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拟,(1071-1145)
宋镇江丹阳人,字成季,一字逸叟。
先本姓弘,避南唐讳改。
哲宗绍圣元年进士。
历国子博士、监察御史,进侍御史。
王黼、蔡京用事,拟中立无所附会。
高宗时,累迁吏部尚书。
自南渡后,法无见籍,吏随事立文,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《七司敕令》。
以直言罢,复起知温州。
卒谥文宪。
有《净智先生集》、《杜甫诗注》。