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甫,(?-?)
岳甫,字大用。
飞孙。
孝宗淳熙十年(一一八三),知池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兵二三之一七)。
十二年,提举浙东常平(同上书职官七二之四三)。
十三年,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九),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(《延祐四明志》卷二)。
今录诗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