。吴又立郢州。孝武孝建元年,分荆州之江夏、竟陵、随、武陵、天门,湘州之巴陵,江州之武昌,豫州之西阳,又以南郡之州陵、监利二县度属巴陵,立郢州。天门后还荆。领郡六,县三十九,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,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。去京都水二千一百。

江夏太守,汉高帝立,本属荆州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并治安陆,此后治夏口。又有安陆、曲陵,曲后别郡。领县七,户五千七十二,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。

汝南侯相,本沙羡土,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,因立为汝南县。沙羡令,汉旧县,吴省。晋武太康元年复立,治夏口。孝武太元三年,省并沙阳,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。

沌阳子相,江左立。

孝昌侯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无,徐志有,疑是孝武世所立。惠怀子相,江左立。

沙阳男相,二汉旧县,本名沙羡,属武昌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又立沙羡,而沙阳徙今所治。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,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。

羡阳子相,晋惠帝世,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,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。

蒲圻男相,晋武帝太康元年立。本属长沙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,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。

竟陵太守,晋惠帝元康九年,分江夏西界立。何志又有宋县,徐无。领县六,户八千五百九十一,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。去州水一千四百。去京都水三千四百。

苌寿令,明帝泰始六年立。竟陵侯相,汉旧县,属江夏。新市子相,汉旧县,属江夏。霄城侯相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、徐不注置立。

新阳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、徐不注置立。云杜侯相,汉旧县,属江夏。

武陵太守,《前汉地理志》,高帝立。《续汉郡国志》云,秦昭王立,名黔中郡,高帝五年更名。本属荆州。领县十,户五千九十,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。去州水一千。去京都水三千。

临沅男相,汉旧县。龙阳侯相,《晋太康地理志》、何志吴立。

汉寿伯相,前汉立,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。吴曰吴寿,晋武帝复旧。沅南令,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。迁陵侯相,汉旧县。辰阳男相,汉旧县。

舞阳令,前汉作无阳,后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酉阳长,汉旧县。黚阳长,二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沅陵令,汉旧县。

巴陵太守,文帝元嘉十六年,分长沙之巴陵、蒲圻、下隽,江夏之沙阳四县立,属湘州。孝武孝建元年,割南郡之监利、州陵度江夏,属郢州。二年,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。何志讫元嘉二十年,巴陵郡以十六年立,应在何志而阙。领县四,户五千一百八十七,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。去州水五百,去京都水二千五百。

巴陵男相,晋武帝太康元年立,属长沙。本领度支校尉,立郡省。下隽侯相,汉旧县,属长沙。

监利侯相,按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四年,复立南郡之监利县,寻复省之。言由先有而被省也,疑是吴所立,又是吴所省。孝武孝建元年度。

州陵侯相,汉旧县,属南郡,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,疑是吴所省也。孝武孝建元年度。明帝泰始四年,以绥安县并州陵。

武昌太守,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元年,改江夏为武昌郡。领县三,户二千五百四十六,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。去京都水一千一百。武昌侯相,魏文帝黄初二年,孙权改鄂为武昌。

阳新侯相,吴立。

鄂令,汉旧县,属江夏。吴改鄂为武昌,晋武帝太康元年,复立鄂县,而武昌如故。

西阳太守,本县名,二汉属江夏,魏立弋阳郡,又属焉。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,属豫州。宋孝武孝建元年,度郢州。明帝泰始五年,又度豫,后又还郢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弋阳县。今领县十,户二千九百八十三,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。去州水二百八十。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。

西阳令,汉旧县,属江夏,后属弋阳。西陵男相,汉旧县,属江夏,后属弋阳。孝宁侯相,本轪县,汉旧县。孝武自此伐逆,即位改名。

蕲阳令,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,吴立为郡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省蕲春郡,而县属弋阳,后属新蔡。孝武大明八年,还西阳。义安令,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。

蕲水左县长,文帝元嘉二十五年,以豫部蛮民立建昌、南川、长风、赤亭、鲁亭、阳城、彭波、迁溪、东丘、东安、西安、南安、房田、希水、高坡、直水、蕲水、清石十八县,属西阳。孝武大明八年,赤亭、彭波并阳城,其余不详何时省。

东安左县长,前废帝永光元年,复以西阳蕲水、直水、希水三屯为县。

建宁左县长,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,属西阳。徐志有建宁县,当是此后为郡。希水左县长。

阳城左县长,本属建宁左郡,孝武大明八年,省西阳之赤亭、阳城、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,而以县属西阳。

湘州刺史,晋怀帝永嘉元年,分荆州之长沙、衡阳、湘东、邵陵、零陵、营阳、建昌,江州之桂阳八郡立,治临湘。成帝咸和三年省。安帝义熙八年复立,十二年又省。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,文帝元嘉八年省。十六年又立,二十九年又省。孝武孝建元年又立。建昌郡,晋惠帝元康九年,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,成帝咸康元年省。元嘉十六年,立巴陵郡属湘州,后度郢。领郡十,县六十二,户四万五千八十九,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。去京都水三千三百。

长沙内史,秦立。宋初十县,下隽、蒲圻、巴陵属巴陵。今领县七,户五千六百八十四,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。临湘侯相,汉旧县。

醴陵侯相,后汉立。浏阳侯相,吴立。吴昌侯相,后汉立,曰汉昌,吴更名。罗县侯相,汉旧县。

攸县子相,汉旧县。建宁子相,吴立。

衡阳内史,吴孙亮太平二年,分长沙西部都尉立。领县七,户五千七百四十六,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。去州水二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三千七百。湘西令,吴立。

湘南男相,汉旧县,属长沙。益阳侯相,汉旧县,属长沙。湘乡男相,前汉无,后汉属零陵。新康男相,吴曰新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重安侯相,前汉曰钟武,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,属零陵。衡山男相,吴立曰衡阳,晋惠帝更名。

桂阳太守,汉高立,属荆州,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。领县六,户二千二百一十九,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。去州水一千四百,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。

郴县伯相,汉旧县。耒阳子相,汉旧县。南平令,汉旧县。临武令,汉旧县。

汝城令,江左立。

晋宁令,汉顺帝永和元年立,曰汉宁,吴改曰阳安,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。

零陵内史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领县七,户三千八百二十八,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。去州一千四百。去京都水四千八百。泉陵子相,汉旧县。

洮阳侯相,汉旧县。零陵子相,汉旧县。祁阳子相,吴立。明帝泰始初度湘东,五年复旧。应阳男相,晋惠帝分观阳立。

观阳男相,吴立。永昌令,吴立。

营阳太守,江左分零陵立。领县四,户一千六百八,口二万九百二十七。去州水一千七百一。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。营浦侯相,汉旧县,属零陵。

营道侯相,汉旧县,属零陵。舂陵令,前汉旧县,舂陵侯徙国南阳,省。吴复立,属零陵。泠道令,汉旧县,属零陵。

湘东太守,吴孙亮太平二年,分长沙东部都尉立。晋世七县,孝武太元二十年,省酃〔汉旧县〕、利阳、新平〔张勃《吴录》有此二县,利作梨,晋作利音。〕三县。今领县五,户一千三百九十六,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。去州水陆七百。去京都水三千六百。

临烝伯相,吴属衡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湘东。新宁令,吴立。茶陵子相,汉旧县,属长沙。

湘阴男相,后废帝元徽二年,分益阳、罗、湘西及巴、硖流民立。

阴山令,阴山乃是汉旧县,而属桂阳。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,疑是吴所立。

邵陵太守,吴孙皓宝鼎元年,分零陵北部都尉立。领县七,户一千九百一十六,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。去州水七百,陆一千三百。去京都水四千五百。

邵陵子相,何志属长沙。按二汉无,《吴录》属邵陵。武刚令,晋武分都梁立。建兴男相,晋武帝分邵陵立。高平男相,吴立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改曰南高平,后更曰高平。

都梁令,汉旧县,属零陵。邵阳男相,吴立曰昭阳,晋武改。

扶县令,汉旧县,至晋曰夫夷。汉属零陵,晋属邵陵。案今云扶者,疑是避桓温讳去“夷”,“夫”不可为县名,故为“扶”云。

广兴公相,吴孙皓甘露元年,分桂阳南部都尉,立为始兴郡。晋武帝平吴,以属广州,成帝度荆州。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,又度广州。三十年,复度湘州。明帝泰始六年,立冈湲县,割始兴之封阳、阳山、含洭三县,立宋安郡,属湘州。泰豫元年复囗,省冈湲县,改始兴曰广兴。领县七,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,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。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。去京都水五千。

曲江侯相,汉旧县,属桂阳。桂阳令,汉旧县,属桂阳。

阳山侯相,汉旧县,后汉曰阴山,属桂阳。吴始兴郡无此县,当是晋后立。

贞阳侯相,汉旧县,名浈阳,属桂阳。宋明帝泰始三年,改“浈”为“贞”。含洭男相,汉旧县,属桂阳。始兴令,吴立。

中宿令,汉旧县,属南海,吴度。

临庆内史,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,属广州。晋成帝度荆州。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,度广州。三十年,复度湘州。明帝改名。领县九,户三千七百一十五,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。去州水陆二千八百。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。

临贺侯相,汉旧县。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云属南海,而二汉属苍梧,当是吴所度。冯乘侯相,汉旧县,属苍梧。富川令,汉旧县,属苍梧。

封阳侯相,汉旧县。兴安侯相,吴立曰建兴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谢沐长,汉旧县,属苍梧。宁新令,二汉无,当是吴所立,属苍梧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开建令,文帝分封阳立宋昌、宋兴、开建、武化、往々〔往音生〕、永固、绥南七县。后又分开建、武化、宋昌三县立宋建郡,属广州。孝武大明元年悉省,唯余开建县。

抚宁令,宋末立。

始建内史,吴孙皓甘露元年,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,属广州。晋成帝度荆州。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,度广州。三十年,复度湘州。明帝改名。领县七,户三千八百三十,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。去州水二千八十,陆二千六百三十。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。

始安子相,汉旧县,属零陵。熙平令,吴立为尚安,晋武改。永丰男相,吴立。荔浦令,汉旧县,属苍梧。

平乐侯相,吴立。建陵男相,吴立,属苍梧,宋末度。乐化左令,宋末立。

雍州刺史,晋江左立。胡亡氐乱,雍、秦流民多南出樊、沔,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,并立侨郡县。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,割荆州之襄阳、南阳、新野、顺阳、随五郡为雍州,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。孝武大明中,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。徐志雍州有北上洛、北京兆、义阳三郡。北上洛,晋孝武立,领上洛、北商、酆阳、阳亭、北拒阳五县。北京兆领北蓝田、霸城、山北三县。并云景平中立。义阳,云晋安帝立,领平氏、襄乡二县。酆阳、阳亭、北拒阳,并云安帝立,余县不注置立。今并无此三郡。今领郡十七,县六十,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,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。去京都水四千四百,陆二千一百。

