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作谓语、定语;指水火不容
若各存意见,则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为揣摩,群相附和,渐至判若水火。
——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三
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
——清·钱泳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