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女不更二夫

[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]


释义

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
用法
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女性

例句

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”

名典

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

——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