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葆光,(?-?)
宋徽州黟县人,字元晖,一作元辉。
哲宗元祐间试吏部,赐进士出身。
以从使高丽得官。
累迁监察御史、左司谏,始莅职,即言三省十大弊病,请革去一切,徽宗命厘正之,由是忤蔡京,徙为符宝郎。
政和七年复为侍御史。
时蔡京当国,举朝结舌,葆光独力劾之,京中以他事,谪昭州安置。
京致仕,召为职方员外郎。
宣和四年,出守处州。
加直秘阁。
善论事,为文切理,不为横议所移,时颇推重。
卒年五十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