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功劳抵消罪过。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拿功劳补偿过失
以功赎罪。
——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志·凌统传》
"三国时期,东吴孙权任命凌统为破贼都尉,让他与张异领兵攻打麻屯。将领陈勤固执傲慢,看不起凌统,于是百般羞辱他。凌统忍无可忍就杀了他。在攻打麻屯的战斗中,凌统立下大功,班师回朝,他向孙权负荆请罪,孙权让他以功赎罪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