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良嗣,(?-?)
郑良嗣,金华(今属浙江)人。
刚中子。
高宗绍兴十九年(一一四九),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。
以父忤秦桧除名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九),柳州编管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○之三三)。
孝宗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,知扬州(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三)。
八年,兼提举淮东常平(同上书食货五三之三三)。
十一年,改除秘阁修撰(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五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