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縡

章縡,(1054-1119)

宋建州浦城人,寓居苏州,字伯成。

章楶子。

神宗熙宁九年进士。

哲宗元祐三年知三泉县,调知萧山,累迁宗正寺丞。

徽宗即位,提举江南东路常平。

奏对称旨,留为开封府推官。

迁户部郎中,出任淮南东路提点刑狱、权知扬州兼提举香盐事。

会蔡京更钞法,江淮商贾束手无措,至有自杀者,乃上疏言钞法误民,请如约以示信,忤旨降两官。

蔡京又诬其弟章綖私铸钱,连坐窜台州。

政和元年复故官,提点成都府路刑狱,徙京东东路。

积官朝奉大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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