襄阳公相,魏武帝平荆州,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,属荆州。鱼豢云,魏文帝立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有宜城〔汉旧县,属南郡。〕、鄀、上黄县〔并别见〕。徐志无。领县三,户四千二十四,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。

襄阳令,汉旧县,属南郡。中庐令,汉旧县,属南郡。巳阝县令,汉旧县,属南郡。

南阳太守,秦立,属荆州。《永初郡国》有比阳、鲁阳、赭阳、西鄂、俯犨、叶、雉、博望八县〔并汉旧县〕。何志无犨、雉。徐志无比阳、鲁阳、赭阳、西鄂、博望,而有叶,余并同。孝武大明元年,省叶县。领县七,户四千七百二十七,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。去州三百六十,去京都水四千四百。

宛县令,汉旧县。涅阳令,汉旧县。云阳男相,汉旧县。故名育阳,晋孝武改。冠军令,汉旧县,武帝分穰立。

郦县令,汉旧县。舞阴令,汉旧县。许昌男相,徐志无,此后所立。本属颍川。

新野太守,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有棘阳〔别见〕、蔡阳、邓县〔并汉旧县〕。徐无。孝武大明元年,省蔡阳。今领县五,户四千二百三十五,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。去州一百八十。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。

新野侯相,汉旧县,属南阳。文帝元嘉末省,孝武大明元年复立。

山都男相,汉旧县,属南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襄阳,《永初郡国》及何、徐属新野。

池阳令,汉旧名,属冯翊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京兆。侨立亦属京兆。孝武大明中土断,又属此。穰县令,汉旧县,属南阳。交木令,孝武大明元年立。

顺阳太守,魏分南阳立曰南乡,晋武帝更名。成帝咸康四年,复立南乡,后复旧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有朝阳、武当、酂、阴、泛阳、筑〔并别见〕、析〔前汉属弘农,后汉属南阳。〕修阳〔唯见《永初郡国》〕凡八县。徐志唯增朝阳。朝阳,孝武大明元年省。领县七,户四千一百六十三,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。

南乡令,前汉无,后汉有,属南阳。

槐里男相,汉旧名,属扶风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始平。侨立亦属始平。大明土断属此。顺阳侯相,前汉曰博山,后汉明帝更名,属南阳。

清水令,前汉属天水,后汉为天水汉阳,无此县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略阳。侨立属始平。大明土断属此。朝阳令,汉旧县。丹水令,前汉属弘农,后汉属南阳。何志魏立,非也。

郑县令,汉旧名,属京兆。侨立亦属京兆,后度此。

京兆太守,故秦内史。汉高帝元年,属塞国。二年,更为渭南郡。九年罢,复为内史。武帝建元六年,分为右内史。太初元年,更为京兆尹,魏改为京兆郡。初侨立,寄治襄阳。朱序没氐。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。大明土断,割襄阳西界为实土。雍州侨郡先属府,武帝永初元年属州。《永初郡国》有蓝田〔汉旧县〕、郑、池阳〔并别见〕、南霸城〔本霸陵,汉旧县。《太康地志》曰,霸城何志魏地。〕、新康五县。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。徐无。孝武大明元年,省京兆之卢氏、蓝田、霸城县。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,二汉属弘农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上洛。新康疑是晋末所立。领县三,户二千三百七,口九千二百二十三。

杜令,二汉曰杜陵,魏改。邓县令,汉旧县,属南阳。新丰令,汉旧县。

始平太守,晋武帝泰始二年,分京兆、扶风立。后分京兆、扶风侨立,治襄阳。今治武当。《永初郡国》唯有始平、平阳、清水〔别见〕三县。何志有槐里〔别见〕、宋宁、宋嘉〔何志新立〕三县,而清水、始平与《永初郡国》同。领县四,户二千七百九十七,口五千五百十二。

武当侯相,汉旧县,属南阳,后属顺阳。始平令,魏立。武功令,汉旧名,故属扶风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始平。平阳子相,江左平阳郡民流寓,立此。

扶风太守,故秦内史。高帝元年,属雍国。二年,更为中地郡,九年罢。后为内史。武帝建元六年,分为右内史。太初元年,更名为右扶风。侨立,治襄阳,今治筑口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唯有郿、魏昌县〔魏昌,魏立,属中山〕。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。领县三,户二千一百五十七,口七千二百九十。

筑阳令,汉旧县,属南阳,又属顺阳。大明土断属此。郿县令,汉旧名,属扶风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秦国。

泛阳令,晋武帝太康五年立,属南乡,仍属顺阳。大明土断属此。

南上洛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,寄治魏兴,今梁州之上洛是也。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。今治臼。何、徐志雍州南上洛,晋武帝立,北上洛云晋孝武立,非也。徐有南北阳亭、阳安县,不注置立。今领县二,户一百四十四,口四百七十七。

上洛男相。〔别见〕商县令。〔别见〕

河南太守,故秦三川郡,汉高帝更名。光武都雒阳,建武十五年,改曰河南尹。侨立,始治襄阳,孝武大明中,分沔北为境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并又有阳城、缑氏县〔汉旧名,并属河南。〕,徐无此二县,而有侨洛阳。〔汉旧名。〕、阳城县,孝武大明元年省。洛阳,当是何志后立。领县五,户三千五百四十一,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。去州陆三十五。

河南令,汉旧名。新城令,汉旧名。河阴子相,魏立。

棘阳令,汉县,故属南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义阳,后属新野。大明土断属此。

襄乡令,前汉无,后汉有,属南阳。徐志属义阳。当是大明土断属此。

广平太守〔别见〕,江左侨立,治襄阳,今为实土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并又有番阳、曲周、邯郸〔并见在〕,无酂、比阳。徐无复邯郸县。番阳、曲周,孝武大明元年省。邯郸应是土断省。领县四,户二千六百二十七,口六千二百九十三。

广平令,汉旧名。徐志,南度以朝阳县境立。酂县令,汉旧县,属南阳,后属顺阳。比阳令,汉旧县,属南阳。阴县令,汉旧县,属南阳。

义成太守,晋孝武立,治襄阳,今治均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下蔡、平阿县〔二县前汉属沛,后汉属九江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淮南。〕,何同。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,始亦流寓立也。平阿当是何志后省。领县二,户一千五百二十一,口五千一百一。

义成侯相,晋孝武立。万年令,汉旧名,属冯翊。

冯翊太守,故秦内史。高帝元年,属塞国,二年,更名为河上郡。九年罢,复为内史。武帝建元六年,分为左内史。太初元年,更名。三辅流民出襄阳,文帝元嘉六年立,则何志应有而无。治襄阳。今治鄀。领县三,〔疑〕户二千七十八,口五千三百二十一。

鄀县令,汉旧县,属南郡,作“若”字。《晋太康地志》作“鄀”。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属襄阳,徐属此。

高陆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京兆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无,孝武大明元年复立。

南天水太守〔天水郡别见〕,徐志本西戎流寓。今治岩州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无,当是何志后所立。又有冀县〔汉旧名〕,孝武大明元年省。领县四,户六百八十七,口三千一百二十二。

华阴令,前汉属京兆,后汉、魏、晋属弘农。西县令,前汉属陇西,后汉属汉阳,即天水。魏、晋属天水。略阳侯相。〔别见〕河阳令。〔别见〕

建昌太守,孝建元年,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、安宁二县,立建昌郡。又立永宁为昌国郡,并寄治襄阳。昌国后省。徐志,建昌又有永宁县,今无。领县二,户七百三十二,口四千二百六十四。

永兴令。安宁男相。

华山太守,胡人流寓,孝武大明元年立。今治大堤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百九十九,口五千三百四十二。华山令,与郡俱立。蓝田令,汉旧名,本属京兆。

上黄令,本属襄阳,立郡割度。

北河南太守,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,后省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志并无。明帝泰始末复立。寄治宛中。领县八。新蔡令。〔别见〕。

汝阴令。〔别见〕苞信令。〔别见〕上蔡令。〔别见〕固始令。〔别见〕

缑氏令。〔别见〕新安令。〔别见〕洛阳令。〔别见〕

弘农太守,汉武帝元鼎四年立。宋明帝末立,寄治五垄。领县三。邯郸令,汉旧名,属赵国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此县。圉县令,前汉属淮阳,后汉属陈留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此县。

卢氏令。〔别见〕

梁州刺史,《禹贡》旧州,周以梁并雍,汉以梁为益,治广汉雒县。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,复立梁州,治汉中南郑,而益州治成都。李氏据梁、益,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。李氏灭,复旧。谯纵时,又治汉中。刺史治魏兴。纵灭,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,所谓南城也。文帝元嘉十年,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,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宕渠郡、北宕渠郡。《宋起居注》,元嘉十六年,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。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。何、徐并有北宕渠郡,唯领宕渠一县。何云,本巴西流民。今无。

汉中太守,秦立。汉献帝建安二十年,魏武平张鲁,复汉宁郡为汉中,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。晋地记云,孝武太元十五年,梁州刺史周琼表立。又疑是李氏所省,李氏平后复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苞中、怀安〔汉、晋、何、徐并无二县。〕二县。领县四,户一千七百八十六,口一万三百三十四。

南郑令,汉旧县。城固令,汉旧县。沔阳令,汉旧县。西乡令,蜀立曰南乡,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。

魏兴太守,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,属荆州。江左还本。领县十三。〔疑〕去州一千二百。去京都水六千七百。西城令,汉旧县,属汉中。

郧乡令,本锡县,二汉旧县,属汉中,后属魏兴。魏、晋世为郡,后省。武帝太康五年,改为郧乡。何志晋惠帝立,非也。

锡县令,前汉长利县,属汉中,后汉省。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,属魏兴。五年,改长利为锡。广城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,不注置立。兴晋令,魏立曰平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旬阳令,前汉有,后汉无,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。上庸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、《永初郡国》、徐并属上庸,何无。长乐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属晋昌。本蜀郡流民。

广昌子相,何志属上庸,晋成帝立。晋地记,武帝太康元年,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,二年省。疑是魏所立。安晋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属晋昌。本蜀郡流民。

延寿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属晋昌。本蜀郡流民。宣汉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属晋昌。本建平流离民。

新兴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云新兴、吉阳、东关三县,属晋昌郡。何云晋元帝立,本巴、汉流民。宋末省晋昌郡,立新兴郡,以晋昌之长乐、安晋、延寿、安乐属魏兴郡,宣汉属巴渠郡,宁都属安康郡。《永初郡国》有永安县,何、徐无。今亦无复新兴县。何云巴东夷人。今领县二。

吉阳令,本益州流民。东关令,本建平流民。

新城太守,故属汉中,魏文帝分立,属荆州。江左还本。领县六,户一千六百六十八,口七千五百九十四。去州陆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五千三百。房陵令,汉旧县,属汉中,《太康地志》、王隐无。

