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諲

洪諲,(?-901)

俗姓吴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

唐末禅僧。

19岁出家,22岁时至嵩山受戒。

后嗣沩山慧寂。

武宗会昌间被迫还俗。

宣宗大中初仍为僧,住吴兴西峰院。

自懿宗咸通六年(865)起,改住杭州径山院,世称径山和尚。

僖宗中和三年(883),赐紫袈裟。

昭宗景福二年(893),赐号法济大师。

卒谥归寂大师。

《祖堂集》卷一九、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一一、《宋高僧传》卷一二均有传。

前二书录存洪諲诗偈1首。

《全唐诗续拾》据之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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