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汉高祖之英明,知吕后必杀戚姬,而不能救止,盖其祸已成也;以陶朱公之智计,知长男必杀仲子,而不能保全,殆其罪难宥乎?
陈继儒(明)
人之生也直,人苟欲生,必全其直;贫者士之常,士不安贫,乃反其常。进食需箸,而箸亦悉随其操纵所使,于此可悟用人之方;作书需笔,而笔不能必其字画之工,于此可悟求己之理。
兄弟相师友,天伦之乐莫大焉;闺门若朝廷,家法之严可知也。
友以成德也,人而无友,则孤陋寡闻,德不能成矣;学以愈愚也,人而不学,则昏昧无知,愚不能愈矣。
用功于内者,必于外无所求;饰美于外者,必其中无所有。
明犯国法,罪累岂能幸逃;白得人财,赔偿还要加倍。
敦厚之人,始可托大事。故安刘氏者,必绛侯也;谨慎之人,方能成大功,故兴汉室者,必武侯也。
人称我善良,则喜;称我凶恶,则怒;此可见凶恶非美名也,即当立志为善良。我见人淳谨,则爱,见人浮燥,则恶;此可见浮燥非佳士也,何不反身为淳谨?
紫阳补《大学》格致之章,恐人误入虚无,而必使之即物穷理,所以维正教也;阳明取孟子良知之说,恐人徒事记诵,而必使之反己省心,所以救末流也。
隐微之衍,即干宪典,所以君子怀刑也;技艺之末,无益身心,所以君子务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