绥阳令,魏立,后改为秭归,晋武帝太康二年,复为绥阳。昌魏令,魏立。祁乡令,何志魏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作“沶”〔音祁〕。阆阳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

乐平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

上庸太守,魏明帝太和二年,分新城之上庸、武陵、北巫为上庸郡。景初元年,又分魏兴之魏阳,锡郡之安富、上庸为郡。疑是太和后省,景初又立也。魏属荆州,江左还本。《永初郡国》有上庸、广昌。何有广昌。领县七,户四千五百五十四,口二万六百五十三。去州陆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六千七百。

上庸令,汉旧县,属汉中。安富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、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。

北巫令,何志晋武帝立。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,应即是此县,然则非晋武立明矣。微阳令,魏立曰建始,晋武帝改。武陵令,前汉属汉中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并无。

新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有。何云本建平流民。吉阳令,《永初郡国》云北吉阳,何、徐无。

晋寿太守,晋地记云,孝武太元十五年,梁州刺史周琼表立。何志故属梓潼。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。《永初郡国》、徐又有南晋寿、南兴、乐南、兴安县。何无南兴乐,云南晋寿,惠帝立,余并不注置立。今领县四,去州陆一千二百。去京都水一万。

晋寿令,属梓潼。何志晋惠帝立。按《晋起居注》,武帝太康元年,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。汉寿之名,疑是蜀立,云惠帝立,非也。白水令,汉旧县,属广汉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梓潼。

邵欢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,不注置立,疑是蜀立曰昭欢,晋改也。兴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,不注置立。

华阳太守,徐志新立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无,寄治州下。领县四。户二千五百六十一,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。华阳令。

兴宋令。宕渠令。嘉昌令,徐不注置立。

新巴太守,晋安帝分巴西立。何、徐又有新归县,何云新立,今无。领县三。户三百九十三,口二千七百四十九。新巴令,晋安帝立。

晋城令,晋安帝立。晋安令,晋安帝立。

北巴西太守,何志不注置立。《宋起居注》,文帝元嘉十二年,于剑南立北巴西郡,属益州。今益州无此郡。又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,疑是益部侨立,寻省。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。《永初郡国》领阆中、汉昌二县。何又有宋昌县,云新立。徐无宋昌,有宋寿。何、徐并领县四,今六。〔疑〕去州一千四百。去京都水九千九百。

阆中令。〔别见〕安汉令。〔别见〕南国令。〔即南充国,别见。〕西国令。〔即西充国,别见。〕

平周令,益州巴西有平州县。

北阴平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故广汉属国都尉。何志蜀分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曰北阴平,领阴平、绵竹、平武、资中、胄旨五县。何、徐直曰阴平,领二县与此同。户五百六,口二千一百二十四。寄治州下。

阴平令,前汉、后汉属广汉属国,名宙底。《晋太康地志》阴平郡阴平县注云,宙底。当是故宙底为阴平。《永初郡国》胄旨县,即宙底也。〔当是后又立此县,而字误也。〕

平武令,蜀立曰广武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

南阴平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唯领阴平一县。徐志无南字,云阴平旧民流寓立,唯领怀旧一县。何无。今领县二,户四百七。阴平令。

怀旧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巴渠太守,何志新立。领县七,户五百,口二千一百八十三。宣汉令〔别见〕,与郡新立。始兴令,何志新立。

巴渠令,何志新立。东关令,何志新立。始安令,何志新立。下蒲令,何志无,徐志不注置立。

晋兴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案《永初郡国》,梁部诸郡,唯巴西有此县,不容是此晋兴。若是晋安帝时立,便应在《永初郡国》,疑何谬也。

怀安太守,何志新立。领县二,户四百七,口二千三百六十六。寄治州下。怀安令,何志新立。义存令,何志新立。

宋熙太守,何、徐志新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三百八十五,口三千一百二十八。去州七百。去京都九千八百。兴乐令。归安令。

宋安令。元寿令。嘉昌令,何志五县并新立。

白水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无,徐志仇池氐流寓立。有汉昌县。今领县六。户六百五。新巴令。汉德令。

晋寿令。益昌令。兴安令。平周令,徐志作“平州”。此五县,徐并不注置立。

南上洛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分京兆立上洛郡,属司隶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属雍州,侨寄魏兴,即此郡也。徐志巴民新立,徐志时已属梁州矣。《永初郡国》无丰阳而有阳亭,何、徐有,何不注阳亭置立。领县六。

上洛令,前汉属弘农,后汉属京兆。何云魏立,非也。商县令,上洛同。流民令,何不注置立。丰阳长,《永初郡国》无,何作酆阳,新立。徐作丰。

渠阳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作拒阳。义县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无。北上洛太守,徐志巴民新立。领县七,户二百五十四。北上洛令。

丰阳令。流民令。阳亭令。拒阳令,“拒”字与南上洛不同。

商县令,徐志无。西丰阳令,徐志无。安康太守,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。

安康令,二汉安阳县,属汉中,汉末省。魏复立,属魏兴。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何云魏立,非也。宁都令,蜀郡流民。

南宕渠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有宕渠郡,领宕渠、汉兴、宣汉三县,属梁州。元嘉十六年,度属益州,非此南宕渠也。何、徐梁并无此郡,疑是徐志后所立。

宕渠令。汉安令。宣汉令。宋康令。三县并新置。

怀汉太守,孝武孝建二年立。领县三,户四百十九。永丰长。绥来长。预德长。

秦州刺史,晋武帝太始五年,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、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,治天水冀县。太康三年并雍州,惠帝元康七年复立。何志晋孝武复立,寄治襄阳。安帝世在汉中南郑。领郡十四,县四十二,户八千七百三十二,口四万八百八十八。

武都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河池、故道县〔并汉旧县〕。今领县三,户一千二百七十四,口六千一百四十。下辨令,汉旧县。

上禄令,汉旧县,后省,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。陈仓令,汉旧县,属扶风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秦国。

略阳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天水。何志故曰汉阳,魏分立曰广魏,武帝更名。《永初郡国》有清水县〔别见〕,何、徐无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百五十九,口五千六百五十七。

略阳令,前汉属天水,后汉汉阳即天水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略阳。雍州南天水、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。临汉令,何志新立。

上邽令,前汉属陇西,后汉属汉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天水。何志流寓割配。

安固太守,《永初郡国志》有安固郡,又有南安固郡,元嘉十六年度益州。今领县二,户一千五百五,口二千四十四。桓陵令。〔别见〕

南桓陵令,《永初郡国》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,徐志又有此县。

西京兆太守,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。领县三,户六百九十三,口四千五百五十二。蓝田令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志》无。杜令。〔别见〕

鄠令,二汉属扶风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始平。

南太原太守〔太原别见〕,何志云,故属并州,流寓割配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清河〔别见〕、高堂县〔别见翼州平原郡,作高唐。〕。领县一,户二百三十三,口一千一百五十六。

平陶令,汉旧名。

南安太守,何志云故属天水,魏分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无。领县二,户六百二十,口三千八十九。桓道令,汉旧名,属天水,后汉属汉阳,作“獂”。

中陶令,何志魏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

冯翊太守,三辅流民出汉中,文帝元嘉二年侨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四百九十,口六千八百五十四。莲芍令。〔别见〕顿阳令,汉旧名。

下辨令,徐志故属略阳,流寓割配。何无此县。

高陆令,二汉、魏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属京兆。何志流寓割配。万年令。〔别见〕

陇西太守,秦立。文帝元嘉初,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,六年立,今领县六。户一千五百六十一,口七千五百三十。襄武令,汉旧名。

临洮令,汉旧名。河关令,前汉属金城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陇西。狄道令,汉旧名。大夏令,汉旧名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首阳令。

始平太守,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无。领县三,户八百五十九,口五千四百四十一。

始平令,《太康地志》有,何志晋武帝立。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,何云魏立。按此县末虽各立,本是一县,何为不同。槐里令。〔别见〕

宋熙令,何无,徐新立。

金城太守,汉昭帝始元六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无,何、徐领县二,户三百七十五,口一千。金城令,汉旧名。榆中令,汉旧名。

安定太守,汉武帝元鼎三年立。《永初郡国志》无。领县二,户六百四十,口二千五百一十八。朝那令,汉旧名。宋兴令,何志新立。

天水太守,汉武元鼎三年立,明帝改曰汉阳。雍州已有此郡。《永初郡国》无。领县二,户八百九十三,口五千二百二十八。阿阳令,汉旧名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

新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何志魏立。

西扶风太守〔扶风郡别见〕,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。领县二,户百四十四。郿令。〔别见〕武功令。〔别见〕

北扶风太守,孝武孝建二年,以秦、雍流民立。领县三,时又有广长郡,又立成阶县,领氐民,寻省。武功令。〔别见〕华阴令。〔别见〕

始平县。〔别见〕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孔靖,字季恭,会稽山阴人也。名与高祖祖讳同,故称字。祖愉,晋车骑将军。父壒,散骑常侍。季恭始察郡孝廉,功曹史,著作佐郎,太子舍人,镇军司马,司徒左西掾。未拜,遭母忧。隆安五年,于丧中被起建威将军、山阴令,不就。高祖东征孙恩,屡至会稽,季恭曲意礼接,赡给甚厚。高祖后讨孙恩,时桓玄篡形已著,欲于山阴建义讨之。季恭以为山阴去京邑路远,且玄未居极位,不如待其篡逆事彰,衅成恶稔,徐于京口图之,不忧不克。高祖亦谓为然。虞啸父为征东将军、会稽内史,季恭初求为府司马,不得。及帝定桓玄,以季恭为内史,使赍封板拜授,正与季恭相值,季恭便回舟夜还。至即叩扉告啸父,并令扫拂别斋,即便入郡。啸父本为桓玄所授,闻玄败,震惧,开门请罪。季恭慰勉,使且安所住,明旦乃移。季恭到任,务存治实,敕止浮华,剪罚游惰,由是寇盗衰止,境内肃清。

征为右卫将军,加给事中,不拜。寻除侍中,领本国中正,徙琅邪王大司马司马。寻出为吴兴太守,加冠军。先是,吴兴频丧太守,云项羽神为卞山王,居郡听事,二千石至,常避之。季恭居听事,竟无害也。迁尚书右仆射,固让。义熙八年,复督五郡诸军、征虏、会稽内史。修饰学校,督课诵习。十年,复为尚书右仆射,加散骑常侍,又让不拜。顷之,除领军将军,加散骑常侍,本州大中正。十二年,致仕,拜金紫光禄大夫,常侍如故。是岁,高祖北伐,季恭求从,以为太尉军咨祭酒、后将军。从平关、洛。高祖为相国,又随府迁。

