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:终南山;判:裁决;摇:动摇。终南山可以移动,但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。
作宾语、定语、分句;指已经定案
做法官要有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的精神。
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
——《旧唐书·李元纮传》
"唐睿宗时,太平公主蛮横无礼,大肆侵吞百姓的财产。一次她的手下到农民家抢走碾石,农民告上雍州官府,司户李元纮判交还碾石。李的上司窦怀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,亲自要李元纮改判。李元纮气愤地告诉他南山可移、判不可动摇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