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彦真,(1143-1196),原名彦能,字从简,魏王廷美7)
赵彦真,调抚州录事参军。
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知吴县(清同治《苏州府志》卷五三)。
秩满,通判袁州(明正德《姑苏志》卷四一)。
宁宗庆元二年命知兴化军,未赴卒,年五十四。
事见《渭南文集》卷三四《知兴化军赵公墓志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