宋台初建,令书以为尚书令,加散骑常侍,又让不受,乃拜侍中、特进、左光禄大夫。辞事东归,高祖饯之戏马台,百僚咸赋诗以述其美。及受命,加开府仪同三司,辞让累年,终以不受。永初三年,薨,时年七十六。追赠侍中、左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。

子山士,历显位,侍中,会稽太守,坐小弟驾部郎道穰逼略良家子女,白衣领郡。元嘉二十七年,卒官。

弟灵符,元嘉末,为南谯王义宣司空长史、南郡太守,尚书吏部郎。世祖大明初,自侍中为辅国将军、郢州刺史,入为丹阳尹。山阴县土境褊狭,民多田少,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、鄞、鄮三县界,垦起湖田。上使公卿博议,太宰江夏王义恭议曰“夫训农修本,有国所同,土著之民,习玩日久,如京师无田,不闻徙居他县。寻山阴豪族富室,顷亩不少,贫者肆力,非为无处,耕起空荒,无救灾歉。又缘湖居民,鱼鸭为业,及有居肆,理无乐徙”尚书令柳元景、右仆射刘秀之、尚书王瓒之、顾凯之、颜师伯、嗣湘东王彧议曰“富户温房,无假迁业。穷身寒室,必应徙居。葺宇疏皋,产粒无待,资公则公未易充,课私则私卒难具。生计既完,畲功自息,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,其往经创,须粗修立,然后徙居”侍中沈怀文、王景文、黄门侍郎刘敳、郄颙议曰“百姓虽不亲农,不无资生之路,若驱以就田,则坐相违夺。且鄞等三县,去治并远,既安之民,忽徙他邑,新垣未立,旧居已毁,去留两困,无以自资。谓宜适任民情,从其所乐,开宥逋亡,且令就业,若审成腴壤,然后议迁”太常王玄谟议曰“小民贫匮,远就荒畴,去旧即新,粮种俱阙,习之既难,劝之未易。谓宜微加资给,使得肆勤,明力田之赏,申怠惰之罚”光禄勋王升之议曰“远废之畴,方剪荆棘,率课穷乏,其事弥难,资徙粗立,徐行无晚”上违议,从其徙民,并成良业。

灵符自丹阳出为会稽太守,寻加豫章王子尚抚军长史。灵符家本丰,产业甚广,又于永兴立墅,周回三十三里,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,含带二山,又有果园九处。为有司所纠,诏原之,而灵符答对不实,坐以免官。后复旧官,又为寻阳王子房右军长史,太守如故。悫实有材干,不存华饰,每所莅官,政绩修理。前废帝景和中,犯忤近臣,为所谗构,遣鞭杀之。二子湛之、渊之,于都赐死。太宗即位,追赠灵符金紫光禄大夫。

渊之,大明中为尚书比部郎。时安陆应城县民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,黄忿恨自经死,值赦。律文,子贼杀伤殴父母,枭首。骂詈,弃市。谋杀夫之父母,亦弃市。值赦,免刑补冶。江陵骂母,母以之自裁,重于伤殴。若同杀科,则疑重。用殴伤及骂科,则疑轻。制唯有打母,遇赦犹枭首,无骂母致死值赦之科。渊之议曰“夫题里逆心,而仁者不入,名且恶之,况乃人事。故殴伤咒诅,法所不原,詈之致尽,则理无可宥。罚有从轻,盖疑失善,求之文旨,非此之谓。江陵虽值赦恩,故合枭首。妇本以义,爱非天属,黄之所恨,情不在吴,原死补冶,有允正法”诏如渊之议,吴免弃市。

羊玄保,太山南城人也。祖楷,尚书都官郎。父绥,中书侍郎。玄保起家楚台太常博士,遭母忧,服阕,右将军何无忌、前将军诸葛长民俱板为参军,并不就。除临安令。刘穆之举为高祖镇军参军,库部郎,永世令。复为高祖太尉参军,转主簿,丹阳丞。少帝景平二年,入为尚书右丞。转左丞,司徒右长史。府公王弘甚知重之,谓左长史庾登之、吏部尚书王准之曰“卿二贤明美朗识,会悟多通,然弘懿之望,故当共推羊也”顷之,入为黄门侍郎。

善弈棋,棋品第三,太祖与睹郡戏,胜,以补宣城太守。先是,刘式之为宣城,立吏民亡叛制,一人不禽,符伍里吏送州作部,若获者赏位二阶。玄保以为非宜,陈之曰“臣伏寻亡叛之由,皆出于穷逼,未有足以推存而乐为此者也。今立殊制,于事为苦。臣闻苦节不可贞,惧致流弊。昔龚遂譬民于乱绳,缓之然后可理。黄霸以宽和为用,不以严刻为先。臣愚以谓单身逃役,便为尽户。今一人不测,坐者甚多,既惮重负,各为身计,牵挽逃窜,必致繁滋。又能禽获叛身,类非谨惜,既无堪能,坐陵劳吏,名器虚假,所妨实多,将阶级不足供赏,服勤无以自劝。又寻此制,施一邦而已,若其是邪,则应与天下为一。若其非邪,亦不宜独行一郡。民离忧患,其弊将甚。臣忝守所职,惧难遵用,致率管穴,冒以陈闻”由此此制得停。

玄保在郡一年,为廷尉。数月,迁尚书吏部郎,御史中丞,衡阳王义季右军长史、南东海太守,加辅国将军。入为都官尚书、左卫将军,加给事中,丹阳尹,会稽太守。又徙吴郡太守,加秩中二千石。太祖以玄保廉素寡欲,故频授名郡。为政虽无干绩,而去后常见思。不营财利,处家俭薄。太祖尝曰“人仕宦非唯须才,然亦须运命。每有好官缺,我未尝不先忆羊玄保”

元凶弑立,为吏部尚书,领国子祭酒,寻加光禄大夫。及世祖入讨,朝野多南奔,劭集群僚,横刀怒曰“卿等便可去矣”众战惧莫敢言,玄保容色不异,徐曰“臣以死奉朝”劭乃解。世祖即位,以为散骑常侍,领崇宪卫尉。寻迁金紫光禄大夫。又以谨敬见知,赐赉甚厚。大明初,进位光禄大夫。五年,迁散骑常侍,特进。玄保自少至老,谨于祭奠,四时珍新,未得祠荐者,口不妄尝。八年,卒,时年九十四。谥曰定子。

子戎,有才气,而轻薄少行检,玄保尝云“此儿必亡我家”官至通直郎。与王僧达谤议时政,赐死。死后世祖引见玄保,玄保谢曰“臣无日磾之明,以此上负”上美其言,戎二弟,太祖并赐名,曰咸,曰粲。谓玄保曰“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余风”

玄保既善棋,而何尚之亦雅好棋。吴郡褚胤,年七岁,入高品。及长,冠绝当时。胤父荣期与臧质同逆,胤应从诛,何尚之请曰“胤弈棋之妙,超古冠今。魏犨犯令,以才获免。父戮子宥,其例甚多。特乞与其微命,使异术不绝”不许。时人痛惜之。

玄保兄子希,字泰闻,少有才气。大明初,为尚书左丞。时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“山湖之禁,虽有旧科,民俗相因,替而不奉,熂山封水,保为家利。自顷以来,颓弛日甚,富强者兼岭而占,贫弱者薪苏无托,至渔采之地,亦又如兹。斯实害治之深弊,为政所宜去绝,损益旧条,更申恒制”有司检壬辰诏书“占山护泽,强盗律论,赃一丈以上,皆弃市”希以“壬辰之制,其禁严刻,事既难遵,理与时弛。而占山封水,渐染复滋,更相因仍,便成先业,一朝顿去,易致嗟怨。今更刊革,立制五条。凡是山泽,先常熂爈种养竹木杂果为林,及陂湖江海鱼梁鳅鮆场,常加功修作者,听不追夺。官品第一、第二,听占山三顷。第三、第四品,二顷五十亩。第五、第六品,二顷。第七、第八品,一顷五十亩。第九品及百姓,一顷。皆依定格,条上赀簿。若先已占山,不得更占。先占阙少,依限占足。若非前条旧业,一不得禁。有犯者,水土一尺以上,并计赃,依常盗律论。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”从之。

益州刺史刘瑀,先为右卫将军,与府司马何季穆共事不平。季穆为尚书令建平王宏所亲待,屡毁瑀于宏。会瑀出为益州,夺士人妻为妾,宏使羊希弹之。瑀坐免官,瑀恨希切齿。有门生谢元伯往来希间,瑀令访讯被免之由。希曰“此奏非我意”瑀即日到宏门奉笺陈谢,云闻之羊希。希坐漏泄免官。

大明末,为始安王子真征虏司马,黄门郎,御史中丞。泰始三年,出为宁朔将军、广州刺史。希初请女夫镇北中兵参军萧惠徽为长史,带南海太守,太宗不许。又请为东莞太守。希既到镇,长史、南海太守陆法真丧官,希又请惠徽补任。诏曰“希卑门寒士,累世无闻,轻薄多衅,备彰历职。徒以清刻一介,擢授岭南,干上逞欲,求诉不已,可降号横野将军”

初,李万周、刘嗣祖籍略广州,事在《邓琬传》。太宗以万周为步兵校尉,加宁朔将军,权行广州事。希既至,而万周等并有异图,希诛之。希以沛郡刘思道行晋康太守,领军伐俚。思道违节度,失利,希遣收之。思道不受命,率所领攻州,希遣平越长史邹琰于朝亭拒战,军败见杀。思道进攻州城,司马邹嗣之拒之西门,战败又死。希逾城走,思道获而杀之。府参军邹曼率数十人袭思道,已得入城,力不敌,又败。东莞太守萧惠徽率郡文武千余人攻思道,战败,又见杀。时龙骧将军陈伯绍率军伐俚,还击思道,定之。赠希辅国将军,惠徽中书郎,嗣之越骑校尉。

希子崇,字伯远,尚书主客郎。丁母忧,哀毁过礼。及闻广州乱,即日便徒跣出新亭,不能步涉,顿伏江渚。门义以小船致之,于是进路。父葬毕,不胜哀,卒。

沈昙庆,吴兴武康人,侍中怀文从父兄也。父发,员外散骑侍郎,早卒。吴兴太守王韶之为之诔焉。

昙庆初辟主簿,州从事,西曹主簿,长沙王义欣后军镇军主簿。遭母忧,哀毁致称,本县令诸葛阐之公解言上。服释,复为主簿。义欣又请为镇军记室参军。出为余杭令,迁司徒主簿,江夏王义恭太尉录事参军,尚书右丞。时岁有水旱,昙庆议立常平仓以救民急,太祖纳其言,而事不行。领本邑中正,少府,扬州治中从事史,始兴王浚卫军长史。元凶弑立,世祖入讨,劭遣昙庆还东募人,安东将军随王诞收付永兴县狱,久之,被原。

