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二三子。
六十老翁无所取,二三君子不相遗。
——唐·包佶《戏题诸判官厅壁》诗
故下明诏,试《左氏》可立不,遣近臣奉指衔命,将以辅弱扶微,与二三君子比意同力,冀得废遗。
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主晋祀者,非君而谁,天实置之,而二三子以为己力,不亦诬乎。”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