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沆

刘沆,(995-1060)

宋吉州永新人,字冲之。

仁宗天圣八年进士。

知衡州,断大姓伪券夺田案。

历右正言、知制诰。

坐使契丹醉辱馆伴,出知潭州、和州、江州。

再兼安抚使知潭州,镇压湖南瑶人起事。

皇祐三年拜参知政事。

至和初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建言杜绝近臣保荐、陈丐亲属、叙劳干进三弊。

嘉祐初,被论以挟私劾出御史,罢为工部尚书,知应天府,徙陈州。

卒谥文安。

刘沆的作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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