世祖践阼,除东海王祎抚军长史,入为尚书吏部郎,江夏王义恭大司马长史,南东海太守,左卫将军。大明元年,督徐兖二州及梁郡诸军事、辅国将军、徐州刺史。时殿中员外将军裴景仁助戍彭城,本伧人,多悉戎荒事。昙庆使撰《秦记》十卷,叙苻氏僭伪本末,其书传于世。明年,复征为左卫将军,加给事中,领本州大中正。三年,迁祠部尚书。其年,卒,时年五十七。追赠本官。昙庆谨实清正,所莅有称绩。常谓子弟曰“吾处世无才能,政图作大老子耳”世以长者称之。

史臣曰:江南之为国,盛矣。虽南包象浦,西括邛山,至于外奉贡赋,内充府实,止于荆、扬二州。自汉氏以来,民户凋耗,荆楚四战之地,五达之郊,井邑残亡,万不余一也。自元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奔,至于元嘉末,三十有九载,兵车勿用,民不外劳,役宽务简,氓庶繁息,至余粮栖亩,户不夜扃,盖东西之极盛也。既扬部分析,境极江南,考之汉域,惟丹阳会稽而已。自晋氏迁流,迄于太元之世,百许年中,无风尘之警,区域之内,晏如也。及孙恩寇乱,歼亡事极,自此以至大明之季,年逾六纪,民户繁育,将曩时一矣。地广野丰,民勤本业,一岁或稔,则数郡忘饥。会土带海傍湖,良畴亦数十万顷,膏腴上地,亩直一金,鄠、杜之间,不能比也。荆城跨南楚之富,扬部有全吴之沃,鱼盐杞梓之利,充仞八方。丝绵布帛之饶,覆衣天下。而田家作苦,役难利薄,亘岁从务,无或一日非农,而经税横赋之资,养生送死之具,莫不咸出于此。穰岁粜贱,粜贱则稼苦。饥年籴贵,籴贵则商倍。常平之议,行于汉世。元嘉十三年,东土潦浸,民命棘矣。太祖省费减用,开仓廪以振之,病而不凶,盖此力也。大明之末,积旱成灾,虽敝同往困,而救非昔主,所以病未半古,死已倍之。并命比室,口减过半。若常平之计,兴于中年,遂切扶患,或不至是。若笼以平价,则官苦民优,议屈当时,盖由于此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赵伦之,字幼成,下邳僮人也。孝穆皇后之弟。幼孤贫,事母以孝称。武帝起兵,以军功封阆中县五等侯,累迁雍州刺史。武帝北伐,伦之遣顺阳太守傅弘之、扶风太守沈田子出峣柳,大破姚泓于蓝田。及武帝受命,以佐命功,封霄城县侯,安北将军,镇襄阳。少帝即位,征拜护军。元嘉三年,拜镇军将军,寻迁左光禄大夫,领军将军。

伦之虽外戚贵盛,而以俭素自处。性野拙,人情世务,多所不解。久居方伯,颇觉富盛,入为护军,资力不称,以为见贬。光禄大夫范泰好戏谓曰“司徒公缺,必用汝老奴。我不言汝资地所任,要是外戚高秩次第所至耳”伦之大喜,每载酒肴诣泰。五年,卒。子伯符嗣。

伯符,字润远。少好弓马。伦之在襄阳,伯符为竟陵太守。时竟陵蛮屡为寇,伯符征讨,悉破之,由是有将帅之称。后为宁远将军,总领义徒,以居宫城北,每有火起及贼盗,辄身贯甲胄,助郡县赴讨,武帝甚嘉之。文帝即位,累迁徐、兖二州刺史。为政苛暴,吏人畏之若豺虎,然而寇盗远窜,无敢犯境。元嘉十八年,征为领军将军。先是,外监不隶领军,宜相统摄者,自有别诏,至此始统领焉。二十一年,转豫州刺史。明年,为护军将军,复为丹阳尹。在郡严酷,吏人苦之,或至委叛被录赴水而死。典笔吏取笔不如意,鞭五十。子倩,尚文帝第四女海盐公主。初,始兴王浚以潘妃之宠,故得出入后宫,遂与公主私通。及适倩,倩入宫而怒,肆詈搏击,引绝帐带。事上闻,有诏离婚,杀主所生蒋美人,伯符惭惧发病卒。谥曰肃。传国至孙勖,齐受禅,国除。

王懿,字仲德,太原祁人。自言汉司徒允弟幽州刺史懋七世孙也。祖宏,事石季龙。父苗,事苻坚,皆为二千石。

仲坚德少沈审,有意略,通阴阳,解声律。苻氏之败,仲德年十七,与兄睿同起义兵,与慕容垂战,败。仲德被重创走,与家属相失。路经大泽,不能前,困卧林中。忽有青衣童儿骑牛行,见仲德,问曰“食未”仲德告饥。儿去,顷之复来,携食与之。仲德食毕欲行,会水潦暴至,莫知所如。有一白狼至前,仰天而号,号讫,衔仲德衣,因渡水。仲德随之,获济,与睿相及。渡河至滑台,复为翟辽所留,使为将帅。积年,仲德欲南归,乃奔太山,辽遣骑追之急,夜行,忽有炬火前导,仲德随之,行百许里,乃免。

晋太元末,徙居彭城。兄弟名犯晋宣、元二帝讳,并以字称。睿字元德。北土重同姓,谓之骨肉,有远来相投者,莫不竭力营赡。若不至者,以为不义,不为乡里所容。仲德闻王愉在江南,是太原人,乃往依之。愉礼之甚薄,因至姑孰投桓玄。值玄篡,见辅国将军张畅,言及世事,仲德曰“自古革命,诚非一族,然今之起者,恐不足以成大事”

元德果敢有智略,武帝甚知之,告以义举,使于都下袭玄。仲德闻其谋,谓元德曰“天下之事,不可不密,应机务速,不在巧迟。玄每冒夜出入,今若图之,正须一夫力耳”事泄,元德为玄所诛,仲德奔窜。会义军克建业,仲德抱元德子方回出候武帝,帝于马上抱方回与仲德相对号泣,追赠元德给事中,封安复县侯,以仲德为中兵参军。

武帝伐广固,仲德为前锋,大小二十余战,每战辄克。及卢循寇逼,败刘毅于桑落,帝北伐始还,士卒创痍,堪战者可数千人。贼众十万,舳舻百里,奔败而归者,咸称其雄。众议并欲迁都,仲德正色曰“今天子当阳而治,明公命世作辅,新建大功,威震六合。妖贼豕突,乘我远征,既闻凯入,将自奔散。今自投草间,则同之匹夫。匹夫号令,何以威物。义士英豪,当自求其主尔。此谋若行,请自此辞矣”帝悦之,以仲德屯越城。及贼自蔡洲南走,遣仲德追之。贼留亲党范崇民五千人,高舰百余,城南陵。仲德攻之,大破崇民,焚其舟舰,收其散卒,功冠诸将,封新淦县侯。义熙十二年北伐,进仲德征虏将军,加冀州刺史,为前锋诸军事。冠军将军檀道济、龙骧将军王镇恶向洛阳,宁朔将军刘遵考、建武将军沈林子出石门,宁朔将军朱超石、胡藩向半城,咸受统于仲德。仲德率龙骧将军朱牧、宁远将军竺灵秀、严纲等开钜野入河,乃总众军,进据潼关。长安平,以仲德为太尉咨议参军。

武帝欲迁都洛阳,众议咸以为宜。仲德曰“非常之事,常人所骇。今暴师日久,士有归心,固当以建业为王基,俟文轨大同,然后议之可也”帝深纳之,使卫送姚泓先还彭城。武帝受命,累迁徐州刺史,加都督。

元嘉三年,进号安北将军,与到彦之北伐,大破虏军。诸军进屯灵昌津。司、兖既定,三军咸喜,仲德独有忧色,曰“胡虏虽仁义不足,而凶狡有余,今敛戈北归,并力完聚,若河冰冬合,岂不能为三军之忧”十月,虏于委粟津渡河,进逼金墉,虎牢、洛阳诸军,相继奔走。彦之闻二城不守,欲焚舟步走,仲德曰“洛阳既陷,则虎牢不能独全,势使然也。今贼去我千里,滑台犹有强兵,若便舍舟奔走,士卒必散。且当入济至马耳谷口,更详所宜”乃回军沿济南历城步上,焚舟弃甲,还至彭城。仲德与彦之并免官。寻与檀道济救滑台,粮尽而归。

九年,又为镇北将军、徐州刺史。明年,加领兖州刺史。仲德三临徐州,威德著于彭城,立佛寺作白狼、童子像于塔中,以河北所遇也。十三年,进号镇北大将军。十五年,卒,谥曰桓侯。亦于庙立白狼、童子坛,每祭必祠之。子正修嗣,为家僮所杀。

张邵,字茂宗,会稽太守裕之弟也。初为晋琅邪内史王诞龙骧府功曹,桓玄徙诞于广州,亲故咸离弃之,惟邵情意弥谨,流涕追送。时变乱饥馑,又馈送其妻子。

桓玄篡位,父敞先为尚书,以答事微谬,降为廷尉卿。及武帝讨玄,邵白敞表献诚款,帝大说,命署其门曰“有犯张廷尉者,以军法论”后以敞为吴郡太守。王谧为扬州,召邵为主簿。刘毅为亚相,爱才好士,当世莫不辐氵奏,独邵不往。或问之,邵曰“主公命世人杰,何烦多问”刘穆之闻以白,帝益亲之,转太尉参军,署长流贼曹。卢循寇迫京师,使邵守南城。时百姓临水望贼,帝怪而问邵,邵曰“若节钺未反,奔散之不暇,亦何能观望。今当无复恐耳”寻补州主簿。

邵悉心政事,精力绝人。及诛刘藩,邵时在西州直庐,即夜诫众曹曰“大军当大讨,可各修舟船仓库,及晓取办”旦日,帝求诸簿署,应时即至。怪问其速,诸曹答曰“昨夜受张主簿处分”帝曰“张邵可谓同我忧虑矣”九年,世子始开征虏府,补邵录事参军,转号中军,迁咨议参军,领记室。十二年,武帝北伐,邵请见,曰“人生危脆,必当远虑。穆之若邂逅不幸,谁可代之。尊业如此,苟有不讳,事将如何”帝曰“此自委穆之及卿耳”青州刺史檀祗镇广陵,时滁州结聚亡命,祗率众掩之。刘穆之恐以为变,将发军。邵曰“檀韶据中流,道济为军首,若疑状发露,恐生大变。宜且遣慰劳,以观其意”既而祗果不动。及穆之卒,朝廷恇惧,便欲发诏以司马徐羡之代之,邵对曰“今诚急病,任终在徐,且世子无专命,宜须北咨”信反,方使世子出命曰“朝廷及大府事,悉咨徐司马,其余启还”武帝重其临事不挠,有大臣体。十四年,以世子镇荆州,邵谏曰“储贰之重,四海所系,不宜处外,敢以死请”从之。

