毓贤,(?-1901)
清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,字佐臣。
监生。
光绪间署山东曹州知府,治盗果于杀戮。
历江宁将军,调任山东巡抚。
杀义和拳首领朱红灯,旋承认拳民为团练。
清政府因遭列强诘责,征之还京。
寻任山西巡抚。
杀外国传教士及教民多人。
八国联军入京后,随西太后逃至西安。
议和时,被指为“祸首”。
在谪戍新疆途中至兰州时处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