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布告末尾的套语。
作分句;用于布告
以上三章,如有违反者,嚼杀无赦,管叫它血溅十尺,片骨无存。切切此布!
——王蒙《成语新编·狐假虎威》
本使为维持地方安宁计,决不能稍示姑容,仰商民人等,各安生业,勿得轻听谣言,自相惊扰,切切此布!
——丁中江《北洋军阀史话·黎元洪被迫下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