文帝为中郎将、荆州刺史,以邵为司马,领南郡相,众事悉决于邵。武帝受命,以佐命功,封临沮伯。分荆州立湘州,以邵为刺史。将署府,邵以为长沙内地,非用武之国,置署妨人,乖为政要。帝从之。谢晦反,遗书要邵,邵不发函,驰使呈帝。

元嘉五年,转征虏将军,领宁蛮校尉、雍州刺史,加都督。初,王华与邵有隙,及华参要,亲旧为之危心。邵曰“子陵方弘至公,必不以私仇害正义”是任也,华实举之。及至襄阳,筑长围,修立堤堰,开田数千顷,郡人赖之富赡。丹、淅二川蛮屡为寇,邵诱其帅,因大会诛之,悉掩其徒党。既失信群蛮,所在并起,水陆断绝。子敷至襄阳定省,当还都,群蛮伺欲取之。会蠕蠕国遣使朝贡,贼以为敷,遂执之,邵坐降号扬烈将军。

江夏王义恭镇江陵,以邵为抚军长史,持节、南蛮校尉。坐在雍州营私蓄取赃货二百四十五万,下廷尉,免官,削爵土。后为吴兴太守,卒,追复爵邑,谥曰简伯。邵临终,遗命祭以菜果,苇席为轜车,诸子从焉。子敷、演、镜,有名于世。

敷字景胤。生而母亡,年数岁,问知之,虽童蒙,便有感慕之色。至十岁许,求母遗物,而散施已尽,唯得一扇,乃缄录之。每至感思,辄开笥流涕。见从母,悲咸呜咽。性整贵,风韵端雅,好玄言,善属文。初,父邵使与南阳宗少文谈《系》、《象》,往复数番,少文每欲屈,握麈尾叹曰“吾道东矣”于是名价日重。武帝闻其美,召见奇之,曰“真千里驹也”以为世子中军参军,数见接引。累迁江夏王义恭抚军记室参军。义恭就文帝求一学义沙门,会敷赴假江陵,入辞,文帝令以后车载沙门往,谓曰“道中可得言晤”敷不奉诏,上甚不说。迁正员中书郎。敷小名查,父邵小名梨,文帝戏之曰“查何如梨”敷曰“梨为百果之宗,查何可比”

中书舍人狄当、周赳并管要务,以敷同省名家,欲诣之。赳曰“彼恐不相容接,不如勿往”当曰“吾等并已员外郎矣,何忧不得共坐”敷先设二床,去壁三四尺,二客就席,敷呼左右曰“移我远客”赳等失色而去。其自标遇如此。善持音仪,尽详缓之致,与人别,执手曰“念相闻”余响久之不绝。张氏后进皆慕之,其源起自敷也。迁黄门侍郎、始兴王浚后将军司徒左长史。未拜,父在吴兴亡,成服凡十余日,方进水浆,葬毕,不进盐菜,遂毁瘠成疾。伯父茂度每譬止之,敷益更感恸,绝而复续。茂度曰“我比止汝,而乃益甚”自是不复往,未期年而卒。孝武即位,旌其孝道,追赠侍中,改其所居为孝张里。

敷弟柬,袭父封,位通直郎。柬有勇力,手格猛兽,元凶以为辅国将军。孝武至新亭,柬出奔,坠淮死。子式嗣。

畅字少微,邵兄伟之子也。伟少有操行,为晋琅邪王国郎中令,从王至洛,还京都,武帝封药酒一罂付伟,令密加鸩毒,受命于道,自饮而卒。

畅少与从兄敷、演、敬齐名,为后进之秀。起家为太守徐佩之主簿,佩之被诛,畅驰出奔赴,制服尽哀,时论美之。弟牧尝为猘犬所伤,医者云食楎蟆可疗,牧难之。畅含笑先尝,牧因此乃食,由是遂愈。累迁太子中庶子。

孝武镇彭城,畅为安北长史、沛郡太守。元嘉二十七年,魏主托跋焘南征,太尉江夏王义恭统诸军出镇彭城。虏众近城数十里,彭城众力虽多,而军食不足,义恭欲弃彭城南归,计议弥日不定。时历城众少食多,安北中兵参军沈庆之议欲以车营为函箱阵,精兵为外翼,奉二王及妃媛直趋历城,分城兵配护军将军萧思话留守。太尉长史何勖不同,欲席卷奔郁洲,自海道还都。二议未决,更集群僚议之。畅曰“若历城、郁洲可至,下官敢不高赞。今城内乏食,人无固心,但以关扃严密,不获走耳。若一摇动,则溃然奔散,虽欲至所在,其可得乎。今食虽寡,名朝夕未至窘乏,岂可舍万全之术,而即危亡之道。此计必行,下官请以颈血污君马迹”孝武闻畅议,谓义恭曰“张长史言,不可违也”义恭乃止。

魏主既至,登城南亚父冢,于戏马台立毡屋。先是,队主蒯应见执,其日晡时,遣送应至小市门,致意求甘蔗及酒。孝武遣送酒二器,甘蔗百挺。求骆驼。明日,魏主又自上戏马台,复遣使至小市门,求与孝武相见,遣送骆驼,并致杂物,使于南门受之。畅于城上与魏尚书李孝伯语,孝伯问“君何姓”答曰“姓张”孝伯曰“张长史乎”畅曰“君何得见识”孝伯曰“君名声远闻,足使我知”城内有具思者,尝在魏,义恭使视,知是孝伯,乃开门饷物。魏主又求酒及甘橘,孝武又致螺杯杂物,南土所珍。魏主复令孝伯传语曰“魏主有诏借博具”畅曰“博具当为申致,有诏之言,正可施于彼国,何得施之于此”孝伯曰“以邻国之臣耳”孝伯又言“太尉、镇军,久阙南信,殊当忧邑。若遣信,当为护送”畅曰“此中间道甚多,亦不须烦魏”孝伯曰“亦知有水路,似为白贼所断”畅曰“君著白衣,故号白贼也”孝伯笑曰“今之白贼,亦不异黄巾、赤眉,但不在江南耳”又求博具,俄送与。魏主又遣送毡及九种盐并胡豉,云“此诸盐,各有宜。白盐是魏主所食。黑者疗腹胀气满,刮取六铢,以酒服之。胡盐疗目痛。柔盐不用食,疗马脊创。赤盐、驳盐、臭盐、马齿盐四种,并不中食。胡豉亦中啖”又求黄甘,并云“魏主致意太尉、安北,何不遣人来问,观我仪貌,察我为人”畅又宣旨答曰“魏主形状才力,久为来往所见。李尚书亲自衔命,不忍彼此不尽,故不复遣”又云“魏主恨向所送马殊不称意,安北若须大马,当送之,脱须蜀马,亦有佳者”畅曰“安北不乏良驷,送在彼意,此非所求”义恭又送炬烛十挺,孝武亦致锦一匹。又曰“知更须黄甘,若给彼军,即不能足。若供魏主,未当乏绝,故不复致”孝伯又曰“君南土膏粱,何为著屩。君且如此,将士云何”畅曰“膏粱之言,诚以为愧。但以不武,受命统军,戎阵军间,不容缓服”魏主又遣就二王借箜篌、琵琶等器及棋子,孝伯足词辩,亦北土之美。畅随宜应答,甚为敏捷,音韵详雅,魏人美之。

时魏声云当出襄阳,故以畅为南谯王义宣司空长史、南郡太守。元凶弑逆,义宣发哀之日,即便举兵。畅为元佐,举哀毕,改服着黄袴褶,出射堂简人,音仪容止,众皆瞩目,见者皆为尽命。事平,征为吏部尚书,封夷道县侯。及义宣有异图,蔡超等以畅人望,劝义宣留之,乃解南蛮校尉以授畅,加冠军将军,领丞相长史。畅遣门生荀僧宝下都,因颜竣陈义宣衅状。僧宝有私货,止巴陵不时下。会义宣起兵,津路断绝,遂不得前。义宣将为逆,使嬖人翟灵宝告畅,畅陈必无此理,请以死保之。灵宝还白义宣,云畅必不可回,请杀以徇众,赖丞相司马竺超民得免。进号抚军,别立军部,以收人望。畅虽署文檄,饮酒常醉,不省其事。及义宣败于梁山,畅为军人所掠,衣服都尽。遇右将军王玄谟乘舆出营,畅已得败衣,遂排玄谟上舆,玄谟甚不悦。诸将请杀之,队主张荣救之得免。执送都下,付廷尉,见原。

起为都官尚书,转侍中。孝武宴朝贤,畅亦在坐。何偃因醉曰“张畅信奇才也,与义宣作贼,而卒无咎。苟非奇才,安能致此”畅曰“太初之时,谁黄其阁”帝曰“何事相苦”初,尚之为元凶司空,及义师至新林门,人皆逃,尚之父子共洗黄阁,故畅以此讥之。孝建二年,出为会稽太守。卒,谥曰宣。畅爱弟子辑,临终遗命与辑合坟,时议非之。

弟悦,亦有美称,历侍中、临海王子顼前将军长史、南郡太守。晋安王子勋建伪号,召拜为吏部尚书,与邓琬共辅伪政。及事败,悦杀琬归降,复为太子中庶子。后拜雍州刺史。泰始六年,明帝于巴郡置三巴校尉,以悦补之,加持节、辅师将军,领巴郡太守。未拜,卒。

畅子浩,官至义阳王昶征北咨议参军。浩弟淹,黄门郎,封广晋县子,太子右卫率,东阳太守。逼郡吏烧臂照佛,百姓有罪,使礼佛赎刑,动至数千拜。免官禁锢。起为光禄勋,与晋安王子勋同逆,军败见杀焉。

臣穆等案《高氏小史》,《赵伦之传》下有《到彦之传》,而此书独阙。约之史法,诸帝称庙号,而谓魏为虏。今帝称帝号,魏称魏主,与《南史》体同,而传末又无史臣论,疑非约书。然其辞差与《南史》异,故特存焉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


范泰,字伯伦,顺阳山阴人也。祖汪,晋安北将军、徐兖二州刺史。父宁,豫章太守。泰初为太学博士,卫将军谢安、骠骑将军会稽王道子二府参军。荆州刺史王忱,泰外弟也,请为天门太守。忱嗜酒,醉辄累旬,及醒,则俨然端肃。泰谓忱曰“酒虽会性,亦所以伤生。游处以来,常欲有以相戒,当卿沈湎,措言莫由,及今之遇,又无假陈说”忱嗟叹久之,曰“见规者众矣,未有若此者也”或问忱曰“范泰何如谢邈”忱曰“茂度慢”又问“何如殷觊”忱曰“伯通易”忱常有意立功,谓泰曰“今城池既立,军甲亦充,将欲扫除中原,以申宿昔之志。伯通意锐,当令拥戈前驱。以君持重,欲相委留事,何如”泰曰“百年逋寇,前贤挫屈者多矣。功名虽贵,鄙生所不敢谋”会忱病卒。召泰为骠骑谘议参军,迁中书侍郎。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专权,内外百官请假,不复表闻,唯签元显而已。泰建言以为非宜,元显不纳。父忧去职,袭爵阳遂乡侯。桓玄辅晋,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泰及前司徒左长史王准之、辅国将军司马珣之并居丧无礼,泰坐废徙丹徒。

