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舟之誓

[bǎi zhōu zhī shì]


释义

指妇女丧夫后守节不嫁。亦作“柏舟之节”。

用法

作宾语;用于妇女

例句

青松摧折,哀断女萝之心;丹节孤高, 终守柏舟之誓

——唐陈子昂《唐故袁州参军李府君妻张氏墓志铭》

名典

《柏舟》,共姜自誓也。卫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守义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故作是诗以绝之。

——《诗·鄘风·柏舟序》

成语典故

"春秋时期,卫世子共伯夫妇感情十分恩爱,曾经山盟海誓他们的爱情至死不变。后来共伯去世,其父母想要他妻子共姜改嫁。共姜坚决不答应,就做一首诗《柏舟》来证明他们的爱情,让其父母打消这个念头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