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入人罪

[gù rù rén zuì]


释义

断案不当,故意把罪名加于人。

用法

作谓语、宾语;指妄自给人加罪名

例句

清·名教中人《好逑传》第一回:“若是父亲造捏假名,果属乌有,故入人罪,便是欺君。”

名典

若于本状之外,别求他罪者,以故入人罪论。

——《唐律疏议·断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