义旗建,国子博士。司马休之为冠军将军、荆州刺史,以泰为长史、南郡太守。又除长沙相,散骑常侍,并不拜。入为黄门郎,御史中丞。坐议殷祠事谬,白衣领职。出为东阳太守。卢循之难,泰预发兵千人,开仓给禀,高祖加泰振武将军。明年,迁侍中,寻转度支尚书。时仆射陈郡谢混,后进知名,高祖尝从容问混“泰名辈可以比谁”对曰“王元太一流人也”徙为太常。

初,司徒道规无子,养太祖,及薨,以兄道怜第二子义庆为嗣。高祖以道规素爱太祖,又令居重。道规追封南郡公,应以先华容县公赐太祖。泰议曰“公之友爱,即心过厚。礼无二嗣,讳宜还本属”从之。转大司马左长史,右卫将军,加散骑常侍。复为尚书,常侍如故。兼司空,与右仆射袁湛授宋公九锡,随军到洛阳。

高祖还彭城,与共登城,泰有足疾,特命乘舆。泰好酒,不拘小节,通率任心,虽在公坐,不异私室,高祖甚赏爱之。然拙于为治,故不得在政事之官。迁护军将军,以公事免。高祖受命,拜金紫光禄大夫,加散骑常侍。明年,议建国学,以泰领国子祭酒。泰上表曰:

臣闻风化兴于哲王,教训表于至世。至说莫先讲习,甚乐必寄朋来。古人成童入学,易子而教,寻师无远,负粮忘艰,安亲光国,莫不由此。若能出不由户,则斯道莫从。是以明诏爰发,已成涣汗,学制既下,远近遵承。臣之愚怀,少有未达。

今惟新告始,盛业初基,天下改观,有志景慕。而置生之制,取少停多,开不来之端,非一涂而已。臣以家推国,则知所聚不多,恐不足以宣大宋之风,弘济济之美。臣谓合选之家,虽制所未达,父兄欲其入学,理合开通。虽小违晨昏,所以大弘孝道。不知《春秋》,则所陷或大,故赵盾忠而书弑,许子孝而得罪,以斯为戒,可不惧哉。十五志学,诚有其文,若年降无几,而深有志尚者,何必限以一格,而不许其进邪。扬乌豫《玄》,实在弱齿。五十学《易》,乃无大过。

昔中朝助教,亦用二品。颍川陈载已辟太保掾,而国子取为助教,即太尉淮之弟。所贵在于得才,无系于定品。教学不明,奖厉不著,今有职闲而学优者,可以本官领之,门地二品,宜以朝请领助教,既可以甄其名品,斯亦敦学之一隅。其二品才堪,自依旧从事。会今生到有期,而学校未立。覆篑实望其速,回辙已淹其迟。事有似赊而宜急者,殆此之谓。古人重寸阴而贱尺璧,其道然也。

时学竟不立。时言事者多以钱货减少,国用不足,欲悉市民铜,更造五铢钱。泰又谏曰:

流闻将禁私铜,以充官铜。民虽失器,终于获直,国用不足,其利实多。臣愚意异,不宁寝默。臣闻治国若烹小鲜,拯敝莫若务本。百姓不足,君孰与足。未有民贫而国富,本不足而末有余者也。故囊漏贮中,识者不吝。反裘负薪,存毛实难。王者不言有无,诸侯不言多少,食禄之家,不与百姓争利。故拔葵所以明治,织蒲谓之不仁,是以贵贱有章,职分无爽。

今之所忧,在农民尚寡,仓廪未充,转运无已,资食者众,家无私积,难以御荒耳。夫货存贸易,不在少多,昔日之贵,今者之贱,彼此共之,其揆一也。但令官民均通,则无患不足。若使必资货广以收国用者,则龟贝之属,自古所行。寻铜之为器,在用也博矣。钟律所通者远,机衡所揆者大。夏鼎负《图》,实冠众瑞,晋铎呈象,亦启休征。器有要用,则贵贱同资。物有适宜,则家国共急。今毁必资之器,而为无施之钱,于货则功不补劳,在用则君民俱困,校之以实,损多益少。陛下劳谦终日,无倦庶务,以身率物,勤素成风,而颂声不作,板、渭不至者,良由基根未固,意在远略。伏愿思可久之道,赊欲速之情,弘山海之纳,择刍收之说,则嘉谋日陈,圣虑可广。其亡存心,然后苞桑可系。愚诚一至,用忘寝食。

景平初,加位特进。明年,致仕,解国子祭酒。少帝在位,多诸愆失,上封事极谏,曰:

伏闻陛下时在后园,颇习武备,鼓鞞在宫,声闻于外。黩武掖庭之内,喧哗省闼之间,不闻将帅之臣,统御之主,非徒不足以威四夷,祗生远近之怪。近者东寇纷扰,皆欲伺国瑕隙,今之吴会,宁过二汉关、河,根本既摇,于何不有。如水旱成灾,役夫不息,无寇而戒,为费渐多。河南非复国有,羯虏难以理期,此臣所以用忘寝食,而干非其位者也。

陛下践阼,委政宰臣,实同高宗谅暗之美。而更亲狎小人,不免近习,惧非社稷至计,经世之道。王言如丝,其出如纶,下观而化,疾于影响。伏愿陛下思弘古道,式遵遗训,从理无滞,任贤勿疑,如此则天下归德,宗社惟永。《书》云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”天高听卑,无幽不察,兴衰在人,成败易晓,未有政治在于上而人乱于下者也。

臣蒙先朝过遇,陛下殊私,实欲尽心竭诚,少报万分。而惛耄已及,百疾互生,便为永违圣颜,无复自尽之路,贪及视息,陈其狂瞽。陛下若能哀其所请,留心览察,则臣夕殒于地,无恨九泉。

少帝虽不能纳,亦不加谴。徐羡之、傅亮等与泰素不平,及庐陵王义真、少帝见害,泰谓所亲曰“吾观古今多矣,未有受遗顾托,而嗣君见杀,贤王婴戮者也”元嘉二年,表贺元正,并陈旱灾,曰:

元正改律,品物惟新。陛下藉日新以畜德,仰乾元以履祚,吉祥集室,百福来庭。顷旱魃为虐,亢阳愆度,通川燥流,异井同竭。老弱不堪远汲,贫寡单于负水。租输既重,赋税无降,百姓怨咨。臣年过七十,未见此旱。阴阳并隔,则和气不交,岂惟凶荒,必生疾疫,其为忧虞,不可备序。

雩絜之典,以诚会事,巫祝常祈,罕能有感,上天之谴,不可不察。汉东海枉杀孝妇,亢旱三年。及祭其墓,澍雨立降,岁以有年。是以卫人伐邢,师兴而雨。伏愿陛下式遵远猷,思隆高构,推忠恕之爱,矜冤枉之狱,游心下民之瘼,厝思幽冥之纪。令谤木竖阙,谏鼓鸣朝,察刍牧之言,总统御之要。如此,则苞桑可系,危几无兆。斯而灾害不消,未之有也。故夏禹引百姓之罪,殷汤甘万方之过,太戊资桑谷以进德,宋景藉荧惑以修善,斯皆因败以转成,往事之昭晰也。循末俗者难为风,就正路者易为雅。臣疾患日笃,夕不谋朝,会及岁庆,得一闻达,微诚少亮,无恨泉壤,永违圣颜,拜表悲咽。

遂轻舟游东阳,任心行止,不关朝廷。有司劾奏之,太祖不问也。时太祖虽当阳亲览,而羡之等犹秉重权,复上表曰“伏承庐陵王已复封爵,犹未加赠。陛下孝慈天至,友于过隆,伏揆圣心,已自有在。但司契以不唱为高,冕旒以因寄成用。臣虽言不足采,诚不亮时,但猥蒙先朝忘丑之眷,复沾庐陵矜顾之末,息晏委质,有兼常款,契阔戎阵,颠狈艰危,厚德无报,授令路绝,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。朽谢越局,无所逃刑”泰诸子禁之,表竟不奏。

三年,羡之等伏诛,进位侍中、左光禄大夫、国子祭酒,领江夏王师,特进如故。上以泰先朝旧臣,恩礼甚重,以有脚疾,起居艰难,宴见之日,特听乘舆到坐。累陈时事,上每优容之。其年秋,旱蝗,又上表曰:

陛下昧旦丕显,求民之瘼,明断庶狱,无倦政事,理出群心,泽谣民口,百姓翕然,皆自以为遇其时也。灾变虽小,要有以致之。守宰之失,臣所不能究。上天之谴,臣所不敢诬。有蝗之处,县官多课民捕之,无益于枯苗,有伤于杀害。臣闻桑谷时亡,无假斤斧,楚昭仁爱,不絜自瘳,卓茂去无知之虫,宋均囚有异之虎,蝗生有由,非所宜杀。石不能言,星不自陨,《春秋》之旨,所宜详察。

礼,妇人有三从之义,而无自专之道。《周书》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,女人被宥,由来尚矣。谢晦妇女,犹在尚方,始贵后贱,物情之所甚苦,匹妇一至,亦能有所感激。臣于谢氏,不容有情,蒙国重恩,寝处思报,伏度圣心,已当有在。

礼春夏教诗,无一而阙也。臣近侍坐,闻立学当在入年。陛下经略粗建,意存民食,入年则农功兴,农功兴则田里辟,入秋治庠序,入冬集远生,二涂并行,事不相害。夫事多以淹稽为戒,不远为患,任臣学官,竟无微绩,徒坠天施,无情自处。臣之区区,不望目睹盛化,窃慕子囊城郢之心,庶免荀偃不瞑之恨。臣比陈愚见,便是都无可采,徒烦天听,愧作反侧。

