瞋目案剑

[chēn mù àn jiàn]


释义

瞋目:瞪大眼睛;案:通“按”,握住。瞪圆双眼,握着宝剑。形容带剑者怒目圆睁的样子。

用法

作谓语、状语;指人发怒的样子

名典

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:‘走!’复入言沛公,吾高阳酒徒也。

——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

成语典故

"秦朝末年,刘邦驻守陈留县,当地穷书生郦食其才学过人,前去投奔刘邦,刘邦听说来者是儒生就不接见。郦食其气愤地握剑对侍者说自己是高阳酒徒,刘邦一听赶忙接见。后来郦食其成为刘邦的得力谋士,为刘邦一统天下而出谋划策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