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人和氏得玉璞,两献楚王,两遭刖足。第三次王使治璞,得白玉,琢以为璧,世称“和氏璧”。比喻不识良材或怀才不遇。
作宾语、定语;指怀才不遇
明珠暗投反按剑,白璧三献还遭刖。
——明·何景明《田子行》
见《韩非子·和氏》。
"春秋时期,楚国珠宝匠卞和从山中发现一块璞玉原料,兴高采烈跑到宫里去进献给楚厉王,楚厉王认为这根本就是石头,就命人砍了他的左脚;进献给楚武王,楚武王也同样砍了他的右脚。只有楚文王识货,命人加工成为有名的和氏璧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