书奏,上乃原谢晦妇女。

时司徒王弘辅政,泰谓弘曰“天下务广,而权要难居。卿兄弟盛满,当深存降挹。彭城王,帝之次弟,宜征还入朝,共参朝政”弘纳其言。

时旱灾未已,加以疾疫,泰又上表曰“顷亢旱历时,疾疫未已,方之常灾,实为过差,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征。陛下昧旦临朝,无懈治道,躬自菲薄,劳心民庶,以理而言,不应致此。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,正自殷勤无已。陛下同规禹、汤引百姓之过,言动于心,道敷自远。桑谷生朝而殒,荧惑犯心而退,非唯消灾弭患,乃所以大启圣明。灵雨立降,百姓改瞻,应感之来,有同影响。陛下近当仰推天意,俯察人谋,升平之化,尚存旧典,顾思与不思,行与不行耳。大宋虽揖让受终,未积有虞之道,先帝登遐之日,便是道消之初。至乃嗣主被杀,哲藩婴祸,九服俳徊,有心丧气,佐命托孤之臣,俄为戎首。天下荡荡,王道已沦,自非神英,拨乱反正,则宗社非复宋有。革命之与随时,其义尤大。是以古今异用,循方必壅,大道隐于小成,欲速或未必达。深根固蒂之术,未洽于愚心,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。臣既顽且鄙,不达治宜,加之以笃疾,重之以昏耄,言或非言而复不能无言,陛下录其一毫之诚,则臣不知厝身之所”

泰博览篇籍,好为文章,爱奖后生,孜孜无倦。撰《古今善言》二十四篇及文集,传于世。暮年事佛甚精,于宅西立祗洹精舍。五年,卒,时年七十四。追赠车骑将军,侍中、特进、王师如故。谥曰宣侯。

长子昂,早卒。次子暠,宜都太守。次晏,侍中、光禄大夫。次晔,太子詹事,谋反伏诛,自有传。少子广渊,善属文,世祖抚军谘议参军,领记室,坐晔事从诛。

王淮之,字元曾,琅邪临沂人。高祖彬,尚书仆射。曾祖彪之,尚书令。祖临之,父纳之,并御史中丞。彪之博闻多识,练悉朝仪,自是家世相传,并谙江左旧事,缄之青箱,世人谓之“王氏青箱学”。

淮之兼明《礼传》,赡于文辞。起家为本国右常侍,桓玄大将军行参军。玄篡位,以为尚书祠部郎。义熙初,又为尚书中兵郎,迁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,丹阳丞,中军太尉主簿,出为山阴令,有能名。预讨卢循功,封都亭侯。又为高祖镇西、平北、太尉参军,尚书左丞,本郡大中正。宋台建,除御史中丞,为僚友所惮。淮之父纳之、祖临之、曾祖彪之至淮之,四世居此职。淮之尝作五言,范泰嘲之曰“卿唯解弹事耳”淮之正色答“犹差卿世载雄狐”坐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不举,免官。

高祖受命,拜黄门侍郎。永初二年,奏曰“郑玄注《礼》,三年之丧,二十七月而吉,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。晋初用王肃议,祥衤覃共月,故二十五月而除,遂以为制。江左以来,唯晋朝施用。缙绅之士,多遵玄义。夫先王制礼,以大顺群心。丧也宁戚,著自前训。今大宋开泰,品物遂理。愚谓宜同即物情,以玄义为制,朝野一礼,则家无殊俗”从之。

迁司徒左长史,出为始兴太守。元嘉二年,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、历阳太守,行州府之任,绥怀得理,军民便之。寻入为侍中。明年,徙为都官尚书,改领吏部。性峭急,颇失缙绅之望。出为丹阳尹。淮之究识旧仪,问无不对,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,每叹曰“何须高论玄虚,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,天下便治矣”然寡乏风素,不为时流所重。撰《仪注》,朝廷至今遵用之。十年,卒,时年五十六。追赠太常。子兴之,征虏主簿。

王韶之,字休泰,琅邪临沂人也。曾祖暠,晋骠骑将军。祖羡之,镇军掾。父伟之,本国郎中令。韶之家贫,父为乌程令,因居县境。好史籍,博涉多闻。初为卫将军谢琰行参军。伟之少有志尚,当世诏命表奏,辄自书写。泰元、隆安时事,小大悉撰录之,韶之因此私撰《晋安帝阳秋》。既成,时人谓宜居史职,即除著作佐郎,使续后事,讫义熙九年。善叙事,辞论可观,为后代佳史。迁尚书祠部郎。晋帝自孝武以来,常居内殿,武官主书于中通呈,以省官一人管司诏诰,任在西省,因谓之西省郎。傅亮、羊徽相代,领西省事。转中书侍郎。安帝之崩也,高祖使韶之与帝左右密加鸩毒。恭帝即位,迁黄门侍郎,领著作郎,西省如故。凡诸诏奏,皆其辞也。

高祖受禅,加骁骑将军、本郡中正,黄门如故,西省职解,复掌宋书。有司奏东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,依例放遣,韶之启曰“尚书金部奏事如右,斯诚检忘一时权制,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。臣寻旧制,以罪补士,凡有十余条,虽同异不紊,而轻重实殊。至于诈列父母死,诬罔父母淫乱,破义反逆,此四条,实穷乱抵逆,人理必尽。虽复殊刑过制,犹不足以塞莫大之罪。既获全首领,大造已隆,宁可复遂拔徒隶,缓带当年,自同编户,列齿齐民乎。臣惧此制永行,所亏实大。方今圣化惟新,崇本弃末,一切之令,宜加详改。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”侍中褚淡之同韶之三条,却宜仍旧。诏可。又驳员外散骑侍郎王实之请假事曰“伏寻旧制,群臣家有情事,听并急六十日。太元中改制,年赐假百日。又居在千里外,听并请来年限,合为二百日。此盖一时之令,非经通之旨。会稽虽途盈千里,未足为难,百日归休,于事自足。若私理不同,便应自表陈解,岂宜名班朝列,而久淹私门。臣等参议,谓不合开许。或家在河、洛及岭、沔、汉者,道阻且长,犹宜别有条品,请付尚书详为其制”从之。坐玺封谬误,免黄门,事在《谢晦传》。

韶之为晋史,序王珣货殖,王廞作乱。珣子弘,廞子华,并贵显,韶之惧为所陷,深结徐羡之、傅亮等。少帝即位,迁侍中,骁骑如故。景平元年,出为吴兴太守。羡之被诛,王弘入为相,领扬州刺史。弘虽与韶之不绝,诸弟未相识者,皆不复往来。韶之在郡,常虑为弘所绳,夙夜勤厉,政绩甚美,弘亦抑其私憾。太祖两嘉之。在任积年,称为良守,加秩中二千石。十年,征为祠部尚书,加给事中。坐去郡长取送故,免官。十二年,又出为吴兴太守。其年卒,时年五十六。七庙歌辞,韶之制也。文集行于世。子晔,尚书驾部外兵郎,临贺太守。

荀伯子,颍川颍阴人也。祖羡,骠骑将军。父猗,秘书郎。伯子少好学,博览经传,而通率好为杂戏,遨游闾里,故以此失清涂。解褐为驸马都尉,奉朝请,员外散骑侍郎。著作郎徐广重其才学,举伯子及王韶之并为佐郎,助撰晋史及著桓玄等传。迁尚书祠部郎。

义熙九年,上表曰“臣闻咎由亡后,臧文以为深叹。伯氏夺邑,管仲所以称仁。功高可百世不泯,滥赏无崇朝宜许。故太傅钜平侯祜,明德通贤,宗臣莫二,勋参佐命,功成平吴,而后嗣阙然,烝尝莫寄。汉以萧何元功,故绝世辄绍。愚谓钜平之封,宜同酂国。故太尉广陵公陈淮,党翼孙秀,祸加淮南,窃飨大国,因罪为利。值西朝政刑失裁,中兴复因而不夺。今王道惟新,岂可不大判臧否。谓广陵之国,宜在削除。故太保卫瓘,本爵萧阳县公,既被横祸,及进弟秩,始赠兰陵,又转江夏。中朝公辅,多非理终,瓘功德不殊,亦无缘独受偏赏,宜复本封,以正国章”诏付门下。

前散骑常侍江夏公卫玙上表自陈曰“臣乃祖故太保瓘,于魏咸熙之中,太祖文皇帝为元辅之日,封萧阳侯。大晋受禅,进爵为公。历位太保,总录朝政。于时贾庶人及诸王用事,忌瓘忠节,故楚王玮矫诏致祸。前朝以瓘秉心忠正,加以伐蜀之勋,故追封兰陵郡公。永嘉之中,东海王越食兰陵,换封江夏,户邑如旧。臣高祖散骑侍郎璪,囗之嫡孙,纂承封爵。中宗元皇帝以曾祖故右卫将军崇承袭,逮于臣身。伏闻祠部郎荀伯子表,欲贬降复封萧阳。夫赵氏之忠,宠延累叶,汉祖开封,誓以山河。伏愿陛下录既往之勋,垂罔极之施,乞出臣表,付外参详”颍川陈茂先亦上表曰“祠部郎荀伯子表臣七世祖太尉淮祸加淮南,不应滥赏。寻先臣以剪除贾谧,封海陵公,事在淮南遇祸之前。后广陵虽在扰攘之际,臣祖乃始蒙殊遇,历位元、凯。后被远外,乃作平州,而犹不至除国。良以先勋深重,百世不泯故也。圣明御世,英辅系兴,曾无疑议,以为滥赏。臣以微弱,未齿人伦,加始勉视息,封爵兼嗣。伏愿陛下远录旧勋,特垂矜察”诏皆付门下,并不施行。

伯子为世子征虏功曹,国子博士。妻弟谢晦荐达之,入为尚书左丞,出补临川内史。车骑将军王弘称之曰“沈重不华,有平阳侯之风”伯子常自矜荫藉之美,谓弘曰“天下膏粱,唯使君与下官耳。宣明之徒,不足数也”迁散骑常侍,本邑大中正。又上表曰“伏见百官位次,陈留王在零陵王上,臣愚窃以为疑。昔武王克殷,封神农之后于焦,黄帝之后于祝,帝尧之后于蓟,帝舜之后于陈,夏后于杞,殷后于宋。杞、陈并为列国,而蓟、祝、焦无闻焉。斯则褒崇所承,优于远代之显验也。是以《春秋》次序诸侯,宋居杞、陈之上。考之近世,事亦有征。晋泰始元年,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,卫公姬署、宋侯孔绍子一人驸马都尉。又泰始三年,太常上博士刘跂等议,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,应降称侯。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陈留之上”从之。

迁太子仆,御史中丞,莅职勤恪,有匪躬之称。立朝正色,外内惮之。凡所奏劾,莫不深相谤毁,或延及祖祢,示其切直。又颇杂嘲戏,故世人以此非之。出补司徒左长史,东阳太守。元嘉十五年,卒官,时年六十一。文集传于世。

子赤松,为尚书左丞,以徐湛之党,为元凶所杀。伯子族弟昶,字茂祖,与伯子绝服五世。元嘉初,以文义至中书郎。昶子万秋,字元宝,亦用才学自显。世祖初,为晋陵太守。坐于郡立华林阁,置主书、主衣,下狱免。前废帝末,为御史中丞,卒官。

史臣曰:夫令问令望,诗人所以作咏。有礼有法,前谟以之垂美。荀、范、二王,虽以学义自显,而在朝之誉不弘,盖由才有余而智未足也,惜矣哉。

...

沈约(南北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