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东汉时期梁鸿与妻子孟光相互敬爱。后泛指夫妇相敬。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夫妻间
每归,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伯通察而异之,曰:‘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,非凡人也。’
——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
"东汉时期,书生梁鸿读完太学回家务农,与县上孟财主的30岁女儿孟光结婚,婚后他们抛弃孟家的富裕生活,到霸陵山区隐居,后来帮皋伯通打短工。每次孟光给梁鸿送饭时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,眉来眼去,夫妻十分恩爱和睦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